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R0001-01-2017-00069 发布日期 2017-07-12
发文字号 周政办〔2017〕67号 成文日期 2017-07-03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 (2016-2030年)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7-07-12 21:06:0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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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
2016-2030年)的通知

周政办 2017〕 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泛区农场,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3日

周口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和健康大会精神,保障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群健康中的作用,推进健康周口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和健康大会部署,坚持新形势下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大力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持续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中医药基础建设,狠抓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西医结合,发挥中医药在治病防病、康复、养生保健中的优势和特色作用及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周口、富民强市、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继承创新、传承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的原则,把继承创新贯穿中医药发展一切工作,系统继承中医药的学术思想和宝贵经验,保持中医药优势特色,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动中医药理论和实践不断发展,在创新中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永葆中医药薪火相传。

(二)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在开放中发展中医药。统筹兼顾中医药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三)突出重点、全面提升。突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突出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突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知识弘扬传播,全面提升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发展水平。

(四)以人为本、服务惠民。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强化中医药群众基础,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保证人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资源量明显增加,中医药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产业得到发展,中医药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全市公立中医医院床位达到0.56张/千人,中医执业医师达到0.42人/千人,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公立中医医院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区域中医工作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骨伤、脑病、糖尿病、肝胆脾胃、中医儿科、康复等专科建设水平显著提升,骨伤、糖尿病、中医儿科、康复等专业跻身全省前列。市中医院打造全省中医区域医疗中心,郸城县、沈丘县、项城市中医院成为县域内中医医疗中心,其他县中医院打造县域某项中医专科医疗中心。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服务功能得到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进一步强化,90%以上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其中床均建筑面积、床均卫生技术人员分别达到60平方米/床、1人/床以上;10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80%以上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规范的中医药服务。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进一步发展。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养生保健特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参与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大幅度提高,在艾滋病、病毒性肝炎、流感等传染病防治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中医药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初步建立全市中医药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改善公立中医医院科研环境,提升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加强中医药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支持郸城县、商水县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并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

2030年,中医药服务体系得到完善,建成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完成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核心竞争力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发挥,成为区域内中医药发展的龙头。市中医院建成全省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各公立中医医院有2个以上中医专科成为优势专科,中医药特色优势凸显,中医药服务功能强化,中医药工作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供给量显著增加,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市级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建成3个以上全省中医专科医疗中心。推出至少2名全省名中医,推出1名全国名中医或国医大师。社会办中医机构和公立中医医院形成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局面,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养生协调发展。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初步建立全市中医药职业教育基地,为基层培养中医药服务人员,缓解基层中医药人才短缺的问题;周口市中医院建立全市中医药人员培训教育基地,通过跟师学习、继续教育、中医药专业培训等方式为全市培养培训中医药人才队伍。公立中医医院科研环境显著改善,承担的省级中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及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数量显著增加,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产业发展初具规模,郸城县、商水县中药材种植形成规模,药材质量显著提高,形成中药材流通交易、物流中心。依托淮阳龙湖湿地景区,发展中医药旅游及中医药养生产业。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1.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完善规划布局,加大投入力度,全面建成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改善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强化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提高诊疗装备水平,完善中医药服务功能,突出特色优势。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推进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药综合服务站并开展标准化建设,配备必须的中医药诊疗康复设备,完善中医药服务设施,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支持康复医院设置中医科室,加强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推动民营中医医疗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2.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培育中医专科优势,以国家级重点专科为龙头,以省级重点(特色)专科为骨干,以市级重点(特色)专科为基础,提高各级专科建设水平。市中医院争创省级中医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其他县级中医医院以重点专科为基础,建设县域内中医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将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临床救治体系。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开展基层中医工作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基本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建立健全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

3.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教育体系。继续推出省名中医、市名中医,积极推出全国名中医或国医大师。支持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名中医、市名中医带徒授业,支持中医人员拜国内、省内名中医为师进行跟师学习,并对带徒授业、跟师学习给予充分保障。支持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开展中医药职业教育,为基层培养中医药人员,支持周口市中医院建立全市中医药人员培训教育基地,通过师承教育、继续教育、中医药专业培训等方式为全市培养培训中医药人才,缓解中医药人员短缺问题。持续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临床骨干培训、专科带头人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培养基层骨干人员,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稳步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支持政策,积极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努力提升中医药临床服务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支持基层医务人员学习中医药知识,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4.依法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依法改革中医医疗服务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实施中医诊所备案制管理。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传统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只提供传统中医药范围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离退休名老中医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门诊部和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5.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西医结合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中医、西医在重大疾病、疑难疾病和传染性疾病中的合作,联合攻关,发挥中医优势,提高疗效。围绕重点病种,尤其是在儿科、骨伤、肺病、脑病及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重大疑难疾病和危急重症方面,在临床实践基础上形成实用性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并推广应用。探索建立完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与模式,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推进综合医院、西医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水平提高。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培训。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中,合理增加中医知识和技能。鼓励西医学习中医知识和技能。重点培养高层次的医教研复合型中西医结合人才。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和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中西医结合综合诊治能力和服务水平。

