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第四批查办结果公示 (二)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8-10-31 23:31:5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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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6025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五里口乡李大庄北地有一个养猪场,养猪场粪便直接外排,臭气熏天,影响到老百姓的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案件反映的场是太康县五里口乡李大庄李陆军猪场,业主李陆军位于太康县五里口乡李大庄北地,占地2亩,两栋猪舍,现存栏生猪85,年出栏150头,因养殖赔钱,自愿不干,现已经把生猪卖完,猪舍已拆除。

处理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已于10月29日前将该养猪场取缔整改到位。下一步,太康县将以此为契机,在全范围内持续加大宣传和排查力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因村因户制宜,创新举措,彻底整治,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太康县五里口乡党委对五里口乡包村干部李世伟李大庄村支部书记李庆道实行诫勉谈话。

二、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26028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巴集乡刘庄大队王竹园行政村有个铝粉厂,现在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生产污水通过暗管直接排到厂外南面的坑内,生产的废渣也倒在坑内,水污染比较严重,夜间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铝粉厂称是郸城县安盈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郸城县巴集乡刘庄行政村王竹园村北,法人代表刘顺星年产12000万吨金属粉末制造品项目环评经郸城县环保局审批,2017年9月项目投入建设,2018年5月生产运营,该企业未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向环保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擅自增加生产工艺,未按环评及批复落实产生废水经沉淀发酵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得外排的要求安装的粉尘除尘器与环评不符;固废随意倾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群众反映强烈。

处理整改情况:郸城县已依法将该企业关闭拆除下一步将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机制,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发现一起查处取缔一起,狠抓落实,严肃追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效。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巴集乡党委负有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的刘庄行政村支部书记、网格长刘国星实行诫勉谈话。

三、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26029

群众反映情况:石槽肖营村有个雨露温泉,往农用河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有四五年,现在一直在污水,希望尽快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浴池位于沈丘县石槽乡石槽一中东南200米,省道S207路南,业主王学忠,2013年10月份开业,自行打深水井一眼,用地热水作为洗浴用水,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沙南总干渠。

处理整改情况:联合调查组责令该浴池立即停止营业并建设相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浴池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下一步,沈丘县将认真排查类似污染问题,按照环保管理职责,根据时间结点抓紧处理,并督促河道管理单位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群众的水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沈丘县石槽乡纪检委对肖营行政村环保网格员肖国民实行诫勉谈话。

四、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26030

群众反映情况:莲池乡文殊湾村,东边河沟环境较差,沟里生活垃圾较多,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文殊湾行政村位于沈丘县莲池镇政府东北5公里处,人口1630人,现有保洁员5人。村东沟渠为一条生产沟渠,由于部分村民的环境意识淡薄,存在向该沟渠乱扔乱倒垃圾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该沟内存在生活垃圾等环境问题,沈丘莲池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沟渠的垃圾进行清理,并对责任段的保洁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责任区巡查。同时,对全镇坑塘、沟渠和偏僻角落的环境卫生进行拉网式排查、治理。下一步,莲池镇将对全镇环境卫生整治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以“六村共建”为契机,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沈丘县莲池镇纪检委对文殊湾行政村环保网格员王成峰实行诫勉谈话

五、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6033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杨庙乡民太路上小店桥西侧小心沟河,河底埋有一米深的生活垃圾,将近二十吨左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太康县杨庙乡民太路上小店桥西侧小心沟河(小新沟河),河底里边确实存在生活垃圾,主要原因附近居民环保意识淡薄,为省事站在民太路与小新沟交叉的桥上及路西侧桥附近较为平缓的地方将生活垃圾丢弃或倒入小新沟。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杨庙乡政府于10月26日组织相关部门对河道内垃圾清理清运,至26日晚,共清理清运垃圾26车,全面完成清理清运任务,排除了小新沟河内一处较大的水源污染隐患。同时,太康县政府责令杨庙乡政府加强监管,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及运输管理,严防问题反弹。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太康县杨庙乡党委负有监管责任的网格长、杨庙乡杨庙西街支部书记张锦东实行诫勉谈话。

六、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026034

群众反映情况:沙南路西长春路轩达学校北600米明珠石材加工作坊,白天作业切割机噪声扰民,影学生上课,居民正常休息。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该作坊位于沈丘县长春路中段,占地面积300余平方米,业主郑志勤,2015年开始经营销售大理石板材等。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作坊有加工石材设备。通过询问业主得知,该厂去年曾从事过切割石材板业务,但目前只销售不加工,不存在切割石板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执法人员对业主宣传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切割过石材板过程中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业主表示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相关环保法规。

责任追究情况  

七、周口市鹿邑县     编号:D20181026038

群众反映情况:鹿邑县栾台路南段东方医院向南路东有一个精益汽修厂,喷漆没有喷漆房,味特别难闻,对周围居民污染比较严重,晚上作业时噪音比较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修理厂位于鹿邑县栾台路南段,法人代表李增产。经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内有漆罐及喷漆设备,存在车辆喷漆迹象。其噪音产生的原因是夜间为电动车充气,气泵声响过大造成。

