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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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周政办 2017〕 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东新区、经济开发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月4日 

周口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言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周口经济发展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转型升级的攻坚期、跨越发展的关键期。“十三五”时期对消防安全的需求日益增长,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面对新形势、新目标,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周口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对于积极适应新变化,妥善应对新挑战,牢牢抓住新机遇,全面落实新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消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河南省消防条例》、《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周政〔2016〕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周口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社会抗御火灾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火灾形势整体平稳,为保障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社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大排查大整治、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等专项行动20余次,检查单位47.84万家,整改隐患127.37万处,责令“三停”单位1390家,拘留1351人,挂牌重大火灾隐患593处。“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3359起,死亡17人,受伤9人,直接财产损失14630.53万元,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内容,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大力开展行业系统标准化建设,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行业部门消防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业务经费年均增长23.05%。新建消防站4个,训练基地、战勤保障队相继建成。投入6724万元,更新、配备消防执勤车辆37辆,购置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2.1万余件(套),新增市政消火栓381个。全市90%的县级城区、7个镇完成了消防专项规划编制。

  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有效提升。依托公安消防部队,成立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1支,建成轻型地震灾害搜救队1支、水域事故处置专业队1支,新增专职消防队员205人、消防文员74人,新增乡镇专职消防队23支、志愿消防队92支。“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部队共接处警2.51万起、出动警力27.05万人次,抢救人员2.72万人,保护财产价值6.91亿元,成功处置了“9.3”液化气槽车泄露、“2.1”客运站坍塌等急难险重任务。

  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强化。大力宣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开通“周口消防”微博、微信,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部署开展了妈妈防火团、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30余场次,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疏散演练2万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万份,组织消防站开放1000余场次,播发消防知识3000余万条,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

  “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成效明显,但影响消防安全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仍然相对薄弱。

  一、消防责任压力传递机制不够健全。党委政府对消防安全高度重视,但工作压力传递机制不健全,存在“上热下冷”、“层层衰减”现象。乡镇(办事处)没有专门消防管理机构,网格虚挂空转。有的行业部门对消防工作不会抓、不愿管,特别是彩钢板、电动自行车、物流仓储等新材料、新行业,职责划分不明确,齐抓共管联动不经常,合力不够。

  二、带有农区特点的火灾隐患存量较大。全市农村面积大、人口多,尤其是农忙季节,农村火灾事故多发。城中村、“九小”场所数量庞大,火灾隐患整治难、反弹快,难以彻底根治。另外,随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部分产业项目向乡镇农村转移,一些违规建设的人员密集场所和个人加工企业,规模较大,消防安全不达标,且管理不规范,极易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公共消防基础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表现是:消防规划编制落实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够同步,消防站布局不合理,总量“欠账”和结构性“欠账”问题仍然存在,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全市应建消防站41个,实有13个,缺建28个;市政消火水源维保责任不清晰,历史欠账多,乡镇农村普遍未设置市政水源,在处置大型、复杂火灾时,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

  四、消防任务叠加给灭火救援带来挑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框架不断拉大,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建筑逐渐增多,消防警力严重不足与繁重消防保卫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凸显。现有的消防车辆装备结构不合理,“高、精、尖”车辆装备配备不足,加之社会应急联动机制不够完善,不能满足大型灾害事故处置需要。

  五、消防宣传教育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虽然广泛开展了“七进”宣传活动,但群众接受消防知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格局还没有形成。从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看,因群众消防意识淡薄、违规操作而引发火灾情况还较为普遍。尤其是随着各类电器在生活中的普及,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转、私拉乱接等违章现象,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第二章 总体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周口崛起方略实施,紧紧围绕“一中心四组团五支撑”发展构想,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为根本目标,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不断健全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持续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发展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稳步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夯实发展基础。科学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积极推进消防队站、水源、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抗御火灾风险整体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完善治理体系。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深入推进政府领导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有效夯实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和网格化管理,努力构建群防群治防控体系,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发展难题。瞄准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和动态性火灾隐患监管难点及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欠账”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解决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坚持实战引领,持续提升灭火效能。紧紧围绕战斗力标准,突出实战引领和实战检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加快推动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不断提升灭火救援信息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

