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何雪花委员:
您《关于小区涉疫垃圾分类投放的提案》已收悉。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我委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医疗废物管理。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将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处理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将规范化管理结果作为校验的重要依据。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开展“智能医废”建设工作,依托省“智能医废”监管平台,全市三级医院已全部完成开发部署和数据接入,实现医疗废弃物产生、收集、暂存、移交全链条信息化高效监管。下一步继续推广“智能医废”工作,全面启动二级医疗机构“智能医废”建设,争取年底前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
关于小区内垃圾分类工作,我委将积极配合城管、住建等部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加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加强对收集、转运、处置全流程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健康。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