处理整改情况:鹿邑县交通局对该汽修厂作出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其修理厂进行查封。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鹿邑县人民政府对鹿邑县交通运输局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给予鹿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级吴涛同志、运政大队大队长宋帅军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八、周口市黄泛区     编号:D20181026040

群众反映情况:黄泛区农场场部附近有一个绿原化工有限公司和一个鑫欣牧业有限公司(养猪场),绿原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液态肥,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生产过程中异味非常大,鑫欣牧业有限公司养猪场粪便污水排到厂附近围堰内,围堰内污水满了以后污水横流,臭味非常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绿原化工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性(恶臭)气体,环保设备未运行鑫欣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沼渣沼液返田处理,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收集、贮存、利用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处理整改情况:执法人员对上述两家公司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立案处罚同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的教育,要求加强日常管理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黄泛区农场党委给予绿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志华、副总经理周三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总经理李根民解聘处理。给予河南省黄泛区鑫欣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俊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河南省黄泛区鑫欣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站长冯国雨免职处理。

九、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6042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朱口镇北杨庄村东500米有个牧原养猪场,空气污染严重,臭味太大,有时候闻见猪场传来的气味有种想吐的感觉。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养殖场猪场是太康牧原公司位于朱口镇朱大千村的第十八养殖分场,负责人罗文彬,建于2016年底,占地200多亩,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2月9日经周口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该养殖场东边距乔庄500多米,西边距朱大千村500多米,南边距刘堂村500多米,北边距杨庄1000多米。现有猪舍68栋,存栏生猪40000多头,年出栏100000头。建有储粪场800立方米,周围有围挡,储尿池11万立方米,上有黑膜覆盖,运转正常。经查阅第三方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7月5日-7月6日对养殖场废水、废气的监测数据,该养殖场外排废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但猪舍排气扇排出的空气,造成场区周边有臭味。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农牧局对该场下达了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该场在一周内,在猪舍出风口安装防臭网,并喷雾降尘除臭,降低场区周边臭味。同时,粪污收集中转池上完全覆盖,以防臭味传播,猪舍内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的产生。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太康县朱口镇政府对负有网格化监管责任的朱大千行政村支部书记朱子海、乔庄行政村支部书陈书标全镇通报批评。

十、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26044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洛南街道鑫贵茗苑小区北边。1.锅中有戏火锅店,空调室外机噪声扰民。2.陈氏大虾,油烟污染严重。3.南边花样火锅店,油烟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噪声扰民情况属实。郸城县鑫贵名苑小区是餐饮商铺业为主临街小高层建筑,群众反映锅中有戏火锅店空凋室外机安装在四楼楼顶,离住户较近,空凋开启时存在噪音扰民现象。陈氏大虾火锅产生的油烟由专用通道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经调阅资质公司监测结果显示,符合排放标准南边花样(应是花库)火锅店,已停业一个多月,该火锅店原安装有油烟处理设施,现今已经转让、暂未营业。

处理整改情况:调查组责令锅中有戏火锅店3日拆除空调外机另寻它处合理安装。下一步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内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工作,监督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并确保达标排放同时,严厉打击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商家,减少对空气质量环境的影响,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环境攻坚战。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一、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26045

群众反映情况:城县胡集乡,范桥村西边700米处范桥窑厂,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窑厂全称是郸城县胡集方鑫新型墙体建材厂,位于胡集乡范桥行政村范桥自然村西约700米,总占地面积26.7亩,属建设用地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后排放,由于车间密闭不严及喷淋措施不到位造成无组织排放严重,同时存在部分物料未密闭未覆盖,厂区外运输土路未洒水抑尘,以至于粉尘较大,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处理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已对该厂采取停止生产供电措施并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整改到位核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下一步,郸城县将加大对砖瓦窑行业环保问题排查、执法、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打好打赢秋冬季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巴胡集乡党委给予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范桥行政村支部书记、网格长范学彬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十二、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6049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毛庄镇龚楼村,村东有一龙源纸业,龙源纸业污染到地下水,使地下水无法使用,废纸处理时所产生的废气味刺鼻难闻;村西有个大型垃圾场,垃圾厂晚上八点气味非常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河南省龙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冯新建,位于太康县西二环路产业集聚区,建有一座日处理量15000立方的污水处理站,企业水污染治理项目2009年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2013年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验收合格,废气超低排放于2016年11月27日经周口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2017年取得排污许可证。

该公司建设有一座日处理能力15000立方的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系统与省市环保系统联网。2016年1月3日该公司废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太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群众反映的气味主要污水处理系统中的水解酸化池、集水池、初沉池、物化污泥浓缩池、生化污泥浓缩池、物化污泥池、生化污泥池、及污泥调理罐产生

