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27日,省委第八“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并针对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反馈了督察意见。周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瞄准污染防治攻坚的靶向问题,根据督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围绕梳理分解的6大类90项具体问题,按照三区分(区分领导、区分部门、区分责任)、三严格(严格标准、严格整改、严格核查)、三杜绝(杜绝虚假整改、杜绝敷衍整改、杜绝表面整改)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我市环境突出问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精准推进整改
省委第八“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全面、客观、中肯,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完全符合我市的实际,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市委、市政府把落实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全市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一)站位全局,强化整改。坚持在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中统筹协调问题整改,主动把问题整改列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市委、市政府分别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常务会,统筹安排反馈问题整改;全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尤其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深入一线,通过现场调研、明察暗访等形式,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围绕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全市有关部门同向发力、齐心协力,有力推动问题整改。
(二)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一把手主体责任,动真格、敢碰硬,确保产生震慑、强化警示、形成倒逼,针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健全整改台账,把各个问题整改任务详细分解到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从严压实整改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认真落实全市整改工作部署会要求,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市级牵头单位采取会议研究、专题交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强力推动行业领域整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定期研究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精准施策,推进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层层细化整改方案,照单整改、限时销号。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周口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周办文〔2020〕12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对照反馈意见,对标对表、逐一细化,明确90个具体问题及其整改措施。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市、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并针对梳理出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进问题整改。
二、聚焦反馈意见,大力推进问题整改
(一)健全机制,巩固整改。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抓手,积极为问题整改提供规范、长期、稳定、可靠的制度保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周口市“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1+4+10”责任体系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坚持高压推进机制,完善日调度、日研判、周例会、月联席会议制度;每天调度汇总重点问题,逐个分析研判,及时交办整改,对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领导实施约谈提醒;每周召开例会研判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不同问题,有针对性地细化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治尘、治车、治油、治污等系列专项活动。坚持高效落实,市委书记、市长每月专题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亟待解决的困难,切实保持反馈问题在高位推动、高压推进、高效落实中整改到位。
(二)标本兼治,细化整改。对照整改目标任务,做到客观实际、分类整改,杜绝“一刀切”现象。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长期抓、反复抓、经常抓,确保有序有力有效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做到协调联动,形成强大整改合力。对照《整改方案》中的问题清单、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责,针对反馈意见梳理的6大类90项问题及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的86项群众投诉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严格整改标准,并在整改过程中形成“定人、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体系。
(三)全面调度,严格整改。在省委“三散”专项督察期间,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加强配合,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通过督导、执法检查、现场调查等一系列措施,对交办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要求彻底整改。对照省委“三散”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时调度各县(市、区)和市攻坚办成员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动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省委督察组交办的86个群众投诉问题已全部办结,并按照要求做到一案一卷,三级联签,建档立卷;5月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3404个问题,市政府召开了交办调度会议,各县(市、区)已按照省市要求,组织人员逐一排查,6月28日,全市3404个交办问题已排查完毕,并将排查整改情况建档立卷。
三、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一)聚焦反馈问题、强化督导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聚焦突出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督查组、暗访组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反馈的6大类90项问题和省委督察交办的86个问题认真研究梳理,进行现场勘察、调查、暗访,督促问题整改。各县(市、区)根据职责分工和整改进度要求,不定时地对推动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督办,对整改进展滞后的问题进行指导,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针对反馈问题和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滞后的情况,深化专项督导检查,严格实行挂账销号、电话催办、致函督办、现场查办、专案盯办等方式,跟踪问效。
(二)严肃追责问责,倒逼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省环保督察办对有关问题线索处置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对不按时整改和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或敷衍应付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截至目前,我市已问责46人(次),其中处级干部3人。对其他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强力传导了环保问责压力,形成了强烈的震慑和警示效应,全市上下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加深,各项工作部署频度普遍加强,责任落实和整改工作推进力度普遍加大。
(三)全面落实整改,提升环境质量。印发了《周口市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着力围绕问题整改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大气污染治理。截至目前,共排查拆改燃煤设施设备243个,抽检洁净型煤18个批次,查处煤炭13.7吨,向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转办问题13个;共检查餐饮单位15723家,发现问题1420个,下达整改通知书2185份;中心城区4个卡点共处罚大型货车4045辆次,劝返分流38920辆次;共检查工程项目1238次,发现问题109个,查封机械设备12台,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1份,约谈项目负责人55人次,对项目经理记不良行为1次,对企业记不良行为1次,下达处罚决定书10份,罚款56万元;出动车辆300余台次,人员1400余人次开展“打黑油”专项行动,共查处黑加油窝点30处,已依法予以取缔封停,没收油品64.61吨。二是水污染治理。全市11个地表水目标考核断面均达到目标值要求,累计平均达标率为81.8%;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稳定;44条城市黑臭水体中市中心城区7条,已基本消除黑臭。县(市、区)37条黑臭水体中29条基本完成整治任务,8条正在治理中,其中扶沟县6条、沈丘县1条、淮阳区1条。三是土壤污染治理。55个重点行业企业布点采样和检测工作正在开展,截至目前,55个企业的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均已完成,1个已完成采样和检测工作,6家正在开展采样和检测。全市纳入管理系统的建设用地疑似污染地块23个,已完成初步调查18个,正在开展初步调查5个,经专家对18个初步调查进行评审,结论均为非污染地块。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围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实现生态环境大改善的目标,重点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周口市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省、市确定的2020年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及集中式饮用水源,确保优良水体水质和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巩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态势,全面开展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治理,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加快改善大气质量。实行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控,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加强工业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确保土壤安全。
(二)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健全重点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协调作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围绕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加强实地督促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健全长效监督机制,研究制定整改工作评估体系,全面统筹整改工作,确保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不反弹,长期任务按期整改到位,经得起省委督察检验。
附件:周口市关于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周口市关于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对照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经逐项梳理,共分解整改任务6大类90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保护安排不严不实。(共26项)
1.整改任务。工作标准不高,存在松软拖现象。有些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领会不深不透,一些地方和部门相当一批干部认为周口市自然禀赋比较好,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比较乐观,工作标准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长期、首要政治任务,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常委分包县(市、区)、市政府副职分口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重大事项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点问题亲自督办。同时,完善市污染防治攻坚“1+4+10”协同机制,聚焦环保问题,拿出铁的措施,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三是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分解,研究制定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挂账督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主动扛牢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抓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行动不断得到加强,聚焦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动过问、亲自部署、现场落实,
督察反馈问题得到稳步解决。