  ——坚持服务民生,积极创造优质环境。着力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服务,持续提升消防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的和谐统一,积极构建良好的消防人文环境。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事业的主要目标是:探索实施传统农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消防工作新机制,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有效增强;消防力量实现多元化增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有较大发展,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得到巩固加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普遍建立,扑救火灾和处置其它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日趋健全;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普及,全民关注、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

  ——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积极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严密防范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火灾总量和损失保持较低水平。

  ——消防责任体系日益完善。深入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消防安全基础夯实牢固。消防保障经费稳步增长,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完善,以普通消防站为中心,小型消防站和政府专职消防站为补充的灭火与救援网络初步形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达到标准要求,高精尖车辆装备逐步更新配齐,市政消火栓建成率达到100%。

  ——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推进。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评估,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健全完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安全网格化、行业系统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升。

  ——灭火应急救援科学高效。执勤训练改革深入推进,指挥调度扁平顺畅,灭火救援装备结构合理,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和社会联动机制完善高效,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应建尽建并全部达到标准要求,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

  ——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普及。警示性、提示性、常识性消防宣传力度持续加大,群众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自救能力不断增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种等从业人员普遍接受消防培训,社会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一节 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

  一、强化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深入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的消防工作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定期召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要内容,每年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发挥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

  二、强化行业部门依法监管责任落实。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组织本行业和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广电旅游、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民族宗教等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诊所)、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等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成所属行业单位标准化达标创建。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消防站、消防水源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机构编制、民政部门要对政府消防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行业系统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通报制度。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三、强化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消防组织和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规范管理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巩固提升“四个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每月清洗一次油烟道,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每年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每年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并在此基础上建成一支志愿消防队。

第二节 强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一、严格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将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范畴,及时组织编制和完善。2016年,各县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修和发布工作;扶沟县白潭镇,西华县逍遥镇、聂堆镇、奉母镇,商水县固墙镇、谭庄镇,沈丘县槐店回族镇、付井镇,郸城县汲冢镇、宁平镇,淮阳县四通镇、新站镇,太康县常营镇、老冢镇,项城市高寺镇、秣陵镇等全国重点镇要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修编,其他60%的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的修编。2018年,所有乡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的修编。要加强对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监督管理,每年对本地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当年消防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

  二、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基本支出经费按标准,项目经费按规划的模式,完善消防经费预算保障机制,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随着政府财力和部队建设任务的增长不断提升。认真贯彻《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制定消防员高危、生活、执勤、健康等职业补助标准,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费保障,落实《周口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标准》,出台专职消防员伤病、医疗、优抚等保障性政策,足额拨付政府专职消防队所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长远稳定发展。加强对困难地区消防队(站)建设及装备配置的补助力度,逐年提高财政困难地区消防经费。制定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补助标准,着力解决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欠账”所需经费。

  三、夯实消防队站建设基础。严格执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根据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需求,科学布局普通消防站,因地制宜地增建小型消防站。“十三五”时期,全市建成消防站28个,其中,2016年,开工建设普通消防站2个,建成普通消防站1个、小型消防站5个;2017年,开工建设普通消防站3个,建成投勤普通消防站2个、小型消防站10个;2018年,建成投勤普通消防站3个,建成小型消防站7个。到2020年,扶沟县城南新区、沈丘县沙北产业集聚区、西华县逍遥镇、项城市城南新区等城市消防站相继建成投勤。加快水上消防站建设,2020年前,建成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水陆两用消防站。加强模拟训练设施建设,2020年前,分批次在培训基地建设烟热训练、高层地下、石化火灾扑救及水域救援等模拟训练设施。

  四、加强消防基本装备配备。提高车辆装备的科技含量,落实“四个一”灭火救援车辆装备基本作战单元体系配备(1辆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类消防车和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2016年,全市购置大吨位水罐车9辆、普通水罐车6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2辆、中型泡沫车1辆、全进口48米登高平台车1辆、全进口防化洗消车1辆、全进口多功能城市主战车1辆、运兵车1辆、餐饮保障车1辆、挖掘装载机1辆;2017年,购置32米登高平台车1辆、普通水罐车14辆、中型泡沫车2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2辆、远程供水系统1套、装备抢修车1辆;2018年,购置54米云梯车1辆、大吨位水罐车3辆、普通水罐车14辆、中型泡沫车3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3辆、大功率拖车炮1台、强臂破拆车1辆、干粉车1辆、充气车1辆、排烟车1辆。2020年,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车辆,按照标准配齐新建消防站车辆。此外,按标准为所有消防站配齐各类抢险救援器材、灭火药剂以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分批次购置灭火机器人、侦查无人机、轻型液压破拆工具组、智能空气呼吸器系统、穿刺水枪等高精尖消防装备。

