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综述
来源: 周口日报 时间: 2025-02-19 16:34:0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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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周口广袤的田野上,在农资市场、养殖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周口市农业农村局以公正文明执法为笔,以服务“三农”为墨,绘就出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新画卷。

  近年来,周口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发展核心任务,突出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贯穿于2024年全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全力锻造一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铁军,为率先建成农业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党建引领 锻造农业执法铁军

  近年来,周口市农业农村局以“党建红”引领“执法蓝”,全面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练兵比武工作部署,围绕政治练兵、专业练兵、实战练兵、军训练兵、竞技练兵等内容,在全市掀起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练兵热潮,持续提升队伍内在素质和外部形象,努力锻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铁军。

  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三农”,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执法,用执法队伍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坚持做到“四个注重”,注重宣传教育、注重巡查检测、注重责任落实、注重执法办案,对涉农违法案件“零容忍”。持续探索和拓展柔性执法的新途径、新方法,坚持做到“轻微免罚”“无过不罚”“首违不罚”,提升执法温度,助推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2023年3月份,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在周口市召开。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向全省推广周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做法和经验。

  履职尽责 严惩涉农违法行为

  从千家万企到田间地头,从碧波万顷到百姓餐厨,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坚守“执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争做粮食安全的守护者、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保障者、河道湖泊生态文明的捍卫者、良法善治的护航者、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传播者。

  多年来,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深入开展打击“忽悠团”、春耕备耕农资质量专项执法、“渔政亮剑”、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肉类产品专项整治、秋季农资打假等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资假冒伪劣、私屠滥宰、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2024年,全市办理各类涉农违法案件473起,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

  维护企业权益也是农业执法部门的重要职责。2023年年初,某省外媒体报道我市某食用菌场涉嫌销售“三无”产品,给当地农民造成很大损失。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对此高度关注,迅速成立调查组,来到我市某食用菌场开展调查,通过对照进销台账、订单追踪、实地走访、与有关专家共同研判等方式,发现此次案件是外省某经销商购买假菌棒以次充好卖给当地农民造成的。该案件调查清楚后,外省某经销商依法受到处理。周口市农业农村局成功查办该案件,既挽回了农民损失,又维护了企业利益。

  加强巡查 保护渔业生态资源

  周口因河而生、因港而兴。沙颍河穿城而过,是市民眼里的景观带,更是航运的生命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国范围内实行禁渔期制度。我市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周口中心城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周口中心城区实行天然水域五年禁捕区制度。

  为深入落实禁渔期、禁捕区制度,周口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配合禁渔工作。深入开展周口中心城区禁捕区禁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重拳打击电鱼行为等“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坚持舍小家、顾大家,接报必行、闻令必动,全天候开展周口中心城区巡河执法检查。

  据统计,2024 年,我市出动渔政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查办涉渔违法违规案件130余起,清理整治涉渔快艇22艘,清理整治违规网具6300余张(顶)。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我市自然水域渔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守住底线 捍卫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常态化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全力推进豇豆、水产品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肉类产品专项整治等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组建了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销售及屠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生猪屠宰市场,让群众吃上“放心肉”。在动物检疫监管方面,严把出栏、屠宰、调运“三道关口”,及时掌握检疫动态,依托河南智慧兽医云平台,加大出证流程监管力度。

  在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周口市农业农村局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相继破获多起肉类产品案件。

  2021年2月份,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对我市某地刘某租用的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卤制的熟食6450斤、腌制的生猪肉13884斤、21头开膛生猪1636斤。执法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刘某把从他人手中购买的病死猪、死因不明的猪肉在亚硝酸盐溶液中浸泡,再通过红色染剂给腌制的熟猪肉上色,冒充熟牛肉对外销售。最终,刘某被某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23万余元、赔偿金263万余元。

  执法护农安,为民正当时。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得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先进单位、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西华县农业农村局、商水县农业农村局获得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太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得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起点展望未来,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肩负起“护农、助农”的神圣职责,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守护好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通讯员 蔡明臻 王留印 文/图)

责任编辑:高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