2.整改任务。省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施工工地要落实‘三员’管理制度,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周口市建筑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控尘办《周口市集中打好“散尘”污染治理战役方案》中要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长度100米以上市政工程项目实施‘三员’管理制度;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明显降低工作标准。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认识再加强,责任再明确。依据职责分工,细化、量化所承担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措施具体、治理到位、管控及时。从思想上深刻认识“三散”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4月15日印发的《2019年周口市建筑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周建〔2019〕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周口市控尘办2019年8月14日印发的《周口市集中打好“散尘”污染治理战役方案》(周建环办〔2019〕7号)(以下简称《战役方案》),要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长度100米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实施‘三员’管理制度;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是依据如下两个文件:省污染防治攻坚办2017年3月4日印发的《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现场管理办法》(豫环攻坚办〔2017〕73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3月28日印发的《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装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系统的通知》(豫建〔2017〕53号)。三是《实施方案》和《战役方案》两个文件下发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又于2019年9月25日印发了《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质安〔2019〕285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发现《实施方案》和《战役方案》两个文件与《通知》要求标准有冲突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按《通知》要求执行,对建筑工地的管理标准进一步提高。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质安〔2019〕285号)要求,在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长度200米以上的市政等线性工程重点扬尘防控点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现了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动态监管。
3.整改任务。在落实2018年度洁净型煤财政补贴政策上,除了西华县、郸城县、鹿邑县外,其他县(市、区)洁净型煤财政补贴均未按省、市要求兑现。
(1)扶沟县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按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对洁净煤仓储配送中心的补贴文件(扶工信〔2017〕62号)要求,正在督促企业完善相关手续。
整改成效:按照扶工信〔2017〕62号文件精神,2020年6月5日和9日,县财政局依据洁净煤仓储中心提供的进煤发票和销售发票,按照要求分两次拨付补贴资金44.55万元、86.6万元,合计131.15万元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淮阳区
整改进度: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对接西华县、郸城县、鹿邑县,学习洁净型煤财政补贴做法及流程;二是由区审计局对洁净煤配送中心进行销售账目审计;三是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区财政局对洁净型煤财政补贴项目进行验收,待验收完毕后,提请区政府给予拨付。
整改成效: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已拨付补贴资金70万元,剩余部分洁净型煤财政补贴项目正在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全额拨付。
(3)太康县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太康县宏远洁净型煤仓储配送中心于2017年因土地问题一直未能通过省市验收,未落实财政补贴,2018年下半年重新选址建设,并完善了相关手续。已于2020年5月25日为太康县宏远洁净型煤仓储配送中心兑现了2018年财政补贴。
整改成效:一是落实了2018年度洁净型煤财政补贴政策;二是建立洁净型煤财政补贴政策长效机制,做到应补尽补,目前,2019年度洁净型煤财政补贴资金已到位;三是建立了完善洁净型煤配送体系,做到按需生产,划片保供,保证洁净型煤配送及在冬季用煤期间达到保供需求。
(4)沈丘县
整改进度:达到序时进度,正在推进。
整改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照出台文件与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进行及时沟通交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及时拨付,强化督导问责力度,确保时效性。
整改成效:依据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丘县洁净型煤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2017〕58号)文件要求,县工信局负责对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点的动态管理,并做好日常协调监管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民用洁净型煤补贴资金的筹措落实,正在督促企业完善手续,确保补贴早日落实到位。
(5)项城市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认真核算,精准补贴。
整改成效:根据周口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洁净型煤省补助资金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周财预建〔2019〕84号)和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请解决2018年度洁净型煤财政补贴的报告》,经核算,2018年财政补贴50万元,2019年财政补贴45.86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6)商水县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洁净型煤配送中心及网点的销售量,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拿出补贴方案,待政府研究、审批、下拨后,及时发放补贴到用户。
整改成效:2020年5月19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商水县洁净型煤价格补贴方案的通知》(商工信联〔2020〕5号),并根据企业销售台账,县政府对县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商水顺乐福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销售的洁净型蜂窝煤给予了每吨200元补贴,共计259.532万元,现已补贴到位。
4.整改任务。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存在“上热中温下凉”现象,工作滞后、被动。经查阅有关资料,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转发〈周口市城市“散尘”和工地“散尘”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时间是2019年12月20日,比周口市实施方案印发时间晚3个月,工作严重滞后。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策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筑牢干部思想根基,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心入脑,做到以知促行。二是完善机制体制,全面压实责任。继续坚持区乡村分级负责、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工作要求。三是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深入一线,查找问题,对照反馈的问题做到主动及时认领,认真谋划实施,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快速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示范区党工委及时下发了《关于调整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通知》(周示范工文〔2020〕10号),对区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并严格执行由主任、副主任定期召开的“周例会、月例会”制度,及时对上级下发文件组织学习传达、贯彻落实。示范区攻坚办成立了综合、督察督办、执纪问责、联合执法、企业服务等5个工作组,增配工作人员11人,其中专职负责文件收发、归档人员2人,确保整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5.整改任务。项城市没有制定“三散”污染治理方案。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项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于2019年8月12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项城市集中打好“三散”污染治理战役方案的通知》(项环攻坚〔2019〕76号)。
整改成效:按照市攻坚办《关于印发周口市集中打好“三散”污染治理战役方案的通知》(周攻坚办〔2019〕86号)的要求,项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结合项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项城市集中打好“三散”污染治理战役方案的通知》(项环攻坚〔2019〕76号),全市“三散”污染治理工作按照方案要求稳步推进。
6.整改任务。鹿邑县商务局未召开党组(委)或班子会议安排布置“三散”污染治理工作。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召开班子会议安排部署“三散”污染治理工作,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二是建立常态化机制。把“三散”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局班子重要会议议程,根据“三散”污染治理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推动商务领域“三散”污染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三是加大对全县加油站的日常督查力度。防止“黑加油站”死灰复燃、规范完善加油站监管台账、开展油品抽检等内容的常态化执法检查,以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为重点,全力做好全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整改成效:今年4—5月份对全县在营的民营加油站(点)进行了2次油品抽检,抽检合格率达到98%,对不达标的3家加油站油品进行了抽走回炼,对企业进行了处罚。6月份进行了2次油品抽检,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健全了县商务局“三散”污染治理工作常态化机制,推进商务领域“三散”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完善加油站管理台账、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措施,目前未发现“黑加油站”死灰复燃现象。
7.整改任务。鹿邑县交通局未召开党组(委)或班子会议安排布置“三散”污染治理工作。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建立党组和班子专题研究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制度,结合县交通运输局承担的攻坚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整改成效:一是机制得到完善。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三散”治理工作,成立了鹿邑县交通运输局“三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制定“三散”治理工作方案并迅速成立污染防治办公室,组建3个环保中队,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三散”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强化专项治理。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10个专项排查小组,组织执法人员60人,对全县25个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县域周边停车场13家;城区汽修行业241家(环保达标210家,未达标的31家已封停整改,其中2起未备案罚款2万元),乡镇汽修行业211家(环保达标57家,不达标的154家已封停整改)。三是加强执法力度。及时纠正未覆盖或覆盖不严的车辆,严肃查处抛洒污染车辆;充分发挥公路超限检测站的作用,采取站点治理、设卡治理、流动治理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措施,全面查处违法运输散煤行为。2020年上半年以来共查处遗撒、遗漏未覆盖的车辆64辆,处罚金额18万元。四是强化公路保洁。研究制定农村公路扬尘污染防治清扫保洁标准,配足农村公路清扫设备和人员,科学安排洒水冲洗,确保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及效果。
8.整改任务。项城市永丰镇未召开党组(委)或班子会议安排布置“三散”污染治理工作。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永丰镇党委认真召开党组(委)和班子会议,传达学习省、市三散污染治理方案,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部署,对照治理任务,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全程跟踪、狠抓落实,确保“三散”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成效:2019年,项城市永丰镇党委、政府班子会议共研究污染防治攻坚工作10次,9月24日,班子研究“三散”治理工作并制定“三散”治理工作方案;9月26日,召开全镇支部书记会议安排部署“三散”治理工作。在“三散”治理专项行动中,永丰镇共取缔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4家、小造粒企业1家,取缔散煤燃烧点14个。
9.整改任务。项城市南顿镇未召开党组(委)或班子会议安排布置“三散”污染治理工作。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建立会议制度,专题研究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及“三散”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分工制度,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抓好分管行业的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建立考核制度,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考核力度。
整改成效:一是健全组织。自2019年8月份以来,南顿镇共召开环保专题会议7次,把环保工作当成头等大事,制定了环保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的“三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部门联动的环保攻坚工作机制。镇党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环保及“三散”治理工作,安排布置“三散”治理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散乱污”企业排查治理常态化、零容忍、全覆盖,确保“三散”治理动态清零。二是建立了“小散乱污”动态清零机制。出台实施方案,根据市里安排定期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该整改提升的报告市环保攻坚领导小组。对于污染严重的企业,做到“两断三清”,及时关停取缔,确保南顿镇不再出现“散乱污”企业。三是在散煤禁烧方面,南顿镇辖区全部划为“禁煤区”,并实现散煤燃烧清零。四是在散尘治理方面,南顿镇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渣土车运输覆盖防尘布、交通干线每天进行洒水、农业生产散尘防治、净化餐饮油烟、工业企业安装喷水设施进行散尘治理、持续进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等。构建“环境绿色化、管理精细化”的治理体系,确保“三散”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10.整改任务。郸城县巴集乡未召开党组(委)或班子会议安排布置“三散”污染治理工作。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扛牢生态文明政治责任。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部署,对照治理任务,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全程跟踪、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整改成效:按照省“三散”污染防治办公室的工作要求,郸城县不断推进各乡镇(办、区)会议精神传达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把“三散”污染治理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听取工作汇报,严格督导检查,持续性、常态化抓好“三散”污染治理工作。