  五、加快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健全完善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维护保养机制,明确住房城乡建设、城管等部门职责,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完整好用。加大市政消火栓补建、改造力度,根据辖区“欠账”情况,每年制定补建计划,加快建设进度。2016年、2017年,全市分别补建市政消火栓300个、400个,基本补齐市政消火栓“欠账”,实现中心城区、县城消防供水全覆盖。新建、改造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应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市政消防水源,确保不欠“新账”。对宽度超过60米的市政道路,要在道路两侧交错布置市政消火栓;对无市政集中供水或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的,要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对规划区内有可利用天然水源的,要修建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

  六、强化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加强消防部队文化建设,完善队史馆、荣誉室、多功能娱乐室、大型综合训练馆等基础硬件设施,扎实开展理想信念、道德法纪、形势政策等政治理论和形势任务教育,大力培育战斗精神,不断增强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化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突出恶劣环境、复杂危险情况下适应性训练和灾害模拟处置训练,及时修订完善灭火救援应急处置预案,努力打造一支与周口火灾扑救和灾害救援相适应的公安消防队伍。

第三节 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一、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发挥专业安全评估机构等专业力量优势,建立科学合理的分析评估标准,依托评估机构开展定性、定量和综合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完善火灾风险评价预警机制,形成常态化与重大活动火灾风险评价预警通报机制,推动火灾风险评价社会化,监测研判消防安全动态,定期汇总、发布火灾隐患和防范措施,有效防控火灾风险。

  二、深化重点领域消防监管。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和商业密集区、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鼓励采用高于国家标准的设防等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落实《河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基础防护装备,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强化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依法加大对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用假行为曝光和查处力度。

  三、组织常态火灾隐患整治。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和商业密集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等,分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定期组织集中执法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研究制订区域性火灾隐患针对性整改措施,强化综合治理,推动各地制订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规划,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开展评估验收。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约谈曝光、社会公告、限期销案制度,每年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对未按期整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实施停业整改。

  四、依法严格消防监督执法。适时组织公安、安全生产监管、工商、文化广电旅游、卫生计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完善信息抄报、联查联办等机制,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执法模式,分级建立消防监督员和社会单位户籍档案,每季度开展“双随机”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运用,建立消防诚信档案,将消防安全信用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推动社会单位和公民自觉守法。

第四节 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一、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落实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将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2016年,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70%,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规划。2017年,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75%,至少建成1所社会化消防培训机构并实体化运转。2018年,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0%,全面落实社会消防教育培训职责。2019年,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5%,建成数字化消防教育馆。2020年,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90%。

  二、巩固消防宣传阵地。实施消防宣传“七进”深化工程,继续巩固和拓展消防宣传阵地,充分利用互联网、户外视频、新闻媒体、广播电台等媒介,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提示。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公益宣传、行业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范畴,2020年前,各县(市、区)配备1部多功能移动消防宣传车。

  三、推进社会化消防培训。建立党政领导消防知识培训制度,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加强对学校、社区、企业、农村、家庭以及农民工、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新闻发布会制度,将消防宣传纳入社会公益宣传计划,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承担消防安全公益宣传义务。公安消防机构要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加大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力度。积极做好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操作人员培训,全面提高相关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四、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抓好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一站多点”建设,2017年至少建立1家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设立消防安全培训机构,2016—2020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人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60%、70%、80%、90%、100%。

第五节 发展壮大多元社会消防力量

  一、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综治服务管理平台,实行实体化运作。各乡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组织具体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门组织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指导所属专职(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做好工作。各行政村(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安全协管员,组织开展经常性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和初期火灾扑救。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可以设立专门的消防工作办公室。2016年,所有乡镇(办事处)按要求配齐专门消防工作人员,所有行政村(社区)配齐消防安全协管员。

