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HA202104140040 |
周口市搬口办事处文庄行政村杨庄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在处置垃圾时,焚烧工序产生刺鼻气味。举报人要求解决刺鼻气味。 |
川汇区 |
土壤、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光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7906005527。该公司现有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为高温焚烧裂解生产线,另一条生产线为高温蒸煮线。4月1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厂界周边未发现(未闻到)群众举报的“刺鼻气味”。经调阅资料,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无组织废气每季度检测一次,对有组织废气每月检测一次。自主检测结果数据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但在四楼上料车间检查时,发现有(医疗废物)异味产生。同时,按照行业新规(GB39707-2020)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医疗垃圾焚烧炉进料口上方屋顶密闭不到位;2、四楼上料车间墙壁安装有换气扇。 |
属实 |
川汇区环境分局于4月15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厂界周边及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进行检测,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对于企业存在的问题,川汇区环境分局已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已对医疗废物焚烧炉进料口上方屋顶进行密闭,对换气扇进行拆除并进行密封。为保证上料车间无组织气体不外溢,专门增设钢制管道,将无组织气体抽至焚烧炉二次风机进口,确保上料车间始终处于微负压状态。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该公司计划在上料车间再加装一个5.5千瓦的5000风量的净化器,在应急时启用。 |
是 |
无 |
2 |
X2HA202104140041 |
周口市搬口办事处文庄行政村杨庄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不能按时处置医疗废物,有的堆积半年以上。 |
川汇区 |
土壤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位于川汇区华耀城办事处杨庄村东800米,法定代表人:陈光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7906005527,经营范围为医疗废物处置,环评及验收手续齐全。该企业有两条生产线,日均处置能力23吨。 4月15日,调查组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经现场查看生产厂区、医疗垃圾暂存间(四楼上料车间)、冷库(车间北侧三层),未发现堆积半年以上的医疗废物。通过调阅半年来的焚烧台账和医疗垃圾回收台账,该企业日均处理医疗废物约15吨,未达到日处理23吨的设计规模,能够做到医疗废物回收到厂后及时处置。调查实际情况与群众反映问题不符,此举报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川汇区将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监管频次,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是 |
无 |
3 |
D2HA202104140053 |
周口市淮阳区四通镇和谐家园小区南边路东,老田超市(洗车),污水直接排入旁边深沟里,气味难闻,环境污染。 |
淮阳区 |
水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周口市淮阳区四通镇和谐家园小区南边路东老田超市名称为淮阳县四通镇华辉副食销售部,负责人为田以军,营业执照经营者为张玉英(与田以军为夫妻关系),2019年12月设置了简易洗车点,属于无证经营。洗车所用设备为小微型洗车设备,建有沉淀池,但由于洗车点至沉淀池之间地势不平,洗车水没有完全流入沉淀池,导致部分洗车水和雨水露天汇聚,长时间积水造成气味难闻。 |
属实 |
对该超市洗车点进行取缔,责令该超市立即清除经营设备和杂物,2天内对积水处和沉淀池进行清理并填平硬化。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
是 |
无 |
4 |
D2HA202104140045 |
商水县化河乡高老村与谢楼村,无证无名棉花加工厂,扬尘污染严重。 |
商水县 |
大气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无名无证棉花加工厂为周口保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化河乡谢楼村s218道西侧,占地约100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谢宝宝,营业执照号:91411623MA9GF73670,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销售。该厂2021年1月份改造旧空厂棚 ,2021年3月份引进安装设备,2021年3月底调试生产有5天。接到举报后,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棚建设密闭不严,有少量粉尘溢出痕迹。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公司项目属于豁免类,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
属实 |
一是针对该公司厂棚密闭不严的问题,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于4月15日,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商环违改〔2021〕第16号),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限3日内对厂棚全部密闭。二是要求该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对厂房进行改造加固。三是督促该公司加强粉尘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提高袋式除尘收集率。目前已整改到位。 |
是 |
