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产业集聚区道路及桥梁招商公告
来源: 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时间: 2012-04-09 09:31:4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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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产业集聚区颍河路南段(枯河至南环路段)道路及桥梁工程BT模式建设招商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产业集聚区颍河路南段(枯河至南环路段)道路及桥梁项目工程采取BT模式建设,现就该项目公开招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城市产业集聚区颍河路南段(枯河至南环路段)道路建设项目北起枯河、南至南环路,全长550米,规划道路红线40米,按照一块板形式设计,中间机动车道15米,两侧绿化带各8.5米、人行道两侧各硬化4米,道路所在位置属莲花办事处韩老家居委会。道路选址、规划均符合《项城市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规划》。道路跨枯河需建设50米桥梁一座。   
      二、招商方式
      采用BT模式(建设―移交),由投资商投资建设,建造价按省市相应的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规定计取,竣工验收合格后回购,回购期为三年。支付方式为财政支付,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第一年内支付采购项目总额的40%,第二年内支付30%,第三年内支付30%。项目采购款项总额为审计决算后的投资总额压减5%,三年后再给投资人5%的回报率的金额。
      三、招商条件
    1、投资人为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资人应有与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能力。在双方合同签订后5日内投资人向招商人交付项目投资额20%的保证金。投资人在项目建设期内根据项目实施规模及时注入项目资本金,保证资金投入。
      3、无重大不良记录,当前无诉讼事项。
      4、报名结束后,如有3家以上(含3家)投资商符合要求,在30天内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投资建设方(按投资能力、建设施工能力、履约信用、回购费用及让利以及工程造价下浮的百分比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
      5、投资建设方通过招商招标确定后,由招商人与投资建设方签订BT项目建设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四、联系地点及方式
      招 商 人:项城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报名地址:项城市平安大道163号(盐业局院内)
      联 系 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394-4327660

      报名截止到2012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