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周口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周口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3-09-11 10:30:47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周口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3〕 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实施《中原经济区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统筹考虑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实际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承诺继续实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确保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2013年周口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承办事项的落实负总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明确完成任务的节点,规范办理程序、细则和标准,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督促检查。各主办单位每季度要将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报市政府。各协办单位要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协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审计部门要对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的投入、经费支出情况开展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促进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

2013年8月9日

 2013年周口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 3万人,帮助困难人员就业1万人,完善和调整公益性岗位5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71亿元以上,着力解决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针对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企业职工、退役士兵、残疾人、创业人员等群体,重点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雨露计划”、“阳光工程”、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等十项计划,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以上,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7万人,雨露计划培训2万人,阳光工程培训2.6万人,残疾人就业培训0.7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局、民政局、残联、市委农办;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四)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就业信息平台,建设1个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乡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幅度不低于上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到34.2万人。(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快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新增制发卡220万张,初步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和银行业务全市一卡通。(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为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诉讼代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由385万人增加到450万人以上,占全市人口比例由35%上升到41%。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全市全年办案3740件以上,咨询达到2.1万人次。(主办单位:市司法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改扩建3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新开工建设5个机构类和社区类养老服务设施,全市城乡敬老院达到 178所,为孤儿、三无老人、失能及半失能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福利服务。(主办单位: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进一步调整和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平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主办单位: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六)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力争集中供养率达到47%,集中供养标准由2012年的2480元/年提高到32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由2012年的1500元/年提高到2220元/年。(主办单位: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60岁以上自愿参保的城乡居民,给予每人不低于60元/月的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66万人。(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八)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最低养育标准。全市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600元/月、机构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1000元/月。(主办单位: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三、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一)全年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02万套、139.65万平方米,基本建成1.2663万套、89.74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1000套、5万平方米,基本建成1080套、5.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41万套、80.2万平方米,基本建成3359套、20.1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基本建成3965套、23.79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5100户、54.45万平方米,基本建成4200套、39.9万平方米;林区危旧房改造基本建成59套、5000平方米。(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二)力争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加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全年完成保障户数1.85万户。(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四、提高城乡教育水平

(一)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主办单位:市财政局;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按照国家基本标准为1012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备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和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对116所县镇义务教学薄弱学校进行扩容改造或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进行附属设施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三)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51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81所、民办幼儿园70所),再解决约2万适龄幼儿入园问题,力争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1%以上。(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四)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资助面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五)重点解决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心城区“大班额”和入学难、入园难问题,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分别新建1所24班规模的小学、36班规模的初中、12班规模的幼儿园。以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南校区为依托,建设经济开发区完全中学。(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县市区政府)

(六)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成省定公开招考农村特岗教师任务,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七)继续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全年投资8571万元,改造面积12万平方米。(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八)继续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加快市职业教育中心、县级职教中心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突破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占高中阶段比例达到35%以上。(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五、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一)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2013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30元。(主办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二)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开展农村居民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新农合对相关病种实际补偿比例达到70%左右。积极开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提高参合群众实际保障水平。实施新的统筹补偿方案,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住院补偿封顶线和大病保障水平,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参合农民在乡、县、市和省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80%、70%和65%,住院补偿封顶线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一次性住院花费政策范围内超过6万元的报销比例提高到80%、10万元以上的提高到90%。全面启动新农合就医“一卡通”。(主办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扩建县级医院5所(郸城县人民医院、扶沟县人民医院、太康县人民医院、西华县中医院、周口市人民医院)、市级医院1所(市儿童医院),完成42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主办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四)全面实现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五)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主办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妇联及各县市区政府)

(六)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继续降低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完成0—6岁适龄儿童预防接种任务,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城市以区为单位达到95%以上,农村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常规预防接种完成约160.67万剂次。(主办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七)继续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有效改善贫困残疾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状况,建立健全728名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长效机制。(主办单位:市残联;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八)健全覆盖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7万人,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0%。(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一)持续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完成170场“舞台艺术送农民”演出和2500场送戏下乡演出任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放映达到5万场次。(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二)继续实施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体育场馆等公益性设施免费开放政策。(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体育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继续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对每个行政村实施的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等进行补助,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体育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四)丰富城乡居民广场文化活动,“周末公益剧场” 全年演出不少于50场。(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七、促进农民增收脱贫

(一)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对100个贫困村实施综合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对9700个贫困户实施增收致富工程。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大力实施产业化扶贫、信贷扶贫、科技扶贫、外资扶贫、互助资金扶贫和到户增收扶贫,再解决18.5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问题,力争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本县(市、区)平均水平,贫困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现金收入较快增长。(主办单位:市委农办;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形成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5个,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新建97处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主办单位:市农业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启动2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善配套工程建设,实现部分入驻。(主办单位:市委农办;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二)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再解决70万农村居民和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主办单位: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新建、改建县乡公路220公里、农村公路连通工程52公里,改造县乡公路大中危桥700延米。(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四)实施400个“一场两台”(即一个篮球场、两付乒乓球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0个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完成25条城镇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建设任务。(主办单位:市体育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五)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完成4000户户用沼气、4处大中型沼气工程和40个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任务。(主办单位:市农业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六)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不断改善农村电网现状,实施新一轮电网改造工程,新建改造35千伏线路49.99千米、10千伏线路319.2千米、0.4千伏线路377.7千米。(主办单位:市供电公司;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七)继续落实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小麦最低收购价等各项惠农政策。(主办单位:市农业局、农机局、粮食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八)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加大以法治牧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全年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180个。(主办单位:市畜牧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九)加快农村邮政网络建设。新建1464个村邮站,建成6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完成26个基础设施较差邮政局(所)改造,县市区邮政社区便民服务站点达到811个。(主办单位:市邮政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九、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实施灰霾天气综合整治计划。研究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和灰霾天气应急预案。年内建成全市PM2.5(细颗粒物)监测设施,年底前实施发布监测结果;淘汰或改造城市建成区天然气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主办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按时间节点完成24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和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主办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畜牧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三)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创建30个省级生态村、4个省级生态乡镇和98个市级生态村。(主办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升级改造及污水处理管网建设进度,完成1个县(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任务、1个县(市)污水处理厂新建任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县(市)污水处理厂继续实现稳定运营,污水处理率达到82%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主办单位:市城管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完成植树1400万株、造林面积8.34万亩任务,提升城乡绿化标准,完成18个社区(乡镇)、50个行政村绿化任务,新增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0个,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率达到70%以上,林权证发证到户率达到95%以上。(主办单位:市林业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成省下达的农村改厕任务,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主办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整合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普遍建立和完善以“一办两队三中心”(即综治办、治安巡防队伍、人民调解队伍、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治安防控中心、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为基本架构的城乡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不断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主办单位:市委政法委;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快构建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体系。充分利用全市检验检测机构现有基础,积极筹建周口市检验检测基地(商水),新建、改扩建5个省级质检中心、5个县(市)质检中心,引领带动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协同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体系。(主办单位:市质监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三)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开展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深入实施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蔬菜“四大放心”工程,启动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达标创优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提高大宗消费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综合性食品安全抽验和检测,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中心城区抽检餐饮食品达到500批以上,县(市、区)抽检餐饮食品达到200批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主办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畜牧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大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环境综合整治和“两违”治理三项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营造畅通、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城市形象显著改观。(主办单位:市公安局、城管局;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场发展中心、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新区管委会及川汇区政府)

(五)扎实推进安全周口创建活动。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公共安全投入,深化整治攻坚,严格打非治违;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开展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事故总量有所下降,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主办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协办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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