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制定印发《周口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来源: 周口市审计局 时间: 2021-03-08 11:38:0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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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周口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周口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要求周口市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周口市为全面做实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制度,增强基金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构建公平、规范、高效、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豫政办〔2020〕31号)要求,结合周口市实际,制定本方案;要求周口市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开展各县(市、区)基金运行情况审计,全面摸清底数,查实相关历史遗留问题。

《周口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周口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规定,基金由市级统一预算并组织实施,市、县级政府按管理权限,落实参保、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基金监管等责任,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实现参保人员依法参保缴费,公平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实行基金市级集中统一管理、统筹调剂使用,合理均衡县(市、区)之间基金负担,提高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

《周口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6月30日前,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全市范围内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划入办法,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等政策,确保参保人员依法缴费,公平享受相应保险待遇;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和支付政策,统一的普通门诊、门诊重症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病种、住院医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等待遇及支付标准,统一的生育保险待遇及支付标准;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和市级财政专户管理,按照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分别计息、专款专用,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

《周口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医保、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医保部门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金收支预算,加强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及时足额安排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民参保工作,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税务部门要依法履行征缴职责,做好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审计部门要做好市级统筹前基金审计工作;同时,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作用,对相关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支持政策。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