11.整改任务。文件照抄造假、攻坚流于形式。一些地方和部门未能认真研究、谋划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安排工作不结合实际,针对性不强,照搬照抄上级文件。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建立会商研判制度,结合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举措。建立文件审核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文件和材料的审核把关,结合工作职责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增强文件、方案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建立考评机制,进一步改善文风会风,杜绝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现象。
整改成效:紧密结合我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工作方案,坚持科技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围绕大气、水、土壤三大攻坚战切实压实责任,明晰职责,有序攻坚,督察反馈问题得到了切实整改。
12.整改任务。《周口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和提升供应保障能力、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部分全部借用套用《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的内容和数据。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和供应保障能力。深入推进城镇天然气利用工程,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推动城镇天然气管网向产业集聚区、重点乡镇延伸,不断提高县(市、区)、重点乡镇气化水平。二是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三是科学制定《周口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修正套用内容和数据。
整改成效:结合我市实际对《周口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和提升供应保障能力、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部分内容和数据进行了修订。扩大天然气使用范围,在已完成“双替代”天然气使用户的基础上,推进天然气管网向乡镇和农村延伸,不断扩大“双替代”成果,逐步实现全覆盖。
13.整改任务。《川汇区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PM10和PM2.5的年均浓度目标值借用套用全省目标值数据。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按照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科学合理制定了川汇区PM10、PM2.5年度目标值。
整改成效:按照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川汇区实际,科学合理制定了川汇区PM10、PM2.5年度目标值。同时,认真查找问题,深刻进行反思,加强对文字材料的检查核对,文字材料经主要领导审签方可上报。同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对工作中文字材料的内容、数据、术语等熟练掌握、科学制定、严格核对、反复推敲,确保文件的权威性。
14.整改任务。《淮阳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中乡镇空气质量排名,前20名加分,后20名扣分,而该县仅有18个乡镇、3个园区,明显不符合实际。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完善文件制定、审核程序,确保考核办法更加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整改成效:“《淮阳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中乡镇空气质量排名,前20名加分,后20名扣分”指的是在全市排名前20名加分,后20名扣分。结合省督查反馈意见,淮阳区进一步完善了文件制定和审核程序,确保文件内容更加科学合理,具可操作性。
15.整改任务。有些单位工作部署文件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示范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强化农业生产散尘防治工作方案》,印发时间是2019年6月17日,而文中引用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印发“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时间是2019年8月14日,下级贯彻落实文件比参照文件的印发时间提前2个月。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文字材料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文字材料从组织起草到签报送审的全过程,特别是需要呈报的文字材料,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审核并签署上报意见。二是认真组织撰写。撰写前要认真研究有关文件、领导要求,充分领会意图,了解行文目的。对文字材料(含附件)的内容、数据、引用上级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等严格检查核对,反复斟酌,确保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格式正确。三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发文制度,核稿负责人要对拟稿人撰写的文字材料认真审核,对文字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内容是否准确完整、佐证材料和数据是否准确、文体和格式是否正确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核稿人、定稿人、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正式行文、发文。四是提升自身能力。加强局机关人员,尤其是办公室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利用周五学习日,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农业、环保、科技、扬尘治理、文秘等方面相关业务知识。同时,定期组织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学习方式,切实提升自身业务知识和理论水平。
整改成效:接到反馈问题后,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组织全局人员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长带头作了深刻的自我批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并加强了对办公室文职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对文字材料的内容、数据、引用上级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等严格检查核对,确保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格式正确,确保行文、发文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今年以来,该局未发生文件引用错误、逻辑错误等行文问题。
16.整改任务。《商水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时间是2019年4月8日,文中引用的《河南省散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时间是2019年8月23日,下级贯彻落实文件比参照文件的印发时间提前了近4个月。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省、市“三散”污染治理文件及上级相关环境保护文件精神学习,规范行文,对负责文件制定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商水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城管〔2019〕79号)文件日期进行修改。2019年4月8日印发的收回作废。
整改成效:县城市管理局对《商水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城管〔2019〕79号)文件进行了更正,并对2019年4月8日印发的文件收回作废。县城市管理局紧盯整改任务清单,紧抓整改落实,各项工作正在深入推进。
17.整改任务。《沈丘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沈环攻坚办〔2019〕63号)与《周口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中的内容和数据完全一致,而在沈丘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发文登记表上,显示“沈环攻坚办〔2019〕63号”文件是《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突出问题交办通知》,涉嫌提供虚假文件。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对出台的文件进行审核,纠正错误。
整改成效: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明确提出严格要求,一是建立完善文件印发管理制度,及时制定相关文件,禁止照抄上级文件行为。二是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对所有文件进行梳理、核查,发现错误及时校正,对有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强化业务水平,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18.整改任务。川汇区商务局会议记录显示2019年5月16日就安排了“三散”污染治理工作,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谋划、安排此项工作提前3个月。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严格要求办公室人员养成认真细致的工作习惯,把好文字校对关,维护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整改成效:区商务局结合省委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一是充分认识文字材料的重要意义,完善和改进相关管理制度,特别是需要上报的文字材料,经过主要领导亲自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上报。二是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对工作职责范围内文字材料的内容、数据、工作术语等严格核对,反复推敲,确保用词正确、内容完整,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
19.整改任务。部门监管缺失,工作推进不力。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污染防治攻坚、“三散”污染治理工作落实上,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工作浮在表面。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制定本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落实污染防治攻坚及“三散”污染治理工作。
整改成效: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和“三散”污染治理工作,我市召开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百日会战”暨第五次月联席会议,夯实10个专项工作办公室职责,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坚持精准施策,精准治理,安排部署“百日会战”行动,抓紧抓实“三散”污染治理、水域“四乱”、违法加油站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喷漆行业排查、喷绘行业排查、“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餐厨垃圾处置专项整治等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抽调住建、城管、商务、自然资源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督查组,实行专项督导、交叉督导等方式,加大各乡镇和各部门取缔“三散”督导检查力度,明确专人,每天汇总、上报、交办、通报。
20.整改任务。周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的《2019年周口市建筑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规定,对检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第一次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罚;第二次责令整改,顶格处罚,对责任人进行约谈;三次及以上责令停工整治,顶格处罚。而周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金海嘉苑DE地块、运粮河畔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分别累计处以3次罚款,没有落实对责任人约谈、责令停工整治等其它处理措施,文件执行流于形式。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2019年周口市建筑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周建〔2019〕16号)中相关要求,对未处罚到位的企业处罚到位。对于运粮河畔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7月9日、9月16日分别对施工企业中国二冶进行了处罚,其中7月9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8月20日,对运粮河畔项目建设单位市综开公司项目负责人宓勇、施工单位中国二冶项目经理杨国才、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王中伟进行了约谈,并对施工企业记不良行为1次,杨国才记不良行为2次。对于金海嘉苑DE项目,2019年3月15日、5月27日,分别对施工企业中冶天工进行处罚,对项目的管理单位上海建设工程监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刘玉泽、施工单位中冶天工项目经理李永胜、监理单位河南建基项目总监史立星进行了约谈,并对李永胜记不良行为1次。
整改成效:严厉处罚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建筑工地。一是严格按照《2019年周口市建筑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周建〔2019〕16号)中相关要求,对金海嘉苑DE地块、运粮河畔项目处罚。目前,已对违法违规企业全部处罚到位。二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对违法违规企业严格处罚,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21.整改任务。市商务局在成品油市场监管方面督促检查不力,在《周口市成品油质量抽检情况通报》(周油治〔2019〕6号)中,只显示抽检次数,未见检测结果及油品合格率内容。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全市各商务主管部门把成品油质量抽检作为加油站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档案、做好统计、定期上报,对油品抽检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加油站点,取消成品油经营资格。并积极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成品油抽检100%,合格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任务。
