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荣新路建设工程是项城市的重点工程项目,为保障该工程的顺利实施,项城市人民政府就项城市荣新路建设工程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该项目以约定地块出让金收益支付建设资金的方式运作,总投资约3039万元,本次招商修建路段计划约1945万元。
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道路、交通建设工程;2、地下管线工程。3、绿化、亮化工程。
三、具体要求及投资人资格等详见《项城市荣新路建设工程项目招商方案》(附后)
四、有意向的企业报名时,需携带公司证照、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并一次性向政府指定账户存入1000 万元作为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时间:从2014年10 月 15 日开始至 2014 年 10月22 日截止。
报名地点:项城市人民政府6022房间
联系人: 张国强 15225799399 杨志军13939495866
开户行:农村信用联社 账号:00000005341753798012 账户名:项城市财政局
2014年10月14日
项城市荣新路建设工程项目招商方案
项城市荣新路建设工程是项城市的重点工程项目,是项城市城南新区的次要交通路线。为保障该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招商方案:
一、项目概况
1荣新路位于项城市城南新区,北起光武大道建材市场加油站路口,南至项城南环路,全长2.5千米,计划总投资 3039万元。本次招商修建光武大道至天安大道段长1.6千米,约投资1945万元。
2、项目建设内容:(1)道路、交通建设工程;(2)地下管线工程;(3)绿化、亮化工程。
3、项目实施单位:项城市公路管理局。
二、项目运作模式
1、该项目以约定地块的土地出让收益作为建设资金保证,在项目开工一个月内,启动土地招拍挂准备工作。
2、投资人必须参与约定地块的土地招拍挂。如投资人竟得该地块使用权,以土地出让金收益等额部分支付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工程款;如投资人未获得该宗土地,招商人用约定地块出让金收益分期支付工程款,若投资人要求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待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按工程审计决算价格扣除5%一次性支付。
3、投资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工程招投标及项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交给项城市政府指定的机构管理使用。
4、招商人负责项目的设计及征地拆迁工作。
5、监理企业由招商人依法招标确定,费用由投资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计入工程费用。投资人必须接受招商人和监理单位的监管,保质保量安全施工。
三、项目投资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2.施工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级及以上资质。
3.商业信誉
商业信誉良好,无违规违法行为;银行资信良好,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具备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投资管理能力。
4、参与招商的投资人必须书面详细申报履行该工程的真实可行方案。报名需交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按工程进度予以分批返还。
5、所有手续由招商人负责办理,投资人要积极配合。
6、投资人在取得项目实施资格后,10日内启动招投标工作。
四、招商入选人的确定
该项目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投资商,报名结束后根据财政评审核定造价,确定竞标标底,通过竞标确定投资商。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项目招商说明
1.投资人可对项目进行自费考察。
2.投资人报名时由招商人负责提供相应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