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5-01-15 17:23:0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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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项城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东环路东、牛营村西、项沈路南北两侧,涉及郑郭镇牛营、赵桥、朱营、胡楼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具体以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用设施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涉及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 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 知》(豫自然资发〔2023〕66 号)要求,涉及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有关部门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0日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6日

责任编辑:x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