整改成效: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依托中石油、中石化随机对辖区内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做好抽检结果的统计、归档;市商务局积极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开展了2020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在督导检查中抽取加油站油样,并交由中石油、中石化进行检测。截至目前,已抽检油样452个,合格438个,合格率96.9%。下半年,市商务局将持续推进全市加油站油品质量抽检工作,确保年底实现油品质量抽检全覆盖,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2.整改任务。对“黑加油”排查取缔不彻底,打击力度不够,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督察组在周口市共发现59家疑似“黑加油站”。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接到通知后,市商务局立即召开了班子会议认真传达贯彻,要求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包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召开各县(市、区)商务局长会议,要求对各自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黑加油站”问题,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予以处理,形成强大震慑。二是迅速整改。对照督察组交办的具体内容细化分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并且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截至目前,已挖出油罐39个,拆除顶棚18个,捣毁商砼站、砖厂、“黑加油窝点”共6个,彻底取缔前期整改不到位非法加油站8个,整治单品加油站15个,拘留14人,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跟踪督察。为确保整改到位,严防死灰复燃,市商务局结合年度专项检查、夏秋两季的集中整治行动等,加强“黑加油站”点的排查巡查力度,同时,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暗访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持续保持打击“黑加油站”的高压态势。
整改成效:市商务局召开了班子成员会议、全市成品油市场治理工作会议以及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八部门联席会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市商务局制定印发了《周口市商务局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周商运行〔2020〕7号),明确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自觉认领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移交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具体内容细化分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2020年4月20日,市商务局下发《关于对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到分包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制定《关于对周口市2020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周油治〔2020〕3号),牵头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分成8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目前,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以及市攻坚办交办的整改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未发现“黑加油站”死灰复燃现象。
23.整改任务。太康县“黑加油站”问题屡禁不止,2019年7月24日、8月1日太康县商务局分别致函相关单位,要求对101家证照不全的加油站依法处理,8月23日又致函18个乡(镇)政府,要求取缔87家“黑加油站”,而2019年12月14日至15日督察组在太康县又发现了40家疑似“黑加油站”。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按照《关于印发太康县成品油流通市场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太环攻坚办〔2019〕134号)、《关于开展太康县2020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太商务〔2020〕26号)文件要求,一是各乡镇实施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二是定期召开成品油市场管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时研判成品油市场现状;三是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督查组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督查力度;四是商务部门执法人员加强对全县辖区内成品油市场常态化巡查频次,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抄告函的方式告知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非法加油站采取断水、断电、拆除加油设备棚罩、挖出油罐等措施,严格按照“三散”污染治理“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彻底取缔到位,确保全县非法加油站点彻底清零;对单品种加油点拆除汽油加油机,挖出汽油罐或注沙;对城市规划、道路拓宽等原因搬迁离原经营位置的“十三五”规划网点断水、断电、拆除加油设备棚罩;对持原经贸委老成品油证及商砼站自用油给予断水、断电、拆除加油设备棚罩、挖出油罐。
整改成效:2019年度出动整治车辆260余辆次,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查处问题70余件;配合属地政府彻底取缔死灰复燃“黑加油站”12家,拆除加油机26个,挖出加油罐16个,加油棚罩12个,治安拘留3人;从2020年5月15日起至12月30日,在全县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全县23个乡镇进行全方位日常巡查,未发现“黑加油站”死灰复燃。
24.整改任务。落实工作敷衍,交办问题整改不彻底。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真正把上级交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现象。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分解,研究制定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挂账督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对交办问题整改不彻底、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
整改成效:进一步完善督导检查、核查、审查三级联签制,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将检查更细化、核查更严格、审查更慎重、责任再压实。由市攻坚办责任追究小组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及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并深挖细查隐藏其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期间,我市问责了18名责任人。
25.整改任务。太康县龙源纸业环境污染问题是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办理结果显示该厂已采取整改措施,而督察组现场发现,该公司再生纸粉碎纸浆前段工序末端废气治理缺失,无组织废气直排,大量废水随意流淌,作业区域环境“脏乱差”,且伴有刺鼻气味,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对鼓碎下料口及周边进行全封闭,地面硬化、密封。
整改成效:对再生纸粉碎纸浆前段工序末端鼓碎下料口及周边进行全封闭,同时在原料堆放区域加盖钢构棚,大大降低了气味污染,有效解决了环境“脏乱差”问题。
26.整改任务。2019年8月省控尘办交办的“示范区搬口村拆迁工地建筑垃圾裸露、扬尘大”问题,周口市控尘办回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而督察组现场发现,该拆迁工地建筑垃圾仍露天堆放,工地道路浮尘厚,扬尘问题突出。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对拆迁工地扬尘治理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清除“三散”遗留问题,对“三散”治理工作进行再梳理、再复查,查找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措施,狠抓扬尘治理工作。二是切实抓好交办问题整改,对上级交办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制定“一问三单”(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并采取拉条挂账、归零管理办法,做到当面交办、跟踪督办、限时快办,立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交办问题的整改。三是提升群众扬尘污染认识,持续加大扬尘污染认识宣传、巡查力度,将责任落实到实处,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整改成效:搬口办事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对照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先后共投入300人次,挖掘机3台,推土机2台,对搬口村拆迁工地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对清理后约11000平方米裸漏土地,用土工布2000捆和草籽2000斤进行覆盖和植绿,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二、“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共16项)
27.整改任务。“散乱污”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地方“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落实不力,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缺失,排查整治不彻底,关停取缔不到位,“散乱污”企业污染严重。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对问题实行双交办,双追责;三是开展全方位排查,确保“散乱污”企业全部排查到位;四是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实行分类管理,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搬迁的搬迁。该升级改造的升级改造,严禁一刀切。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和出现反弹的,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始终保持对“散乱污”企业整治高压态势。
整改成效:围绕我市“散乱污”专项治理任务,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各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底数,逐一登记备案。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依法分类处置,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治任务,严格整改标准,实行销号管理,相关部门采取上下结合、协调联动、边查边改等有力措施,彻底清理死角,做到“取缔要坚决、整改高标准、搬迁有去处”,切实打掉反弹隐患。同时将“散乱污”企业整治纳入量化问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整治工作不到位、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通报;视情节轻重由追责问责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约谈或问责。实现“散乱污”动态清零。
28.整改任务。沈丘县石槽集乡207省道路西一大型洗沙场,无环评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约500平方米沙石露天堆放,厂区道路积尘严重,现场有2个约200平方米渗坑。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依法进行取缔。
整改成效: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联合沈丘县石槽集乡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对该企业依法进行了彻底取缔,并填平了两个渗坑,场地恢复原貌。2020年6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对该洗沙场进行核查时,发现场区无设备、无原料、无产品,没有生产迹象。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将加大环保执法巡查力度,石槽集乡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监管,确保不反弹。
29.整改任务。太康县王集乡一砂石分筛场,无环评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厂内道路积尘严重,约2000平方米砂土裸露。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按照“散乱污”治理标准取缔到位。
整改成效:对“散乱污”企业实行分类整治,目前,该砂石分筛场已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所占用土地实现了复耕。
30.整改任务。在项城市、鹿邑县、西华县、淮阳区等地发现的33个砂石料场和25家预制板厂存在大量沙(砂)石露天堆放、无污染防治设施、积尘严重等问题。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督促违法相对人立即整改,做到源头精准管控、问题精准整改;二是对辖区内的砂石料厂、预制板厂实施依法分类处置,对不符合污染防治要求的、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逾期未完成的、治理达标无望的坚决予以取缔,实现“散乱污”企业清零。
整改成效:一是项城市。涉及项城市的共5家砂石料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高寺镇106国道红太阳农资有限公司无名沙石筛选厂、高寺镇106国道旁无名砂石筛分厂、高寺镇工业园区禹帆建材有限公司院北侧砂石堆场等3家砂石料厂依法取缔;对高寺镇合胜建材有限公司、项城市群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停产整改。目前高寺镇合胜建材有限公司已整改完毕,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责令高寺镇群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二是鹿邑县。通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夯实了各乡镇环保中队责任,对辖区内土地性质不合法的砂石料厂、预制板厂依法取缔,对土地性质合法、但环保措施落实不力的,全部关停整改。要求砂石料厂和预制板厂出入口硬化、场地硬化,喷淋设施齐全,料堆全覆盖。三是西华县。经西华县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全面排查落实,目前,全县区域内所有砂石料厂、预制板厂均已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整改,属于“散乱污”的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整改要求取缔到位。四是淮阳区。目前,淮阳区的2家砂石料场,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6家预制板厂取缔4家,提标改造2家,均已整改完成。
31.整改任务。淮阳区大连乡4家木材厂,无环评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物料露天堆放,地面未硬化,积尘严重。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全方位的排查,彻底摸清“散乱污”企业底数,建立台账;二是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实行分类整治,取缔类的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升级改造类的高标准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健全督导机制,不间断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严防反弹。