无 |
5 |
X2HA202104140031 |
周口市沈丘县留福镇与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白庙镇交界处,该厂地址属于留福镇,废旧砖场内非法建立一座占地40亩的煤矸石粉碎厂,无环评手续,噪声扰民,扬尘污染。 |
沈丘县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举报的煤矸石粉碎厂为沈丘县保玉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煤矸石粉碎工段),地址位于沈丘县留福镇留福村,法定代表人:刘保玉。该公司2009年7月经周口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文号:周环审〔2009〕37号。2013年建成并投入生产,2016年安装脱硫治污设施,2017年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上级环保进行联网,2020年7月15日,取得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1624326780326P)。 1、群众举报“废旧砖场内非法建立一座占地40亩的煤矸石粉碎厂,无环评手续”问题不属实。举报的煤矸石粉碎厂实际为沈丘县保玉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煤矸石粉碎工段。该公司2009年7月经周口市环保局审批办理有环评手续(周环审〔2009〕37号),2020年7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1624326780326P)。 2、群众举报“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沈丘县保玉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煤矸石粉碎工段)四周建设有硬质围墙,产生噪声的粉碎工艺均在厂房进行,南侧为废弃厂房、北侧为耕地、东侧为商临路、西侧为耕地,距离最近的苏楼村约600米,没有噪声扰民现象。 3、群众举报“扬尘污染”问题属实。2021年4月15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煤矸石粉碎工段未建设配套的密闭料仓,地面未进行完全硬化,煤矸石覆盖不到位。 |
属实 |
接此交办件后,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针对该公司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问题,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有关法律依法进行处理。 |
是 |
无 |
6 |
X2HA202104140077 |
1、关于西部温泉洗浴中心污水排放问题 案件基本情况 芝麻洼乡芝西行政村村支部书记张某某所开的西部温泉洗浴中心在排水口私自铺设管道,洗浴中心污水直接排入农耕路两侧的排水沟内,夏天蚊蝇漫天臭不可闻,影响居民生活;私自拓宽加深农耕路两侧排水沟,导致道路狭窄,农耕机械通过困难;由于长期排放污水,导致两侧农田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农作物大面积枯死,减产严重。 2、关于西楼商砼站夜间生产问题案件基本情况 太康县芝麻洼乡城建所所长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开办的周口市太康县芝麻洼乡西楼商砼站夜间生产。西楼村南原西楼牛场内(现已不再养牛)非法回收混凝土废料然后再加工,生产期间产生大量粉尘和废水,石料加工厂和商砼站产生的废水和泥浆未经处理直接排入213省道西侧路沟内,导致路边绿化树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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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 |
水、土壤、大气、噪音 |
1、关于西部温泉洗浴中心污水排放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芝麻洼西部温泉洗浴中心,有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核查时该洗浴中心已停业,没有外排污水,其营业期间排水经三个沉淀池三次沉淀后经大约200米管道向南排放到无名沟内。经调阅 2020年12月24日县生态环境分局监测数据,该洗浴中心外排污水达标。经现场核查,无名沟内污水,除洗浴中心排放外,还有整个镇区的生活污水排入沟内,该处垃圾、树叶较多,污水颜色发黑,核查时没有发现排水沟两侧农作物枯死现象。 2、关于西楼商砼站夜间生产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芝麻洼乡西楼村南共创商砼站,法人代表:张威力,实为张威力和张庄村李长军共同经营,该商砼站没有城建所长刘某某股份,刘某某也没有参与生产经营,该商砼站有营业执照、环评手续、发改委备案。但无住建部门资质、非法生产经营且不满足提升条件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缔、拆除。现场核查时未生产,有住建部门的封条。关于原养牛场厂院内非法回收混凝土废料然后在加工问题,经现场核实原西楼养牛场废弃后,2020年10月份太康张王社区王在兴计划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项目,在外地引进碎石机,由于环评手续不齐全,乡政府发现后立即责令其停止建设,该碎石机当时未全部安装,部分设备一直在院内存放,没有形成生产能力。该厂子一直闲置,并没有投入生产。 |
属实 |
1、关于西部温泉洗浴中心污水排放问题接此交办件后,芝麻洼乡政府已组织人员对排水沟内枯叶、秸秆、垃圾进行清理,污水全部抽出处理。为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镇区生活污水排放和排入此处的浴池污水,该乡已与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委托该公司在5月底前为该乡安装污水净化设备,并投入运营,彻底解决集镇生活排污问题。目前,由于洗浴中心已季节性停业,水质无法再次监测,待该洗浴中心恢复营业后,再进行一次监测,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2、关于西楼商砼站夜间生产问题接此交办件后,芝麻洼乡政府已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要求对该商砼站进行了取缔;原养牛场院内未完成安装的碎石机,已经拆除并移出场区。 |
是 |
有 |
7 |
D2HA202104140014 |
周口市西华县艾岗乡潘南村潘岗自然村x005县道,国家西华县供电公司35千瓦艾岗变电站门口,有一个蓝色彩钢瓦棚的小厂房,生产油漆,污水直接排到路边小河沟内,污染环境。 |
