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信息员 牛瑜 报道)近日,项城市人民法院以涉烟非法经营罪、诈骗罪分别对“4.11”网络案件魏某及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和十个月的刑罚,这标志着历时十个多月侦办的“4.11”假烟网络案件成功告破,违法分子全部受到法律制裁,在社会上形成了很大的反响。
2007年3月份,项城市烟草专卖局根据掌握的线索,初步查明当事人魏某、杨某等人有重大涉烟违法犯罪嫌疑,并掌握了一定的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根据有关规定,我局立即将此案移交到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公安机关在受理此案并成立侦破此案的专案组,迅速展开了侦查,在此期间办案人员长途跋涉,远赴新疆、上海等地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基本掌握了该犯罪团伙以冒充军人进行非法经营和销售假冒卷烟等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并在此期间,先后将以孙某为首的该犯罪团伙的六名当事人成功抓获到案,通过案件后期艰苦努力的调查审理工作,查明了孙某、王某、魏某、杨某等人在郑州、平顶山、上海等地,采取冒充军人身份,以廉价出售少量真品卷烟,骗取经营卷烟商户信任后,在以假当真的手法向其出售大量的假冒伪劣卷烟等形式,赚取非法之财。
现已查明:该团伙以非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等犯罪行为共涉案卷烟3946条,涉案金额418848元。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和损害了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据此,司法机关经过依法提起公诉、审理判决等司法程序,于2008年1月20日,将“4.11”网络案件对最后二名当事人之一的魏某以非法经营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6万元;对另一当事人杨某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