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进一步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城通办”,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通办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政务服务合作机制,不断拓展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模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逐步实现两地政务服务业务通、系统通、数据通、证照通、用户通,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城通办”,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原则。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跨城通办”高频事项,围绕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城生活生产经营需求,使政务服务供给和企业群众需求有效对接。
(二)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主动对标先进,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促进条块联通和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异地代收代办、远程客服帮办教办、一体化在线办理。
(三)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优化服务方式,丰富办事渠道,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城通办”,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跨城通办”制度。建立“跨城通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通办的困难、问题,建立日常业务的沟通协同、交流学习机制,健全相关业务标准规范,推动“跨城通办”有序高效开展。
(二)打造政务通办服务载体。在两地政务服务大厅增设专窗,配置相应设备和人员,制定业务标准手册,开展政务服务异地咨询、异地收件和异地办理。
(三)推动政务数据跨区域共享。依托现有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信息交换标准和规范,推动政务数据互通,材料、证照、证明简化,互相核验,共享审批部门业务数据。
四、工作方式
在开展政务服务“跨城通办”时,可以采取线下收件、全程网办、自助办理等方式。工作人员可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保持及时有效沟通。同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岗位责任、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确保“跨城通办”取得实效。
线下收件:在两地分别设立政务服务“跨城通办”专窗,配备相应的设备及人员,提供异地咨询、异地帮办、异地收发件等线下服务。专窗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事项进行收件和形式审查,在收件(受理)回执上附申请材料清单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实时上传彩色扫描件,并定期邮寄纸质材料给对方。
全程网办:专窗工作人员引导申请人在办理地政务服务网或“跨城通办”专区线上申办,实行“全程网办”。
自助办理:通过自助终端等途径,实现查询打印、证照证明等服务事项的一体化跨区域自助通办。
在具体工作中,根据上级要求和两地实际,可通过研究协商,进一步拓展具体的工作开展方式。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的权利
1.一方有要求另一方提供配合、协助、指导的权利;
2.窗口收件的申请材料,双方应当互认、共享。
(二)双方的义务
1.应当畅通交流、沟通渠道,形成常态化业务交流机制,及时、主动提供本地规范、有效的受理办理清单,拓展政务服务“跨城通办”领域,加强有可能合作项目的交流、沟通;
2.应当建立“跨城通办”授权信任机制,充分授权对方工作人员“收件受理、一次性告知、原件核验、审批结果送达”等权利,以确保正常开展异地办理工作;
3.应当无偿提供任何一方履行职责需要的数据共享服务,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应当统一“跨城通办”事项标准,做好“跨城通办”事项的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与上级的标准统一,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统一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完善业务分类、办理层级、前置环节等业务要素;
5.应当科学设置“跨城通办”窗口,并负责组织各自通办窗口人员开展“跨城通办”业务培训工作;
6.应制定完善政务服务“跨城通办”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则标准。
项城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