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立冬委员:
您《关于全面放开生育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周口市卫健委积极进行三孩生育政策宣传并推动完善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逐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负担,营造生育友好、家庭友好的社会环境。主要做法是:
一、深入宣传优化生育政策
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优化生育政策、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政策,推动新政策短时间内深入群众,家喻户晓。
二、全面推进落实三孩生育政策
一是依法加强人口工作管理。根据中央、省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外地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协助市政府制订《周口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二是改革生育登记工作。全面推行三孩生育登记服务,实行业务全程网办模式,凭夫妻一方身份证明,可在全市任一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即可办理。公民完成生育登记后,可直接在线下载《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信息单》。三是做好出生人口监测与预测工作。严密监测每年人口变化,科学分析、准确把握人口形势。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减缓了我市出生人口的下降趋势,同时调整出生人口的结构,出生人口性别差异日益缩小,逐渐符合正常规律。
三、着力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
一是落实奖励扶助优惠政策。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的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二是高度关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对全市符合独生子女残疾、死亡的家庭实行一次性救,重大节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建立完善定期巡访制度,落实“双岗”联系人制度、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全面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近年来,我市未发生一起特困(失独)家庭到京赴省上访事件。
四、加强普惠托育体系建设
完善配套支持措施,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加强托育机构规范化管理,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活动等,大力推进托育服务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承担政策咨询、机构备案指导、日常监管和评估检查等工作。开展全市托育职业技能竞赛,达到以赛促学的效果,切实提高了全市托育服务技能水平。
五、持续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通过开展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等措施,持续实施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公共服务、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采纳您的意见,努力做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落地见效。一是持续优化生育支持体系。积极进行三孩生育政策宣传并推动完善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逐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负担,营造生育友好、家庭友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建设;建立托育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降低运营成本,满足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三是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国家五部委和我省十四部门文件精神,推动“五定两包”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推动建立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强化基层责任,及时化解相关信访问题,做好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