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公示
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 2021-06-28 09:03:4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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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11号)要求,下达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太康县淮阳区、沈丘县郸城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共计876万元。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13号)。

三、衔接资金分配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89799 

附件:

2021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脱贫县

本次下达

小 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周口市

合计

876

427

449

扶沟县

176


176

西华县

87


87

商水县

89

54

35

太康县

127

85

42

淮阳区

207

170

37

沈丘县

88

53

35

郸城县

102

65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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