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太康县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政办〔2013〕41号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13-10-29 09:11:4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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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太康县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831

 

太康县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省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13258号)和《周口市民政局、周口市监察局、周口市财政局、周口市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市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周民文〔2013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利益,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低保政策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保障对象的准确性,即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是否全部纳入低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是否还存在错保、漏保、人情保等现象。

(二)操作程序的执行情况。检查城乡低保申请、受理、公示、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民主评议、集体研究申报等程序是否按规定执行。

(三)低保金发放情况。低保金是否按时以社会化形式足额发放到位;是否存在代领、冒领、错领和低保对象亡故后仍在领取低保金等情况。

(四)动态管理情况。是否对低保户进行定期走访和复核,是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有进有出、进出有序

(五)低保档案建设情况。是否按照低保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对低保对象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做到规范完善、不漏不缺。

(六)长期公示制度。是否按照规定设立长期公示栏;公示内容是否包含低保对象的姓名、人数、金额、理由、监督电话等信息;是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检查举报和投诉问题的调查、整改、处理和反馈等情况。

三、检查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以自查为主。抽查通过 听、看、访等方式进行。检查从 91日起 920结束,分自查自纠、抽查检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 9110日)。各乡镇要根据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内容和要求,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的全面复核和自查自纠,做到自查有内容,自纠有措施。同时要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做到低保检查家喻户晓,低保政策入脑入心。各乡镇于 910日前 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民政局。

(二)抽查检验阶段( 91116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县民政、监察、财政、审计联合成立工作组进行抽查。抽查的形式主要是:听取汇报;查看资金台帐、低保档案、资金发放等情况;入户走访低保户,了解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同时暗访部分村(居)民,了解其所在村(居)低保对象的确定及公示情况。

(三)总结提高阶段( 91720日)。各乡镇应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总结,对于不符合低保政策却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应予以清退,并做好解释工作。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成果,提高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乡低保政策有效落实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政策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乡镇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检查安排,结合乡镇实际,做到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清退低保对象和化解矛盾冲突中,要讲究方式方法,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及时总结,巩固提高。各乡镇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城乡低保工作的经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在推进城乡低保检查工作中所形成的好的做法、先进典型,要认真整理,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要大力宣传和推介好的经验及做法,全力促进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持续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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