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下午,项城市烟草局稽查大队接到线人举报,称有一非法运输烟丝车辆即将进入该市。该局稽查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在该车经过的路段进行布控。当日晚20点,在106国道项城市老城收费站附近,依法查获一辆时代金刚农用翻斗车(车牌号为豫PM3077),车上装有卷烟用烟丝50袋(每袋30公斤),共计3000斤。
经调查:该车主韩某与司机张某无准运证及其他任何合法手续,是受安徽临泉一无纺厂委托准备往漯河市运送的,经过项城市辖区时被执法机关查获。
目前,车主韩某与司机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被查获的卡车以及烟丝已被暂扣,案件的正在积极侦办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