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
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4日
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
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92号)精神,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推动我市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科学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新路径,为推动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实现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提供持久强劲的动力。
二、消费升级重点领域和方向
以消费新热点、消费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消费升级,正在引领带动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快速增长,形成新供给,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
(一)服务消费。围绕既满足人民生活质量改善需求、又有利于人力资本积累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的重点领域,增加健康、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供给,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积极培育健康消费。重点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养生、保健咨询、健康旅游、体育健身等健康消费,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开发群众健身休闲项目,积极培育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健康市场调查等第三方健康服务调查评价机构,打造健康服务产业集群,逐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体育局、发展改革委)
积极培育教育培训消费。重点发展人文艺术、幼儿教育、养老保健、生活休闲、职业技能等教育培训消费,规范市场发展秩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加适应消费者需求的优质教育产品供给,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教育培训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
积极培育养老消费。重点发展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养老消费,培育发展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集中养护设施以及农村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
积极培育文化消费。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新闻出版、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推动传统文化消费升级,促进文化与制造业、旅游、农业、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推进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加快文化服务产品制作、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不断提升文化服务内涵和品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积极培育旅游消费。重点发展人文体验、休闲度假、乡村旅游等旅游消费,大力开发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旅游服务产品,促进旅游服务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二)信息消费。适应信息技术催生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等多种消费业态的趋势,大力发展“互联网 ”、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智能终端等信息消费,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深入推进“互联网 ”行动。重点实施互联网与协同制造、现代农业、高效物流等专项行动,争取在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农业精准生产、高效物流服务等应用领域实现新的突破。推动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推动互联网医疗、移动医疗、互联网教育、线上线下结合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分享经济、体验式经济的商业模式。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推动信息技术在社会民生领域创新运用,发展在线医疗、智慧旅游、税收服务、政府管理等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国税局、地税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周口银监分局)
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周口市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建设。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和开放机制,突出交通物流和农业粮食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经济运行、先进制造、健康养老、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示范。以深入普及应用为导向,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推进电子商务大发展。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网络交易平台做大做强,积极帮助其注册商标,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加大监管力度,促进电子商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支持电子商务业发展壮大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规范,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农业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周口海关、邮政管理局)
(三)绿色消费。围绕培养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积极推广绿色消费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动全民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向绿色转型。
引导绿色生活。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引导消费者增加对高效节能电机、锅炉、照明,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汽车,绿色家电、绿色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等产品的消费。推广环境标志产品,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干洗剂,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大生物、物理防控技术及环境友好型农药、高效施药机械的推广力度,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鼓励选购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节水洗衣机等节水产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增加绿色供给。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设计理念、使用环保原材料、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建设二手产品在线交易平台,提高闲置资源利用效率。开展以旧换再(再制造产品)试点,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提供个性化再制造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商务局)
(四)时尚消费。围绕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积极改造传统优势轻工产业,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时尚品牌商品和服务,推动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
加快时尚家居、服装制鞋、珠宝首饰、新型电子消费产品等产业发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与知名品牌企业开展合作,引进培育国内外设计研发中心、设计机构,探索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在线创客平台等设计创意模式,移动电子商务、众筹营销、网上定制等新型营销模式。加快传统商街和专业市场改造升级,打造一批集产品设计、展示、旅游、体验、购物等于一体的时尚街(廊、馆、店、场)。依托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特色时尚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五)品质消费。适应居民消费从温饱实用向品牌品质转型升级的趋势,大力开发更加安全实用、更为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的品牌商品,更好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消费体验、品牌文化的追求。
加快培育本土品牌,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农业、现代服务业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服务品牌,不断提高产品服务质量,提升品牌价值内涵。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产品升级换代,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高品质生活服务的有效供给,增加中高端消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周口海关、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
(六)农村消费。围绕农村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快速更新,立足农村消费梯度追赶型特征,大力培育农村消费热点,充分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优化和提升农村消费结构和层次,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拉动装修装潢、家具家电等消费。引导农村居民增加以电脑、空调、汽车为代表的中高档生活和生产性耐用消费品消费,扩大文化娱乐消费。加快推进适宜农村地区的分布式能源、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垃圾污水处理、农村水电路气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农村消费渠道,提升农民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水利局)
三、加快重点领域制度创新
(七)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强化改革政策落实,进一步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放宽市场准入,便捷市场退出,促进市场主体繁荣发展。深化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项目梳理工作。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认真履行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实现工商登记信息对审批部门的及时告知和共享。持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工作。认真研究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实施办法,探索推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构建便捷有序市场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
(八)大力拓展服务业开放领域。加快公立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在就业、社保、住房保障、社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除法律、法规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外,全部向外资和社会资本开放,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健康养老院所和非学历类职业培训机构。落实发展服务业有关政策,保障民办和公办机构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公平发展。(责任单位:市编办、财政局、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卫生计生委)
(九)加强助推新兴领域发展的制度保障。建立电信企业、广电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企业协作机制,创新产业形态和市场推广模式,全面推进“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实现信息基础网络共建共享。抢抓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机遇,加强配套政策支持,全面加快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和开放计划,建立企业与政府之间数据交换共享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工商局)
(十)推进人口城镇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全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鼓励中小城市依法依规采取财政补贴、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降低交易手续费等措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自用住房消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公安局)
四、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
(十一)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广实施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领域及新兴业态的相关地方标准。强化农产品、食品、药品、物业、家政、养老、健康、文化、体育、旅游、餐饮、现代物流等领域关键标准制(修)订。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科技服务、检验检测、商务会展等新兴产业关键标准研究制定。重点在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创新药物、基因检测、储能和动力电池等领域引领制定一批地方、行业和国家标准。组建全市质量检验检测联盟,整合标准信息交流共享平台,构建认证认可动态监管系统,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推动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卫生计生委)
(十二)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儿童用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等领域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探索运用大数据开展监测分析,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风险监控体系。实行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和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结果“双公开”制度。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严重失信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加快完善商会、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机构等专门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以及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的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周口海关)
