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1-06 17:45: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我市制定了《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周政办〔2023〕52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7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豫政办〔2023〕33号),市环委办立即行动,成立工作专班,结合省《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征求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意见,形成了《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周政办〔2023〕52号)在重点任务上,贯彻落实省确定的涉及周口的九大行动,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行动”,形成十大行动。

二、制定依据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33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周政〔2023〕16号)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实际。

三、主要目标

主要依据省《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同时结合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形成了我市《三年行动计划》主要目标,具体为:

全面完成“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更加显著,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周口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四、重点任务

我市《三年行动计划》涉及十大行动、23项重点任务,从环境空气质量、交通运输、能源、工业企业、水环境质量、农业农村、监控能力等方面对我市未来三年(2023-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筑牢生态安全保障,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做了明确部署。

“十大行动”内容为:城市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交通运输清洁行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消除行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行动、农业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五、保障措施

“十大行动”涉及面广,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强化指标管理、强化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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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责任编辑:宋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