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牢“三保”底线是今年财政工作的硬任务,是政府履职尽责、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影响的应有责任和担当,是维护经济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压舱石”。2020年全市财政部门注重强化公共财政属性,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以民生为要,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多渠道安排资金,加大“三保”财力支持
为有效对冲减收增支影响,全市财政部门通过足额安排“三保”预算、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大力争取债券资金等措施,增加基层可用财力,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足额安排县级“三保”预算。按照财政部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测算,2020年我市县级“三保”支出需求资金324.1亿元,2020年我市县级预算实际安排“三保”支出资金36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82.9%,做到了全部足额安排,不留缺口。与此同时,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市级部门带头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县市区比照市级做法按照50%以上幅度进行压减,节约的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需求。
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加大对基层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增强县级“三保”保障能力,截止目前,市财政已经下达和预拨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64.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9%。
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应对疫情影响,今年中央财政提高了赤字率,加大了特别国债发行和特殊转移支付力度。我市财政部门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各类债券资金,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用财力。上半年,我市争取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0.81亿元,争取抗疫特别国债20.97亿元,争取专项债券项目96个,资金额度96.21亿元。
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确保财力下沉基层
建立县级“三保”预算优先编列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县级“三保”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市财政局印发了《周口市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周财预预[2019]67号),优先编列“三保”支出预算特别是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预算,做到足额安排,不留缺口。
设立财政工资专户。为坚决守住“保工资”底线,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在人民银行同级国库设立工资发放专用账户,每个月将本级国库资金优先转入工资专用账户,达到工资预算支出需求后方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其他支出。截止目前,我市13个县市区已经全部在同级人行国库设立并启用了工资发放专用账户,累计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工资411795万元(不含鹿邑县)。
建立“三保”风险应急预案。为防范县级“三保”特别是工资拖延拖欠发放等风险,市财政局印发了《周口市县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周财预预[2019]69号),压实主体责任,动态研判“三保”风险状况,立足自身化解风险,妥善处理“三保”风险事件,确保不因“三保”问题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严格落实资金直达机制。截至目前,省财政厅共分配下达我市中央直达资金144.7亿元,我市已下达直达资金143.01亿元,完成进度为99.02%。为规范中央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市财政在坚决当好“过路财神”的同时,不当“甩手掌柜”,下发了《关于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工作的通知》(周财预预[2020]29号),强化监督监管,确保直达资金的全流程、全覆盖、全链条的跟踪监控,并建立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地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进一步推动财力向基层下沉,努力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