6.支持中药制剂生产和应用。支持医疗机构研发、生产、应用中药制剂,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配制。支持运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生产传统剂型中成药。鼓励运用中医经典处方、中医经验方研制中药制剂。支持中药饮片与中药配方颗粒等新型饮片产品研发。鼓励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研发生产中药制剂及产品,并在医联体、对口支援医院及其他协作单位内调剂使用。将中药新药研发、中成药二次开发与重大疾病防治相结合,围绕提升临床疗效,加强中医药联合攻关,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和水平。

7.推动“互联网 ”中医医疗发展。积极推动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鼓励拓展与国家、省直中医医院在“互联网 ”中医医疗方面的合作。积极发展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中医医院、市、县级中医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远程医疗服务。积极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跨医院的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鼓励探索应用“互联网 ”中医医疗服务,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建立健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立、完善治未病科室,配备专职医师,优化设备配备,规范提供治未病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强化中医药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充实中医药服务人员,配备必需设备,为老年人提供融多种中医药方法为一体的综合诊疗服务,综合解决老年人医疗、康复、养生保健问题;鼓励中医医院积极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以中医老年病和中医康复、照护为主的中医医院、门诊部和诊所,为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中医医疗、康复和养生保健服务。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探索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

2.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完善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提高治未病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融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于一体的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治未病服务。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鼓励中医药机构研发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器械器材。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

3.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健康指导等服务。鼓励中医医师深入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保健咨询、健康调理、中医药养生保健技术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以中医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建立中医特色医养结合机构。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1.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和技术继承。全面系统继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系统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和方法。开展中医药经典文献和古籍文献的普查、登记、整理、收藏、临床应用研究等工作,推动中医药古籍文献数字化。加强对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继承与推广应用。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开展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收集、整理、评价及推广应用工作。

2.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鼓励医疗机构大力开展师承教育工作,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传统中医师管理制度。支持建成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一批中医药学术传承团队。鼓励支持名老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

3.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和创新工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研究与创新工作,医疗机构要为中医药科学研究创造条件,提供中医药科研所需场地、设备、资金等支持,支持中医药专家组建科研团队,争取省级科研项目,逐步增加省级中医药科研立项项目和中医药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数量。深化中医药理论研究,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加强中药新用和中成药新用研究,加强中药生产、炮制技术研究、配方颗粒和中医诊断治疗康复设备研发。加强多学科协同创新与医教研产协同创新,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创新成果的转化。

(四)推进中医药产业的发展

 1.推进中药材种植业的发展。根据我市气候特征、土壤特性,结合市场需求情况,规划中药材种植基地,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广种植中药材,建立中药材种植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

 2.推进中医药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产业园区和物流中心,促进本地种植中药材的市场流通和产业转化,推动当地经济的增长。促进中药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和扶持优质中药饮片加工和中药制药企业。积极发展中药物流仓储业,利用“互联网 ”技术搭建高效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延伸产业链条,推进中药流通。规划建设中药现代物流中心,支持中药名店连锁经营。

 3.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业发展。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融中医诊疗、康复、养生、休养、文化传播、商务会展、中药材考察于一体的健康旅游。在我市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生态环境良好的旅游景区,深入挖掘中医文化内涵,充分利用当地独特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特色中医保健品、养生食品等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促进中医与养老、旅游业结合,建立中医药生态休闲旅游景区、休闲养生养老基地,打造周口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五)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大力倡导“大医精诚”理念,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行业风尚。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建立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博物馆,搭建展示、体验中医药知识及服务的平台;依托“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中医药文化科普进基层”活动,搭建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平台。支持医疗机构设立中医药文化长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展板、橱窗、中医药文化宣传阅报栏、中医药文化知识阅读区、阅读角。支持绘制中医药文化墙。支持将中医药文化元素加入到公园、广场、农村文化大院、公公健身场所等建设中。支持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办中医药文化科普栏目。积极推动中医药文化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

 2.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推动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将中医药文化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范围,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博物馆等给予支持。支持中医药文化作品的创作、演出,中医药文化读物和影视作品出版、摄制。支持建设中医药科普宣传基地。鼓励文化企业创作以中医药为主题和内容的文化创意产品。

(六)积极推动中医药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家“一带

 一路”战略。支持医疗机构和企业参与中医药对外交流和合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中医工作领导组织,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局际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认真落实《中医药法》、《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项目安排、财政投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职工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使用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倾斜。将中医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作为重点支出予以保障,建立与本地中医药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在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税收政策等方面,对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中医药旅游等项目给予支持。

(二)健全服务体系,强化能力建设。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在争取国家项目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优先支持达不到基本标准的公立中医医院改扩建和迁建项目,推进改善公立中医医院诊疗服务环境、缩小中西医投入差距、提升中医医院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站(中医馆)标准化建设,并在财政投入上给予支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中医科,开展必需的中医诊疗康复服务,促进中西医结合诊疗能力的提高。

(三)加强人才培训,筑牢工作基础。加强中医药人才培训、培养、引进工作,支持中医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加强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高层次中医药人才、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建立中医药人才保障机制,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工作。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引进、配备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训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加强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建立中医师承团队。

(四)弘扬中医文化,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依法执业的意识,规范依法执业的行为,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法律素质,为中医药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理念和张仲景文化,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设立并制作宣传版面、发放宣传页(册)、举办中医药健康讲座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提高人们对中医药文化知识的知晓率和中医药健康素养水平。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进基层活动,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将中医药基础知识进入中医药传统文化课堂、生理卫生课堂,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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