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遏制“掐尖挖根”现象 促进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已收悉。市人社局收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单位按时限要求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党组会议进行汇报,结合人社部门职能,现就您的建议中“建立特级教师延迟休制度等”问题答复如下:
为充分发挥教师编制使用,岗位晋升的正向激励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管理效能的提升,2024年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干部和高级职称女性退休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1号),明确了副高级职称女教师的退休年龄细则。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其中该决定包括:批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家综合考虑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劳动力市场供不应求、老年人口抚养比增加等方面的因素变化,逐步提高退休年龄来延迟退休的制度,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
延迟退休有助于缓解人才缺口,同时鼓励他(她)们将教学经验传授给年轻教师,推动教育质量提升。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根据自愿原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适当延迟退休年龄。
最后,对代表提出建议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也请您继续关注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我们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