西华县 |
水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油漆加工点,位于西华县艾岗乡潘南行政村潘南村西,负责人闫卫华,2021年3月中旬开始建设,2021年4月初建成投产;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一般用地;生产原料为巴德富涂料乳液(属性为水性涂料)、彩砂;生产工艺为涂料乳液分散成浆料+彩砂—混合搅拌—真石漆;主要产品为真石漆。2021年4月15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加工点正在生产,无任何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极少量生活废水(约1平方米,未形成有效水体)排入北面路沟内。 |
属实 |
接此交办件后,西华县执法人员联合艾岗乡政府立即对该油漆加工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取缔,并对沟内污水进行清除,并在取缔非法油漆加工点行动时对周边群众开展问卷调查,群众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
是 |
有 |
8 |
HA202104140029 |
周口市西华县环保垂直问题:1、人员安置,2019年12月各类人事档案提取到市级审核未果,各类人员没有上收;2、编制配置,各类编制虽已划到市编委,但三定方案未果,各分局编制机构岗位混乱;3、工资分配,市级财政从2020年1月起按县级工资表标准打捆发放,兑现了一部分津贴补助,2021年3月份工资尚未发放。 |
西华县 |
其他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自2016年以来,中央、省、市逐步启动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和配套措施,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稳妥推进本部门垂直改革,按时上报有关人员、经费、资产等相关信息,并于2019年3月,根据市、县有关机构改革方案,完成了单位挂牌,更名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西华分局。 1、有关人员安置情况:自2020年1月1日起,西华县生态环境分局人员及经费均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由于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原有人员比较多、行政事业编制少,部分人员档案手续不全,各类人员情况复杂等因素,包括西华县在内的全市人事档案审核情况及身份核实尚未全部结束,现有人员还没真正完成上收,人员工资仍按照预拨方式进行打捆发放。 2、有关编制配置情况:所有涉及这次生态环境体制改革的三定方案,已于2020年11月4日之前印发完毕。但由于近年来环境攻坚任务重,现有行政编制人员少、工勤人员多,人员老龄化情况严重等,为适应环境攻坚任务需要,西华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周口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周办文[2019]64号)第五款:“鼓励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人员横向交流、竞争上岗与双向选择相结合,促进人才在机构间合理配置”的有关精神,西华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实际需要,对个别岗位进行充实完善,对部分监测、监察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横向交流使用,完善配齐了相应工作架构。由此产生的暂时混岗混编问题,根据改革精神在改革过程中逐步予以解决。 3、有关工资分配情况:西华县生态环境部门现有人员工资从2020年元月起,由市财政按月打捆发放,并相继补发了部分津、补贴,2021年3月、4月工资已于4月9日拨付至县生态环境分局账户,县生态环境分局财务部门立即进行了核算。 |
属实 |
接此交办件后,周口市生态环境局西华分局已于4月16日将3、4月份工资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待算清应缴纳养老金、保险金并扣缴后,将及时发放至职工个人社保账户。其它应发奖项及补助,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编办、人社部门正在按照有关规定逐步进行。涉及人员安置和编配问题,市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领导小组将采取上下联动、共同推动的方式,加快垂直改革进程。以上办理结果,经对西华县环境分局职工开展问卷调查,均表示满意。 |
是 |
无 |
9 |
X2HA202104140030 |
周口市西华县大王庄乡陈庄西大片林地被砍伐,用铁皮围挡圈占后用做沙石场、废品收购站等,每天路面上沙尘飞扬垃圾成堆,给周围环境造成了很大污染,废品收购站内有很多纸箱、塑料等可燃物,存在极大的火灾安全隐患。 |
西华县 |
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为以下场所: 1、大王庄乡陈东旗所经营的沙场位于西华县大王庄乡陈庄村西南,2021年3月中旬租赁场地开始建设,2021年3月底建成投入经营;占地面积约1亩,土地性质为林地;没有任何审批手续。 2、大王庄乡陈保钱所经营的沙场位于西华县大王庄乡陈庄村西南路北,2021年3月15日租赁场地开始建设,2021年3月25日建成投入经营;占地面积约2亩,土地性质为林地;没有任何审批手续。 3、大王庄乡杨运喜所经营的废品收购站位于西华县大王庄乡陈庄村西路南,2020年12月初开始租赁场地建设,2020年12月底建成投入经营;占地面积约2.5亩,土地性质为林地;没有任何审批手续。 4、大王庄乡宋昊雨所经营的废旧酒瓶收购点位于西华县大王庄乡陈庄村西路南,2021年2月初租赁场地建设,2021年2月底建成投入经营;占地面积约1.2亩,土地性质为林地;没有任何审批手续。 以上沙场及废品收购站所占用土地为陈庄村村民个人土地。2021年4月12日西华县大王庄乡政府、大王庄乡国土资源所已向上述2家沙场及2家废品收购点下达了拆除通知,4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时发现:陈东旗经营的沙场原料已清除,并已种上桃树,剩余围挡未拆除;陈保钱经营的沙场原料已清除,剩余围挡和地磅未拆除;另外两处废品收购点也在清理中。 |
属实 |
接此交办件后,执法人员联合大王庄乡政府于2021年4月18日,对上述沙场及废品收购点全部清理完毕,并对原有土地进行绿植,现已绿植完毕。经问卷调查,群众对此次取缔行动表示非常满意。 |
是 |
无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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