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口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9-09-09 09:22:56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周口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
基准地价的通知
周政〔2019〕17号
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和《关于印发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75号)等文件,我市完成了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成果通过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验收。现将新的《周口市中心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予以公布,并于2019年9月1日起执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周口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周政〔2014〕44号)同时废止。
附件:周口市中心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2019年8月28日
附 件
周口市中心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万元/亩
土地级别 用地类型 |
一级地 |
二级地 |
三级地 |
四级地 |
五级地 |
商服用地 |
3240 216.00 |
2220 148.00 |
1610 107.33 |
1200 80.00 |
940 62.67 |
住宅用地 |
2970 198.00 |
2140 142.67 |
1575 105.00 |
1150 76.67 |
825 55.00 |
工矿仓储用地 |
450 30.00 |
350 23.33 |
290 19.33 |
260 17.33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825 55.00 |
560 37.33 |
440 29.33 |
350 23.33 |
- |
交通运输用地 |
1040 69.33 |
700 46.67 |
500 33.33 |
395 26.33 |
- |
说明:
1.本基准地价适用于周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国有建设用地。
2.不同用途的土地其级别范围不同(详见周口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具体是根据国家《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规定,按不同用途分别划定的。
3.基准地价内涵为正常市场条件下,各用途各土地级别区域内,六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土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同一用途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土地用途按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用途区分,容积率按平均容积率计算;年期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交通运输用地50年。
4.各级别内单宗地的地价需用测定的宗地地价修正体系修正后确定,基准地价仅作为土地市场交易价格的参考。
5.基准地价的估价基准日为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