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信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制定有关信访工作政策。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和意见、建议,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上级党和国家机关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周口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八、承担周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