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2012〕10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财税增收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扎实抓好2012年全市财税征管工作,有效堵塞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管漏洞,构建执法规范、保障有力、网络健全的综合征管环境,确保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切实做好2012年财税增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财税工作的要求,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讲执行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全市财税征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理清思路,创新机制,优化结构,强化征管,务必完成财税增收任务,为我市赶超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二、奋斗目标
2012年,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完成50118万元,比2011年增长12%,增收5370万元。分解到各部门任务为:国税部门9500万元,比上年增长50.29%,增收3179万元;地税部门26583万元,比上年增长8.48%,增收2079万元;财政部门14035万元,比上年增长0.8%,增收112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财税增收责任制。成立项城市财税征收工作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要加强对财税收入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召开财税例会,及时分析和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定财税增收重点和措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每月进行调度,通报增收项目的落实情况、工作进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部门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序时完成序时任务,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确保在周口各县(市区)排名中的先进位次。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要将我市财税收入增长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税务分局、各站所,分解到各税种。要坚持领导分片挂钩制度,局领导要经常深入乡镇、办事处、基层分局、站所,加强对财税征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帮助基层解决征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及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落实到人,落实到重点税源企业、行业,落实到相关税种。
(二)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综合监控机制。市发改委、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水利局、工商局、民政局、卫生局、教体局等部门必须对所办理的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审批情况汇总登记造册,为税务机关提取和调阅相关信息提供服务,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市住建局对已审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项目审批情况、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办理情况等及时登记造册,保证税务机关能够随时提取和调阅相关信息。市国土资源局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农村“三类”建设用地审批等手续。市房管处在办理产权证书时,都必须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原则,做到申请人必须持税务机关出具的缴清税款的凭证方能办理相关证件。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要对开工建设的道路、桥梁、水利、土地整理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名称、业主、工程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分项登记造册,保证税务机关能随时提取和调阅相关信息,满足税收征管工作需要。财政部门及所有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在支付(预借、预支)工程款时,必须要求承建单位按预算(或合同)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业发票和与此相关的由国税机关监制的各类建筑材料发票,方可支付(预借、预支)工程款。对不积极配合或故意隐瞒涉税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对不按照“先税后证”原则办事,办理关系证、人情证的,一经查实,严格问责,绝不姑息。
(三)深入开展财税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分别由市国税、地税、财税协调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法院、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每月开展一次财税征管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房地产业以收入不入账、做假账、两套账、虚假申报以及挤占、虚列成本等手段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重点查处建筑业以收入核算不实、虚假申报、虚列成本费用、虚报工程进度等手段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重点查处餐饮业及商业超市以使用假发票、账外账、混淆科目和适用税率等手段隐匿经营收入;以利用连锁经营、转让定价、虚增投资成本等方式转移经营利润;以非法取得的发票或其他凭证挤占、虚列成本等税收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金融保险业隐瞒收入、成本核算不实、呆账准备金提取、费用列支及财产损失核销等税收违法行为。由市财政局牵头,开展非税收入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要及时汇总相关情况,严格实行非税收入一月一报制度。市级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由市财税协调办公室牵头,加强低税负企业税收征管专项整治。对低税负企业纳税情况向社会公布,使其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税务部门要把长期低税负企业作为重点稽查企业管理;国税部门要与供电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以用电量为基数测算销售收入,并与实际申报对比,差异较大者作为评估或重点稽查对象,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提高税负率。
(四)加强财税征收纪律监督。市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要加大执法过错和管理失职追究力度,全面落实问责制度。重点加强对税收管理员执法和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强化对税收征管执法行为的过程程序监察;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对在财税征管工作中认识不到位、配合不积极、任务完成差的部门和单位,相应扣减征收经费或公用经费;对造成税收和非税收入严重流失的部门和单位,等额削减财政预算安排,并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五)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要切实加强国税、地税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市国税局、地税局主要领导是双方协作配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协作配合工作中的问题。要指定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工作,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要加强国税、地税部门税务登记信息、关联发票信息、核定认定信息、增值税抵扣信息、所得税管辖信息、附征税费基础信息、委托代征信息、征管违章信息、税务稽查信息、司法救济信息的互通互联,通过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形成税收征管合力,增强管理实效。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公安、财政、商务、银行、人力社保、住建、交通、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协税护税工作。要积极拓宽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数据交换与互联互通渠道,制定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制度,全面提高税源监控能力。
附件:2012年各乡镇、办事处财政收入计划分解一览表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财政 税收 意见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