整改成效:按照“散乱污”治理要求,4家木材厂已进行了全面提升改造,全部安装了围挡(3.5米以上)和喷淋设施,物料全部覆盖到位,剥皮设备进仓密闭生产,定期打扫厂区卫生,垃圾日产日清。
32.整改任务。项城市、太康县等地发现19家木材加工厂也存在无环评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物料露天堆放,地面未硬化,积尘严重等问题。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开展全方位排查,确保“散乱污”企业全部排查到位;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实行分类管理,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搬迁的搬迁,该升级改造的升级改造,严禁“一刀切”。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和出现反弹的,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始终保持对“散乱污”企业整治高压态势。
整改成效:项城市按照工作要求,相关乡镇已对项城市014县道家亿购物广场南侧无名木材加工厂、项城市014县道家亿购物广场南侧刘永国木材加工厂、项城市牛庄庄大波木材收购点等依法予以取缔。太康县按照“散乱污”治理要求,一是对完善环评手续的木材加工厂进行整改;二是对不能完善环评手续和不能完成整改的木材加工厂已进行了取缔。
33.整改任务。扶沟县扶亭街道办事处北张庄村(现属桐丘街道办事处)一废品回收点,内有一台破碎设备,无任何手续,废品中发现有部分医疗废物,环境“脏乱差”。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全方位排查,确保“散乱污”企业全部排查到位;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和出现反弹的,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始终保持对“散乱污”企业整治高压态势。
整改成效:该废品回收点有2台压缩打捆设备,不是破碎设备,并堆积有大量塑料瓶,桐丘办事处责令该废品回收点按照《扶沟县废品收购站管理办法(试行)》(扶环攻坚办〔2019〕148号)进行了彻底整改。同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桐丘办事处负责该废品收购点的日常监管,确保落实环保要求,规范废品收购行为。目前,该废品收购点已全部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为防止“散乱污”出现反弹,办事处再次加强了城区周边所有废品收购站的日常管理。
34.整改任务。西华县杜庄建材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生产车间内鄂破机、筛选机各一台,无除尘设备。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增加除尘设备。
整改成效:接到省委督察反馈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监察队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公司法人不能提供鄂破机和筛选机相关环评手续,2019年12月19日,对该公司与环评报告不符的鄂破机和筛选机全部予以拆除,企业整改完毕。
35.整改任务。“黑加油站”打击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存在不同类型的疑似“黑加油站”点。
整改进度: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整体推进。召开打黑油办成员单位会议,明确职责,统一部署,联合打击。联合下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不断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黑加油站”打击工作扎实有效。二是重点突破。针对建筑施工工地、停车场等重点场所和夏秋两季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整治和夏秋两季的集中整治行动,同时穿插自查互查督查行动,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相关职能部门互动,持续“打黑站、查黑车、控黑油”,彻底整治“黑加油站”问题。三是打建结合。在打击“黑加油站”的同时,按照省、市部署,积极推进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疏堵结合,打建结合,以正规加油站占领市场来防止“黑加油站”死灰复燃。
整改成效:为持续保持打击“黑加油站”的高压态势,市商务局结合迎接国家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成立了1个机构、制定2个方案、召开3个会议,深入推进成品油市场治理。一个机构即迎接国家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局长担任组长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保证工作落实。两个方案即《周口市成品油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国家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方案》(周油治〔2020〕5号)和《周口市商务局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周商运行〔2020〕7号),切实加强对“黑加油站”等问题的治理。三个会议即市商务局领导班子会议、全市强化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暨迎接中央环保考核工作会议、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八部门联席会议。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为成品油市场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提供坚强保障。今年以来,市商务局在各县(市、区)打击“黑加油站”基础上,组织班子成员到分包县(市、区)开展督查,并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八部门共同转发《河南省商务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河南省2020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豫商运行〔2020〕40号),分成8个督导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照“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失职追责”的原则,分包到县(市、区)开展“挖幕后、断链条、打黑油、端窝点”督导检查,做到“查处一批、关停一批、震慑一批”。截至目前,商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出动车辆300余台次、人员1400余人次开展打黑油专项行动,共查处“黑加油窝点”30处,已予以依法取缔封停;没收油品64.61吨,已交周口中石化作回炼处理。按照省政府、省商务厅的部署,积极推进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以正规加油站占领市场来消除“黑加油站”的死灰复燃。当前,已验收发证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45座,其他站点也在加速推进,近期可以实现规划确认一批、组织建设一批、验收发证一批,确保年底实现“黑加油站”全部清零;油品抽检全覆盖,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全面完成三大目标任务。
36.整改任务。太康县逊母口镇逊母口桥头加油站内加油机虽已拆除,但油罐仍在正常使用,并发现流动加油三轮车一辆。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对非法加油设备进行拆除,油罐内注水、注沙,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该加油点属于县“十三五”成品油流通发展规划加油点升级加油站企业,于2019年9月30日经《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确认太康县逊母口桥头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79号)给予正式规划确认,经市商务局初验后,现已上报省商务厅等待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
整改成效:2019年9月30日经《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确认太康县逊母口桥头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79号)给予正式规划确认,经市商务局验收后,现已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
37.整改任务。太康县马厂镇嘉航、华平和朱口镇石化供销社3家加油站均无相关手续,加油机等设备均可正常使用,部分加油机显示有刚回过油的数量、价格和金额。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马厂镇嘉航、华平和朱口镇石化供销社属单品种加油点,现已拆除超范围经营汽油加油机,挖出汽油罐或注沙,取缔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对马厂镇嘉航、华平和朱口镇石化供销社单品种加油点拆除超范围经营汽油加油机,挖出汽油罐或注沙,严禁超范围经营。二是严格单品站点的管理,对全县超范围单品加油点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拆除并没收超范围违规经营的设施及油品。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38.整改任务。扶沟县运通商砼站院内发现有加油机和储油罐,有近期加油记录。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拆除加油机、储油罐等设施。
整改成效: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联合执法、突击检查和拉网式排查,对隐藏在城乡接合部的废弃厂房、院落、大型停车场、物流贸易市场内“黑加油站”和流动“黑加油车”进行严厉打击,并实现了监管常态化。2020年以来取缔张店收费站内“黑加油站”1个、万里物流园区柴油货车停车场院内“黑加油站”1个;取缔扣押流动“黑加油车”1辆,拘留非法经营者1人,没收非法油品1吨;上半年油品质量抽检12座加油站26个油样,25个油样合格,合格率96%。
39.整改任务。西华县顺达商砼院内发现有加油机和储油罐,有近期加油记录。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职能部门联动,彻底整治“黑加油站”问题。依法拆除加油机和储油罐。
整改成效:经调查,该商砼站位于西华县箕城路南段,问题属实,经县商务局、迟营乡政府等部门联合执法,现该商砼站内加油设备已经拆除,油罐已吊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40.整改任务。淮阳区四通镇锦辉驾校、九合商砼院内,发现有加油机和储油罐,有近期加油记录。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实施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二是由商务部门牵头,加大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巡查频次,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督办通知的方式告知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非法加油站给予断水、断电、拆除加油设备棚罩、挖出油罐处理,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彻底取缔到位;对单品种加油点拆除汽油加油机,挖出汽油罐或注沙;实现全区非法加油站点彻底清零。
整改成效:严打“黑加油站(点、车)”,严控油品市场的油品质量,进一步规范了正常的油品流通市场秩序。目前,已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给予2处非法加油点断水、断电、拆除加油设备棚罩、挖出油罐或注沙处理,并已取缔到位。
41.整改任务。太康县城关回族镇金辉商砼、涛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良金鑫商砼站院内,发现有加油机和储油罐,有近期加油记录。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属于厂区内车辆自用,不对外销售,已对加油点进行取缔。
整改成效:一是已对太康县城关回族镇金辉商砼、涛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良金鑫商砼站院内加油设备进行拆除取缔。二是对全县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发现“黑加油站(点)”后立即取缔。三是成立了“打黑油办”,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健全了长效监管机制。
42.整改任务。燃煤散烧管控工作责任缺失。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针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督察组发现的主要问题,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市市场监管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一是于2019年12月26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周口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周散烧字〔2019〕19号),重新调整和充实了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办公室组成单位和人员,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二是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敦促各成员单位认清工作职责,2019年12月2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散煤污染治理监管职责的通知》(周散烧字〔2019〕20号),进一步厘清了各成员单位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职责。三是2019年12月27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散煤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分析了当前散煤污染治理的形势、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四是市散烧办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持续巩固和提升散煤治理工作成效。
整改成效:一是建章立制,进一步明晰了责任清单,压实了各成员单位的管控工作责任;二是市政府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专题会议,有关领导亲自安排,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治理职责和目标任务;三是印发散煤污染治理专项整治方案,不断推进治理责任的落实和目标任务的完成;四是市散烧办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目前,散煤污染治理工作职责进一步得到明确,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得到巩固。各成员单位对负责牵头的工作主动认领,主动作为,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整体工作效能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燃煤散烧管控工作责任缺失(共8项)
