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办〔2018〕44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莲溪初级中学等9所城区新建学校
为公立学校的通知
各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项城市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项政办〔2015〕7号)、《项城市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项政办〔2016〕79号)、《项城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项政办〔2017〕140号)和《项城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项政办〔2017〕110号)文件要求,项城市规划新建城区学校9所,分别是:项城市莲溪初级中学、项城市莲溪小学、项城市公园路学校、项城市第十三初级中学、项城市名仕路学校、项城市天安路小学、项城市潘庄小学、项城市城南高级中学、项城市第二实验幼儿园。为了突出公立学校主体地位,明确学校办学章程,规范学校证件手续办理,保障学校运转顺畅,现将上述9所学校的办学性质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城市莲溪初级中学等上述9所学校为项城市人民政府投资兴建的公立学校。
二、各办事处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大力支持上述9所学校建设工作,依法依规为学校办理各类相关手续。
三、编制部门要根据上述9所学校的办学规模,及时为学校核定教师编制。
四、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立学校要求,加强上述9所学校管理,确保新建学校更快更好发挥效益。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