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周政办 〔2017〕 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履职尽责,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监督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以严肃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为重点,以集中督查和行政问责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办、监察主核工作机制,把深化“四化三查”与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结合起来,切实强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监督,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聚焦监督内容
(一)加强中央交办督查核查事项落实。围绕中央巡视、督察和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等活动反馈的问题线索,认真抓好调查核实和问题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强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好四张牌”,建设经济强省、打造“三大高地”、实现“三大提升、打响“四大攻坚” 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高三优”、推进“四大攻坚”、实现“四大突破”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重要民生事项、重点资金安排落实情况。特别是在农村脱贫、环境治理、深化改革、发展转型“四大攻坚战”中,以及在落实重点民生实事、国有企业投资、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严肃依规依纪问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加强省政府和市政府集中督查事项落实。在开展集中督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落实成效,对省政府、市政府集中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完不成任务、落不到实处的,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加强各级各部门重点任务落实。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处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明确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30日—7月10日)。各级各部门通过召开动员会、视频会、专题会等形式,对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二)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阶段 (2017年7月11日—10月31日)。各级各部门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同时,市政府组织明察暗访小组,对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核查问责。
(三)总结提高阶段 (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专项监督工作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突出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将专项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二)强化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开展专项监督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和提升“四化三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强化思想教育,倡导担当责任、履职有为,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深入报道,宣传好作风、好典型、好经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政府督查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围绕监督内容,深入开展集中督查和暗访检查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要切实转变作风,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效。要扎实开展“三查”工作,针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民生资金拨付使用、脱贫攻坚战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四)强化执纪问责。各级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电话、网络、微信举报渠道,对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收集,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有效处理。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突出问题。要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纪,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强化震慑警示效果。
(五)强化机制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自查整改、工作调度、民主测评、服务回访、问卷调查等制度,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持续推进“四化”工作,对职权清单进行再梳理,对流程图进行再完善,构建立体监督,强化问责问效,确保职权运行更加规范、透明、高效。要健全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公务人员履职尽责,允许试错、宽容失败、鼓励担当,进一步倡导敢为的风气、提升会为的能力、营造想为的环境。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于每月1日前报送问责情况,每季度最后一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11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韩俊龙 市政府督查室
电 话:0394—8273645
邮 箱:zkszfdcs@163.com
周 萌 市政府纠风办
电 话:0394—8269740
邮 箱:zkl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