43.整改任务。一些企业和畜禽养殖场仍在使用10蒸吨/时以下燃煤小锅炉,同时,还发现储存堆放的散煤,多则几十吨,少则几百公斤,没有实现燃煤小锅炉动态清零。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各县(市、区)燃煤锅炉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同时,由市市场监管局对散煤燃烧进行排查,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散煤污染治理专项整治方案,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使用的散煤立即处理,严惩重处;二是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散煤污染治理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查处非法散煤营销场所和网点,坚决杜绝企业、畜禽养殖场、温室大棚使用散煤;三是市农业农村局下发文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农业生产、畜禽养殖、食用菌培养用煤监管工作力度;四是各县(市、区)散烧办组织开展了市、县、乡、村四级散煤治理专项检查行动,不断加大散煤销售、散煤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坚决杜绝使用散煤。今年以来,全市发现取缔散煤销售点1个,排查拆改燃煤设施设备243个,抽检洁净型煤18个批次,查办违法生产经营案件1起,查处煤炭13.7吨,罚没0.7万元,向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转办问题13个。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围绕省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严格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实际,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认真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散煤治理工作成效。
44.整改任务。太康县河南闽联纺织有限公司1台2蒸吨/时的燃烧锅炉正在使用散煤,现场堆放约20吨散煤。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对燃煤锅炉进行现场拆除,现场有散煤的由工商所暂扣散煤,对监管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成效:一是燃煤锅炉已拆除,现场散煤由工商所暂扣;二是燃煤锅炉已更换为燃气锅炉,促进了“双替代”工作;三是对监管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45.整改任务。扶沟县包屯镇、吕潭乡等12个养殖大棚内,发现12台废弃燃煤小锅炉,未拆除到位,其中10个大棚分别堆放1~2吨数量不等散煤。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属地乡镇负责全面拆除小锅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散煤查处没收;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整改成效:县散烧办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包屯镇、吕潭乡和大新镇养殖锅炉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县市场监管局对现存散煤全部进行查处没收,并与养殖户签订了清空散煤承诺书。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监督属地乡镇政府对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同时,对全县辖区燃煤小锅炉及燃煤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整治。目前,包屯镇1家养殖大棚已经罢养,吕潭乡各养殖场没有发现堆放散煤和使用燃煤小锅炉的现象。对排查发现的大新镇苏庄养殖大棚存在散煤问题,在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的监督指导下对现有燃煤小锅炉进行全面拆除,清空了现存散煤。
46.整改任务。太康县符草楼镇、城关镇等地发现9个养殖大棚正在使用10蒸吨/时以下燃煤小锅炉,现场分别堆放1~3吨数量不等散煤。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对养殖场燃煤锅炉进行现场拆除,现场有散煤的由工商所暂扣散煤,对养殖场取暖进行拆改,以电代煤,对监管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成效:一是对9个养殖大棚正在使用10蒸吨/时以下燃煤小锅炉进行了取缔,散煤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取暖设备改为电加热设备。二是促进了全县养殖企业“双替代”改造工作。三是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全面加强了全县散煤管控工作,完善了洁净型煤配送中心建设。
47.整改任务。西华县通达建材有限公司院内堆放约5吨散煤。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通达建材公司院内散煤由工商部门暂扣,并组织人员立即清运。
整改成效: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经营设备已经拆除,场地一片空白,未发现存有煤炭,现已整改完成,全县初步建立了散煤动态清零巡查机制。
48.整改任务。商水县曹渠村刘永红粉条厂,使用一台燃煤小锅炉,堆放有散煤。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燃煤锅炉进行现场拆除,采取“两断三清”。
整改成效:商水县谭庄镇曹渠村刘永红粉条厂已对燃煤小锅炉进行拆除,散煤予以清运。2020年4月份,该厂对设备进行了提升改造,全部安装天然气锅炉生产线,并完善了相关手续。目前,该粉条加工厂仍在提升改造中,并未进行正式生产,散煤已清理。针对类似情况,县政府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对全县燃煤小锅炉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49.整改任务。淮阳区四通镇姚金光泡沫包装材料厂使用燃煤大灶,现场堆放散煤。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对燃煤大灶现场拆除,现场散煤由工商所暂扣,对材料厂取暖进行拆改,以电代煤,对监管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成效:对该厂燃煤大灶进行拆除,现场散煤进行了清理。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50.整改任务。沈丘县付井镇南杨集村多家餐饮店使用燃煤大灶,现场堆放散煤。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对乡镇餐饮行业用煤情况进行排查和整治,清理存放的散煤,实行清洁燃料改造,未通天然气的使用洁净煤,通天然气的使用天然气。
整改成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一名副局长成立专班,与付井镇政府配合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一个死角,坚决杜绝燃煤灶使用。目前,付井镇南杨集村多家餐饮店使用天然气,现场堆放的散煤为洁净型煤。在做好该乡镇餐饮店监管的同时,全面加大县城中心城区、各乡镇(办)督查力度,查找源头,立即取缔,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四、“散尘”污染防治不到位(共25项)
51.整改任务。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加大工地督察力度,督促辖区工地严格按照“6个100%”标准落实。坚决落实好开复工验收制度,凡是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从严从重实施处罚。充分利用扬尘专员和“三员”现场管理,严格落实信用评价联合惩戒体系,持续督促工地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控渣土车运输时间,继续加强渣土车联合执法,在重点路段对渣土车设卡巡查,坚决把重型车辆违规行为打下去。进一步管好道路养护和环境卫生保洁,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继续实施道路以克论净,对道路脏乱差的在媒体上进行公开。
整改成效:一是中心城区231个建筑工地全面落实“6个100%”。各施工场地按高标准设置施工围挡,主要道路要求硬化,裸露余土要求覆盖,全面落实出入口车辆冲洗和现场喷淋降尘等措施。二是按照三员管理办法,中心城区231个在建建筑工地均配备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三是实行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报备制度,同时中心城区的在建建筑工地均已配备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和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扬尘治理24小时实时监控。四是我市1至6月PM10数值均完成目标值。
52.整改任务。一些施工工地未落实“6个100%”,作业面大,大面积黄土裸露,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分析问题成因。针对周口地处平原地区、城市建设滞后、城市管理水平较低的实际,认真分析查找扬尘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二是紧盯问题不放过,对建筑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治理效果差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通过限期整改、经济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纳入“黑名单”、媒体曝光等综合手段,加大惩处力度,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同时,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监管人员,严厉追责问责。三是加大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线性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公路施工等扬尘的治理力度。
整改成效:一是施工现场周边连续设置了硬质围挡,且高度符合要求;二是现场裸露的土方及砂、石、石灰等易产生扬尘材料已严密覆盖;三是工地工程车辆出入口设置了全封闭自动洗车装置,车辆冲洗有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沾有污物和泥土,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四是施工场区的主要道路使用混凝土进行了硬化;五是土方工程实行分段施工,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时,作业面采用喷雾等降尘措施;六是渣土运输车辆采取了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渣土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运输车辆侧壁高度,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的要求。目前,根据现场核查,已全部整改到位。
53.整改任务。示范区太清路建业工地,约10万平方米黄土裸露,浮尘厚。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按照拆迁工地扬尘防治要求,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拆迁工地“6个100%”要求落实,建立拆迁工地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专职人员对工地定期检查,做好日常巡查、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
整改成效:川汇区政府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借鉴市级办公架构标准,成立“1+4+9”污染防治攻坚指挥体系,下设扬尘治理办公室,负责各类扬尘治理管控,通过强化各类建筑施工工地督导,进一步加大扬尘综合整治力度,强化施工单位社会责任感,主动履行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每天按时对路面进行洒水除尘,建好工作台账,完善好日排查记录,每日安排专人(管理员)将工作动态上传到“川汇区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治理群”,使扬尘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最大程度减少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目前,已无黄土裸露现象。
54.整改任务。鹿邑县邱集乡311国道试量泵站、水库工程施工工地,约3万平方米黄土裸露,运输道路未硬化,道路泥泞。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使用防尘网对施工裸土进行覆盖。二是用碎石混凝土对施工场地及部分施工道路进行硬化。
整改成效:目前,施工工地裸露黄土用防尘网全部覆盖;施工道路及路口已用碎石混凝土进行硬化。
55.整改任务。沈丘县高铁站东南方的大型施工工地,约2万平方米黄土裸露。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落实现场“三员”管理制度,对该施工工地加强监管和督导,确保黄土裸露全覆盖。
整改成效:该项目名称为S211道路扩建项目,已按照“三员”管理制度落实并公示,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单。目前,裸露黄土已全覆盖。县控尘办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建立专项台账,定期排查类似问题。
56.整改任务。川汇区周口北环(周淮路—周西路段)施工工地,未设置围挡,约6000平方米黄土裸露。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处理清单中存在的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三是要求施工方扬尘治理负责人提高扬尘认识,履行扬尘污染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管控措施。
整改成效: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各类扬尘治理管控,通过强化各类建筑施工工地督导,进一步加大扬尘综合整治力度,强化施工单位社会责任感,主动履行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每天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内路面进行洒水除尘,建好工作台账,完善好日排查记录,每日安排专人(管理员)将工作动态上传到“川汇区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治理群”,使扬尘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最大程度减少因黄土裸露引起扬尘污染。
57.整改任务。川汇区文昌大道与腾飞路交叉口东南角一施工工地,约2000平方米黄土裸露。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集中力量整改具体问题,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领导亲自督办,对问题细化分解,建立建筑工地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并安排专人维护,问题日清日结。
整改成效:目前,该工地已按照“三员”管理制度落实并公示,裸露黄土已全覆盖,区控尘办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
58.整改任务。太康县008县道蒋堂小学附近线性施工工地,长约3公里黄土裸露。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对工地周边进行围挡;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实行湿法作业;对网格化监管员进行问责。
整改成效:一是对工地周边设置了围挡,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实行湿法作业;二是强化了工程完工后的道路绿化工作,种植了绿化树和绿草。目前,裸露黄土已覆盖。
59.整改任务。项城市永丰镇境内106国道旁长约3公里河道清淤工程,约3000平方米黄土裸露。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对永丰镇境内106国道旁长约3公里河道清淤工程加强监管,坚决落实湿法作业,对裸露黄土实施绿化、硬化和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整改成效:市水利局向清淤工程施工单位下达了《环境污染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河南美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6个100%”防尘要求,目前清淤工程已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河道两侧进行植树绿化。
60.整改任务。淮阳区206省道豆庄村附近一线性工地,长约5公里,黄土大面积裸露。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对工地周边进行围挡;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实行湿法作业;对网格化监管员进行问责。
