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项城市浩翔建材有限公司,位置:光武大道南侧、项城大道东侧,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9939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
有偿收回
三、公示日期
公告期限: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20日。
四、其他事项
相关单位或个人对收回行为有异议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项城市人民政府提交书面异议及证据材料。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的,需在障碍消除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机关将依法办理土地收回及登记注销手续。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