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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闫 政为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杜文杰为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玉杰为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涂惠珺为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琼琼为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董延华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新军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史良山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静静的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