整改成效:2020年2月,淮阳区公路局督促施工方对此路段黄土裸露进行了全部覆盖,设置了围挡,施工采取湿法作业。在后续施工中,淮阳区公路局对此工程进行严格监管,全面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了扬尘污染。5月下旬,该工程施工已经完成,在公路两侧土路肩播撒草种,大面积裸露黄土已覆盖到位。同时,对管控施工扬尘不力的路段扬尘管控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1.整改任务。城市散尘防治不到位。一些地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有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环境问题突出。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无论是城市清扫保洁、施工扬尘治理,还是车辆、“黑加油站”、污染企业的整治,要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监管制度,长期执行,不能干干停停、时紧时松。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市控尘办牵头督导,加大督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严厉查处。建立长效问责机制。无论是企业,还是工作人员,发现问题,整改到底,问责到底。
整改成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扬尘防控分包单位、专班检查组及扬尘防控专员在对工地扬尘治理动态监管的同时,加强对工地的指导服务,督促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要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向群众宣传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的危害等。目前,已无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62.整改任务。川汇区周口火车站货场,物流车辆存放区域地面未硬化,厂区内长约1.5公里路面损毁严重,道路泥泞不堪。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环保技术专家组,对周口新火车站货场存在的问题集体会商提出整改措施,做到精准治污;二是成立帮扶组,上门服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限时销号;三是强化环境监管,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散装物料全覆盖,在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在项目工地周边安装固定式和移动式喷淋装置,对施工道路重新硬化并保持洒水保洁。举一反三,消除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货场物流车辆存放地已采取不定时洒水降尘措施,5月份租赁期到期后收回并进行全面绿化。道路正在施工,预计6月份完工。
整改成效:通过减少散状物料运输,加大道路维修和喷淋冲洗,加强日常保洁,货场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目前,货场物流车辆存放地已采取不定时洒水降尘措施,5月份租赁到期后收回,正在全面绿化。
63.整改任务。川汇区沙河湾湿地公园周围多处土方裸露,公园北约100米道路两侧多处堆放生活垃圾。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问题清单,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处理问题清单中存在的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和堆放生活垃圾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三是要求施工现场施工方扬尘治理负责人履行扬尘污染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管控措施。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大扬尘综合整治力度,强化施工单位社会责任感,主动履行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每天按时对路面进行洒水除尘,建好工作台账,完善好日排查记录,每日安排专人(管理员)将工作动态上传到“川汇区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治理群”,使扬尘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最大程度减少因黄土裸露引起扬尘污染。二是管理方加大湿地公园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了公园内垃圾日产日清。
64.整改任务。沈丘县兆丰大道路东、高铁站西南方拆迁工地,约5万平方米建筑垃圾露天堆放,大部分未覆盖。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该拆迁工地的监管和督导,严格按照拆迁工地扬尘防治要求落实,确保建筑垃圾全覆盖。
整改成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此处拆迁工地裸露面进行覆盖。目前,兆丰大道路东、高铁站西南方拆迁工地裸露部分已全部覆盖。县攻坚办积极协调城管部门进行垃圾清理,同时,加大监管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
65.整改任务。示范区许湾乡007乡道临时堆场内,约500平方米建筑垃圾露天堆放,部分建筑垃圾倾倒至水塘。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按照拆迁工地扬尘防治要求,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拆迁工地扬尘管控“6个100%”要求建立拆迁工地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专职人员对工地定期检查,做好日常巡查、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
整改成效:该临时堆场为许湾乡一处私人驾校。许湾乡政府已对该处500平方米建筑垃圾和倾倒水塘内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清运,并用土工布对清运后裸露处进行了全覆盖。许湾乡政府及各行政村将严格落实“网格化”主体责任,加大扬尘治理宣传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
66.整改任务。扶沟县李大庄乡发现有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清理燃烧痕迹,对燃烧秸秆人员处2000元罚款,并清理现场,给予村支书诫勉谈话。同时举一反三,加大秸秆焚烧管控力度,确保不再发生着火点。
整改成效:全面禁止露天焚烧作物秸杆、荒草、落叶、垃圾等杂物,并完善长效机制,按照市攻坚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烧工作的通知》(周攻坚办〔2019〕119号)要求实施追责问责,形成强大震慑。目前,全县故意燃放类着火点得到有效控制,着火点明显减少。
67.整改任务。川汇区李埠口乡发现有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禁燃禁放禁烧”工作是顺民情、体民意、重民生的举措。二是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各单位均按照各自的职责,进一步细化方案,认真部署,把“禁燃禁放禁烧”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目标和内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三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教育广大群众拒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枯草等行为。四是突出重点,整合职能。各单位加强协调,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修订完善了《周口港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周口港区禁燃禁放工作方案》,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职责;建立了城管、公安、消防、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禁燃禁放禁烧工作形势;通过宣传展板、条幅、宣传折页等方式,强化宣传力度,共发放宣传折页20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50余幅,同时制作了“禁燃禁放禁烧”宣传音频,利用车载喇叭在辖区内定期进行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得到了群众的支持。截至目前,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已不存在。
68.整改任务。太康县朱口镇发现有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广泛发动。建立秸秆禁烧微信平台,成立宣传小分队,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给村民的一封信,向群众宣传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的危害,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不断增强群众参与禁烧的自觉性。二是树立正面典型。在禁烧工作中积极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树立典型。三是分片召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行政村支部书记代表、种粮大户代表座谈会,搜集各乡镇禁烧金点子、好做法予以推广。明确乡镇禁烧工作“六必须”、行政村禁烧工作“八必须”。四是层层压力传导落实责任,实行承诺制度、科级干部分包村制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联系帮扶制度,提倡享受政府补助人员参与值班巡逻及联系亲邻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保证金制度,对出现焚烧秸秆的乡村,没收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问责。五是从严督查,失责严肃追究。六是依法对点火人进行严厉处罚。
整改成效:一是全县通过开展夏、秋秸秆禁烧和禁止焚烧垃圾树叶宣传,禁烧意识明显提升;二是各乡镇应急处置手段和能力明显提高,配备了监控和灭火设施;三是充分发挥蓝天卫士职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目前,未发现秸秆、垃圾、树叶焚烧现象。
69.整改任务。西华县皮营乡发现有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和排查的力度,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确保不再发生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
整改成效:皮营办事处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发放材料、召开会议、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强有力宣传,各村干部、包片领导对自己所包村、片区内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负总责,做到责任到人。目前,未发现秸秆焚烧现象,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70.整改任务。沈丘县石槽集乡、周营乡、付井镇等地,发现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采取罚款、问责等措施,落实部门责任,并向群众宣传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的危害,坚决制止焚烧秸秆、垃圾、树叶行为。
整改成效:一是由县攻坚办联合县纪委监委逐一对有关乡、镇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现场交办,发挥乡镇网格员作用,成效明显。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监控中心平台,对全县范围内着火点进行监控,一经发现立即交办、处理。三是乡镇(办)加强宣传,群众禁烧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实现“零”火点。目前,石槽集乡、周营乡、付井镇等地未发现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现象。
71.整改任务。工业企业散尘治理不到位。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执行“五到位、一密闭”措施,厂区环境“脏乱差”,道路积尘严重。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按照《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已完成治理的企业开展工业企业“六项治理”自主验收,每周一进行调度,验收一家,核销一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及验收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停产治理,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厂区环境明显改善。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物料运输抑尘到位、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裸露土地绿化到位、无组织排放监控到位。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及燃料全部密闭。2020年5月完成了自主验收。
72.整改任务。川汇区浩宇拌合站破碎工程设施简陋,物料车间密闭不到位,沥青电子配料反应罐“跑冒滴漏”,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无组织排放严重,地面积尘较厚。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立即成立调查组迅速开展现场勘查、调查,依法取缔,并组织工作人员对川汇区浩宇拌合站进行拆除。
整改成效:目前,该公司机器已拆卸,物料已经全部覆盖,正在陆续清运。川汇区以此次问题整改为抓手,举一反三,对城乡接合部的企业和厂房建筑开展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无合法用地手续的企业和厂房建筑单位,经核实确定为“两违”建筑的,依法进行拆除。对手续齐全企业进行提升改造,18家工业企业完成了无组织排放治理;14家涉VOCs完成治理任务;4家使用4蒸吨以上锅炉单位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各企业制作安装“一厂一策”预警管控公示牌,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73.整改任务。川汇区河南恒固实业有限公司,砂石堆场未完全封闭,料场顶部未安装雾化喷淋设施,上料口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料场内铲车正在作业,无组织排放严重。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治污减霾、扬尘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该公司现已建成两座约12000平方米全封闭料仓,料仓顶部已安装雾化喷淋设施;上料口安装有喷淋设施,自动定时作业;因周口市棚改项目较多,经市政府同意,未停产。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对未达标事项责令限期整改,认真查漏补缺,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成效:川汇区环保分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该企业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整改。目前,该企业建有沙子料仓约3000平方米,石子料仓约10000平方米,料仓顶部安装了喷淋设施,将冲洗车辆废水全部收集到沉淀池再利用。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已完成了整改,并加强了内部管理,保持场区内干净整洁,作业期间料仓顶部喷淋设施及时开启,厂区内及时洒水降尘,确保防尘措施落实到位。
74.整改任务。太康县申鸿商砼有限公司,大量砂石料露天堆放,物料大棚及上料传送装置未完全密闭,厂区内积尘厚。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对物料大棚及上料传送装置进行密闭;对露天堆放的砂石料进行清运;厂区及大门前路面硬化,对积尘进行冲洗打扫,并对监管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整改成效:一是对物料大棚及上料传送装置进行密闭,减少工艺过程中的扬尘污染;二是对露天堆放的砂石料全部清运干净;三是厂区内及大门外未硬化的地面全部硬化。
75.整改任务。商水县龙瑞商砼有限公司砂石物料露天堆放,未全部覆盖,上料口未完全封闭,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县政府责令邓城镇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督促落实该督办件的整改工作。二是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业,按照扬尘管控“6个100%”要求进行整改,并补办相关手续,整改结束、手续办齐后再开工生产。三是组织人员对车辆抛洒在附近路面的泥土杂物进行清理,并对搅拌站场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打扫,做到长期坚持。四是邓城镇人民政府积极联系县电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联合执法,已于3月6日举报当天对该企业进行了断水断电处理。
