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落实好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维护现役军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区民政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政策落实,积极主动做好201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
今年我区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10615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15000元。进藏部队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2倍标准发放,进疆部队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1.5倍标准发放,大学生按城镇标准发放。通过和人武部门认真核对,2015年我区将为300个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437万元。
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方式,我区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部通过中原银行直接打入义务兵家属银行账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区民政局在发放工作中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确保不出现一起错漏发现象,切实保障义务兵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已基本发放到位。(韩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