(十三)提升市场信用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周口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红黑榜等制度,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重点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整合归集,运用大数据开展信用评价和分析预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
(十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抓住网络消费侵权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集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活动,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引导。加大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力度,推进12315“五进”工作。发挥好消协律师团和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作用,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司法局、公安局)
(十五)强化基础设施网络支撑。深入实施“宽带中原”战略,加快推进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和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建设,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加快全市物流园区信息化、标准化改造,完善城市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和配送车辆停靠、装卸作业场地设施,提高社区、机关、学校等快递智能自提柜普及率。合理布局旅游咨询中心,开展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专项行动,开设汽车站直达知名景区的旅游班线。加快大众化全民健身和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城市新建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推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体育局、民政局、商务局、财政局)
(十六)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畅通安全工程和“渡改桥”等工程建设,加快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升级改造,构建以县城为中心,辐射所辖乡(镇)的县乡交通圈,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强力实施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工程,重点推进干线公路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农村公路向自然村延伸,实现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县城之间以二级及以上公路、乡镇以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逐步解决有路无桥、宽路窄桥和危桥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
(十七)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积极推进高成长制造业高端突破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向集群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升级,努力构建制造业发展新优势。加快重大技术攻关、骨干企业智能化改造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巩固提升电气装备、现代农机等高端装备领域竞争优势。做大做强冷链食品优势产业,培育壮大饮料、休闲食品等成长性产业,努力培育绿色食品全产业链企业。突出发展环保家具、餐橱卫浴、绿色家装等现代家居产品,积极发展壮大首饰、生活快消品、时尚用品等产业,集群化发展服装、制鞋和家用纺织品,促进日用消费品产业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农业局)
(十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支撑作用强、产业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广、技术集成度高的新兴产业,重点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发展,促进形成销售收入超百亿元规模的大产业,争取在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领域实现产业化突破。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高成长性产业,促其扩大规模上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
(十九)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以现代物流和现代金融为引领,强化技术智力支撑,加强基础设施和载体平台建设,提升产业服务能力,推动研发设计、专业生产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以民生消费为导向,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加强企业品牌和网点建设,增加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健康养老、文化旅游、商贸流通、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建设区域性特色消费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文化广电旅游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计委、民政局、教育局)
(二十)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品牌农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深入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建设一批高标准永久性粮田。以现代畜牧水产业、高效特色农业、现代粮油产业为重点,培育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选择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产业融合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载体。大力发展生态景观型、体验参与型、高科技设施型、休闲观光型、特色精品型等都市生态农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
(二十一)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加强新型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全市重要的创新创业高地。推进周口市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建设一批区域产业创新中心,提升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综合承载能力。实施新兴产业“双创”行动计划,建设一批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创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支持建设一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专业技术支撑平台、人才培训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创业第三方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二十二)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服务升级。实施新产品升级行动计划,依托重点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开发一批升级换代产品,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在高端智能装备、新型功能材料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延伸。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新业务。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发展新型业态,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和专业化中小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二十三)适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落实国家促进进口税收政策,扩大我市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范围,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国家进口贴息。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高端生产性服务进口。畅通进口渠道,扩大化妆品、服装箱包、奶粉、纸尿裤等优质日用消费品进口规模。鼓励企业利用国际货航和中欧(郑州)班列回空运力扩大进口。支持市内流通企业开展进口自营销售,经营代理国外品牌消费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周口海关、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十四)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积极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示范、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加大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知名品牌培育力度。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品牌管理咨询、市场推广等服务。(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
六、优化政策支撑体系
(二十五)完善财税支持政策。落实国家、省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跨境电商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公布全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加快推动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健全政府采购政策体系,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民办社会事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等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周口海关、发展改革委)
(二十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银行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新能源汽车、二手车的贷款首付比例,发展集消费、理财、融资、投资等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大力发展产业金融,落实金融支持工业供给侧改革的信贷政策,推动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发行债券、引进保险资金、开展资产证券化等。研究出台优惠扶持政策,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落户我市,不断增强我市金融业发展活力。健全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金融支持政策,推动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融资租赁行业融资功能,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开展投贷联动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在产品“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大力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发展改革委、周口银监分局)
(二十七)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对交通、市政、信息、城乡电网、能源等基层设施,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国家级贫困县、省级贫困县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批适应新消费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支持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作用强、有望形成新增长点的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消费相关领域投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委农办、教育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局)
(二十八)健全土地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提升土地利用率,保障新消费新投资项目用地需求。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用地保障方式,重点支持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警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科研机构及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保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小型配套基础设施用地。积极盘活低效利用建设用地,支持在建城市公交站场、大型批发市场、会展和文体中心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及综合利用。鼓励原用地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服务业。依法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商务局)
(二十九)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实施高层次人才集聚和培育工程,培养引进一批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紧缺人才,吸引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和职教攻坚工程,壮大信息、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环保等领域高技能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扩大家政、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专业人才规模。实施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更多既懂农业生产又懂电子商务的新型农民。推动医疗、教育、科技等领域人才以多种形式充分流动,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科技局)
(三十)加强环境政策体系建设。积极推行绿色采购,加大节能减排低碳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规模。支持绿色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能源,支持循环园区、低碳城市、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开展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鼓励采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开展污染物集中治理和运营服务。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补政策和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要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和部门工作职能,加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加快清理修订或废止不适应新消费、新投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政府规章和相关政策。要建立完善政策实施监测和评价体系,对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量化考核、跟踪管理,综合运用统计考核、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落实分工需要增加参与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