整改成效:该公司已在邓城镇人民政府的督促下,对厂区内所有露天堆放的砂石物料进行了覆盖,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上料口已完全封闭,已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使用。针对环境“脏乱差”问题,该公司已组织人员立即对厂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打扫,长期坚持,并对运输车辆抛洒的附近路面的沙石进行清扫、冲洗。目前,邓城镇龙瑞商砼有限公司有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推动不力(共13项)
76.整改任务。高排放移动源污染控制不力。截止2019年12月11日,周口市未建立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和环保标识管理工作还未完成,滞后于省定时间节点。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已建立IM制度,公示第一批IM站点,完成IM站闭合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登记备案工作已开展,目前备案登记1300台。
整改成效:已建成IM站16个,并完成了IM站闭合管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登记、备案2553台,检测上牌,有效控制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用区的使用率。
77.整改任务。督查发现,多个施工工地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土石方作业。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划定高排放车辆禁用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规使用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立案处罚,目前已处罚2家。
整改成效:已划定高排放移动机械禁用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检测,给255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并安装了北斗定位。目前,已对2家违规使用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立案处罚,有效控制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在高排放禁用区的使用率。
78.整改任务。郸城县城郊乡210省道杨白沟渠治理工程施工工地,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仍在土方作业,尘土飞扬,大面积黄土裸露。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由郸城县洺河治理委员会监督对洺河治理施工工地全面排查,做到黄土无裸露,抑尘措施有落实。
整改成效:郸城县杨白沟沟渠治理工程属洺河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的标段,当时已报备请示且批复。管控期间问题反馈后,随即对施工作业区未及时覆盖的裸露土方,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同时加大非道路移动车辆的管控力度。同时举一反三,进行全部无死角苫盖,今春黄土裸露地面区域已全部植被绿化到位。
79.整改任务。川汇区城北街道恒固工业园施工工地,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仍在土方作业,尘土飞扬,大面积黄土裸露。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问题清单,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处理问题清单中存在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三是要求施工方扬尘治理负责人,提高扬尘认识,履行扬尘污染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管控措施落实。
整改成效:接省反馈意见后迅速行动,施工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管控措施落实到位。2020年5月,该施工工地已经完工,非道路移动机械已经撤离,裸露黄土已实现覆盖。
80.整改任务。示范区许湾乡文昌大道路南施工工地,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仍在土方作业,尘土飞扬,大面积黄土裸露。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按照施工工地扬尘防治“6个100%”管控要求,领导亲自督办,对问题细化分解,建立建筑工地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并安排专人维护,问题日清日结,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整改成效:该工地为周口市中心医院分院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在重污染天气无措施进行土方作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单位立即停止违规作业,严格按照“6个100%”“2个严禁”标准施工,对大面积黄土裸露全部使用土工布覆盖。目前,该项目已整改完毕。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控主体责任,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81.整改任务。周口市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出勤率低,检测数量低于省定日均50辆要求。
整改进度: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加强部门协调,明确具体责任人员,细化工作任务,加大路检路查和尾气排放超标车辆检测和查处整治力度。
整改成效:路检路查出勤率和检测数量持续提升,上半年6个路检路查点共检测14842辆,不合格328辆。
82.整改任务。截至2019年12月9日,西华县白十公路超限检查站出勤率59.94%,日均检测13辆。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加强对超限检查站人员的日常督导检查,确保人员的出勤率和检查车辆的数量。
整改成效:通过对站点人员实行考勤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大大提高了该县路检路查的出勤率和日检测率,目前,出勤率达到了100%,每天抽检车辆不少于50辆。
83.整改任务。鹿邑县永登高速豫皖交界公安检查站出勤率54.43%,日均检测11辆;311国道太清宫超限检查站出勤率44.95%,日均检测12辆;宁洛高速路口卡点013出勤率17.13%,日均检测17辆。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加强人员管理,提高抽检频次,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抽检工作。永登高速豫皖交界公安检查站因拆除跨省交界收费站,路检路查工作无法进行,经省、市同意,已撤销此检查点。
整改成效:通过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管理,提高了路检路查的出勤率和日抽检率,有效的打击了尾气不达标车辆上路行为。6月份,路检车辆768辆,是5月份路检的156%。
84.整改任务。沈丘县宁洛高速豫皖界公安检查站出勤率14.07%,日均检测13辆。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完善联合检查机制,成立专业检测队伍,加大对重型车辆的检测力度。
整改成效:县交警队、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等部门,抽调8人成立路检路查专业队伍,联合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添置机动车尾气检查设备、改善路检路查站点工作条件,建立工作台账,责任任务到人,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3月6日至6月30日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工作,出勤率为89%,日均检测车辆为28辆。
85.整改任务。重污染天气有效应对不力。一些地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管控不得力。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在启动预警期间,每日跟踪监测工业企业的减排效果,通报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由市、县两级监察人员深入企业,按照《周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减排措施进行核对,对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成效:2020年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没有出现该停未停、该限未限企业。一是建立了预报预警会商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细化了各部门应急响应措施,提高了可操作性。二是完善了空气质量预报会商机制。调整了会商及分析预测报告内容,健全了相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密切关注国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发布平台及空气质量变化状况,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会商,研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提出分析预测报告,为启动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提供依据,为应急决策提供支撑。三是加强了预报预警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开展相关技术业务培训,提高了技术水平和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能力,并持续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放清单,增加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准确率。
86.整改任务。太康县部分商砼站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违规生产,并通过临时断电、锁门等手段逃避监管。太康县德怀商砼露天堆放大量砂石料,生产记录显示2019年12月4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以来一直生产。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对露天堆放的大量砂石料进行清理;二是落实重污染管控要求,该停产的坚决停产到位;三是严格督导,确保管控要求落实到位;四是严格执法,对德怀商砼进行经济处罚,对企业法人行政拘留,对网格监管员进行问责。
整改成效:一是露天堆放的砂石料清理完毕,全部进入仓库内;二是完善了秋冬季管控措施,正在安装门禁系统和用电监管设备;三是企业环保意识明显提高。
87.整改任务。太康县良鑫商砼露天堆放大量废弃料,2019年12月4日至13日均有生产记录。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对露天堆放的大量废弃料进行清除;二是落实重污染管控要求,该停产的坚决停产到位;三是严格督导,确保管控要求落实到位;四是严格执法,对良鑫商砼进行经济处罚,对法人行政拘留,对网格监管员进行问责。
整改成效:一是露天堆放的大量废弃料清除完毕;二是对全县商砼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砂石料全部入仓,上料系统全部密闭;三是对企业进行进行经济处罚,对法人依法行政拘留;四是完善了秋冬季管控措施,正在安装门禁系统和用电监管设备;五是企业环保意识明显提高。
88.整改任务。淮阳区陈州帆布有限公司,12月14日检查时纺纱生产线满负荷运行,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压减生产负荷50%要求。
整改进度: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重污染管控要求,该停产的坚决停产到位;二是严格督导,确保管控要求落实到位;三是严格执法,对陈州帆布进行经济处罚,对网格监管员进行问责。
整改成效:2019年11月—12月,对淮阳区陈州帆布有限公司结合生产工艺进行了50%限产。目前,已经达到了限产50%的要求。
六、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工作进展缓慢。(共2项)
89.整改任务。周口市对2020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进度: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针对争创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工作,周口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多次召开推进会,建立了10个专项办公室,实行日通报、周例会、月联席制度,市委书记多次听取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汇报,市长亲自出席攻坚办联席会议,推动解决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每项措施落到实处。
整改成效:市领导高度重视,把大气攻坚纳入重要日程。今年1~6月份,我市紧紧围绕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创建这一目标任务和全市生态环境大改善持续发力,紧盯目标数据,大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王宏武副市长亲自到10个专项办公室调研,明确10个专项工作办公室牵头职责,各专项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层层压实部门责任;对中心城区4个国控站点实行精细化管理,压实属地政府责任。组织人员到安阳、三门峡等地市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应用到工作当中;聘请专家团队来我市进行培训指导,帮助找准问题的根源,查找不足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彻底解决突出问题;将周例会由室内转移到室外现场召开,有目的地解决重点问题;加强联防联控,将中心城区的防控范围扩大到周边41个乡镇;抓住6~9月份有利时期,启动污染防治攻坚百日会战,重点解决臭氧污染,降低PM2.5数据,提高优良天数。截止到6月30日,PM10完成80微克/立方米(已完成二级达标要求),同比下降26.6%,全省排名第4;PM2.5完成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9%,全省排名第8;优良天数119天,同比增加15.7%,全省排名第7,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4。
90.整改任务。2019年5月24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对周口市下发督办通知,指出达标工作推进缓慢,未完成达标方案编制工作。至2019年12月,周口市制定了《争创国家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建设方案(草案)》,但未成立组织机构,未划定责任部门,未制定切实可行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整治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度: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2020年3月2日,全市召开了创建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誓师大会,成立组织机构,划定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递交目标责任书,目前正在编制建设方案。
整改成效:2020年3月2日,召开了全市创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誓师大会,进一步明确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创建任务实行市、县、乡三级同创,全市一个目标。建立完善“1+4+10”责任体系,成立10个专项工作办公室,实行日调度、日研判、周例会、月联席和督察执法问责“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管控指挥工作群,及时发现问题,发布问题,解决问题;坚持每天调度汇总突出问题,根据问题类型科学分析研判,及时交办整改和立案查处;坚持每周召开例会汇报攻坚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情况:1月份我市排第9名、2月份第8名、3月份第3名、4月份第4名、5月份第4名、6月份第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