为了防止气体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河南省龙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近年采取了以下措施消除

一是对水解酸化池进行改造,新建一座3800立方全封闭水解酸化池,对新建酸化池气体进行集中收集处理,以杜绝气体散发。二是2017年10月对对集水池、初沉池、物化污泥浓缩池、生化污泥浓缩池、物化污泥池、生化污泥池、及污泥调理罐进行封闭加盖封闭,将气味进行集中收集,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法进行处理,臭气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三是由敞开式储水池改为密闭白水塔,对厂区部分敞开式明渠改为密闭管道输送,四是扩建800平米隔膜式板框压滤机两台,板框压滤机所压泥饼干度达到55%左右,由专用车辆运至锅炉进行燃烧,解决了污泥产生味的问题。五是在原料堆放区域加盖堆放棚,解决了原料在堆放过程中产生味的问题。

现场调查时,在河南省龙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有轻微的气味产生。经调阅河南省龙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每季度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气体现场检测情况,所监测无组织气体均在标准范围之内。

举报反映的垃圾处理场全称是太康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采用卫生填埋工艺,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70吨,垃圾总库容102万立方米。该场办理有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周口市环保局审批。

随着太康县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全县所有垃圾均进入该垃圾处理场处理,由于垃圾填埋量剧增,加之每天大量运输垃圾车辆进入,加上垃圾堆放作业区及沼气项目前期工程区垃圾未能及时覆盖,造成垃圾处理场周围气味较重。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将加大对河南省龙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晚间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污染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委托第三方对公司废气排放问题进行监测,准确掌握废气排放情况。责令公司强化厂区精细化管理,继续采取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减少污染排放。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太康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监管,将裸露的区域进行覆盖,确保11月10日前完成;同时,将每日除臭、消杀次数由原来的4次增加到10次,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太康县环保局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太康县集聚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汪佳实行诫勉谈话,太康县住建局对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执法人员张志平实行诫勉谈话。

十三、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026051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李楼乡孔集行政村,村里面没有配备垃圾桶,生活垃圾没有地方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郸城县李楼乡孔集行政村共有7个自然村,总人口670户3880人。2017年李楼乡按照每15户配备一个垃圾桶的标准,孔集行政村共配备了垃圾桶45个,依照标准如数发放。目前使用过程中损坏和丢失减少10个。垃圾桶位置安放在村内外合理布局的道路旁,以方便群众倾倒生活垃圾,且定时定人清理清运。不存在乡村未配备垃圾桶,垃圾没地方处理的情况。

处理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垃圾桶管理丢失损坏及时补缺,保障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二是根据群众需求已经给孔集行政村新配备垃圾桶16个同时,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四、周口市鹿邑县     编号:D20181026052

群众反映情况:鹿邑县王皮溜镇范桥行政村有家商砼站,粉尘,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商砼站全称是鹿邑县永清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鹿邑县王皮溜镇范桥行政村,法定代表人李振学,成立于2014年7月2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存在保洁洒水不到位、厂区内粉尘严重、沉淀池砂石分离机损坏造成水污染的问题。

处理整改情况:鹿邑县住建局于10月27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业整改,并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从重处罚。同时,责令该公司对厂区门口路面进行硬化;不间断洒水保洁,确保抑制扬尘;对沉淀池砂石分离机进行维修保证能正常使用,落实水污染整改措施。目前,该公司罚款已缴纳,并已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鹿邑县住建局免去负有监管责任的商砼站监督责任中队胡伟的中队长职务。

十五、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026054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老冢镇李丁异村垃圾桶满了无人倒,垃圾多了焚烧,前几天还存在焚烧垃圾现象,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太康县老冢镇的人居环境垃圾清运工作是由太康县统一招标的两家公司负责,垃圾全部实行集中收集清运到太康县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反映的太康县老冢镇侯庄行政村李丙异自然村属于北京华融清运公司负责。出现问题的原因一是华融公司配备的垃圾车辆少司机工资发放不及时,一名司机因此辞工二是垃圾车损坏未及时进行修理,导致垃圾没有及时清运。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老冢镇政府与华融公司多次进行了沟通,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损坏的车辆及时进行了维修,司机也已配备到位。同时,组织保洁员对垃圾进行彻底清扫和清运,目前太康县老冢镇侯庄行政村李丙异村垃圾已全部清扫清运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太康县老冢镇党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网格长、侯庄行政村支部书记吴雷实行诫勉谈话。

十六、周口市东新区     编号:D20181026056

群众反映情况:周口市东新区博物馆东30米人和路东有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严重,出入车辆未冲洗,道路上都是泥,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通过认真排查核实,博物馆东30米人和路无建筑工地。

处理整改情况:东新区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排查辖区施工工地及过往车辆,确保辖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责任追究情况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