  二、大力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大型集贸市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要按标准建立小型消防站,已建成的企业消防队要加强日常巡查、训练演练,确保装备器材完好,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将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维护运行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帮扶力度,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足额保障。2016年,西华县奉母镇,淮阳县新站镇,郸城县汲冢镇、宁平镇,商水县谭庄镇建成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项城市官会镇、贾岭镇、丁集镇,西华县西夏亭镇、艾岗乡,淮阳县鲁台镇、临蔡镇、安岭镇,扶沟县江村镇、崔桥镇,商水县练集镇、姚集镇、巴村镇建成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2017年,对未达到乡镇消防队标准的一、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逐步进行升级改造。至2020年,符合建队标准的乡镇要全部建成相应等级专职消防队。

  三、加强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建设。各办事处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落实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消防职责。2016年,所有办事处社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50%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2017年,所有办事处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结合重点单位行业类别和区域位置合理划分联防小组,建立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协作组织,落实互查互检、定期会商、宣传教育、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制度。2016年,30%的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联防协作组织;2017年,所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联防协作组织。

  四、全面发展志愿消防队伍。除应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外的乡镇,要依托治安巡防队,建成“有人员、有装备、有站舍、有经费”的志愿消防队,配齐不少于8名消防员(专职消防员不少于2名),配备1台小型多功能消防车、1辆消防摩托车;常住人口超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要建成有4名以上志愿人员和有手抬式机动泵、消防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基本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2016年、2017年,上述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建队率分别达到80%和100%。

第六节 推进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强化市、县两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区依托消防特勤队建设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大型综合体、建筑倒塌、交通、地震、洪涝等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县(市、区)新建或改建1个特勤队,形成应急救援特勤力量网络。全市高标准建成搜救犬队。

  二、提高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建成性能先进、功能完善的应急救援综合训练设施,具备相应的高层地下建筑、化工生产装置、城市综合体火灾扑救以及建筑倒塌、水域救援等典型灾害处置模拟训练设施。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依托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扎实开展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轮训培训,市政府每半年、县(市、区)政府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多支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多个部门协同配合的跨区域综合应急救援合成演练。

  三、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在分级制定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出台地方性制度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应急联动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指挥层级、响应程序、权责分配、经费物资保障和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应急救援真正成为社会工作和法定行为。

第七节 加强消防科技与信息化建设

  一、推进消防信息化深度应用。依托政府“智慧城市”、“天网工程”、大数据中心等建设项目,升级完善消防指挥中心,配备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和无人侦查机,对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应急管理、道路监控、公安PGIS等信息资源,构建综合性信息中心平台,确保联勤联动、信息同步、资源共享。单独受理119报警的县(市、区),建设消防指挥中心,配备移动指挥终端,将消防指挥调度网延伸至各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纳入统一调派和指挥体系。2016年,县级消防指挥中心建设分别完成30%;2017年,县级消防指挥中心建设全部完成。推动消防“互联网 ”便民服务平台应用,实现消防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执法信息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统筹加快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测系统建设,加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消防动态数据采集,并汇入公安综治平台,提升火灾动态防控水平。

  二、培育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力量。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力量培育工程”,通过广泛培育与重点扶持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壮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力量,健全覆盖城乡、延伸基层的社会消防服务体系,力争到2020年基本满足市场需求。不断强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日常监督、行业自律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执业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消防科技研究与创新。将消防科研工作纳入全市科技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单位开展城市重特大火灾防控与治理关键技术、电动车、彩钢板火灾防控等重点项目研究,加大成果推广应用力度,为社会火灾防控和部队灭火作战提供技术支持。大力推动家庭、小场所、小作坊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积极推广新型防火阻燃材料等消防新产品、新技术,以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责任落实。消防工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统筹抓好“十三五”消防规划任务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任务。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督导作用,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规划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奖惩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要将规划实施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二、加大政策支持,科学统筹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支持关心消防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对消防站、消防装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应急救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社会消防公益宣传等要安排专项经费。完善公安消防部队经费保障机制,将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市、县(市、区)两级正常消防业务经费应确保满足消防事业发展需要。

  三、健全实施机制,实行跟踪考评。各级政府要分解落实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细则,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规划实施的考评和监督制度,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分析,实施跟踪问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实施氛围。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促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本规划,理解掌握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及相关要求,领会规划精神和消防事业发展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覆盖面,积极引导媒体加强社会宣传,更好地促进规划实施。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