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太康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太康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1〕413号)、河南省《关于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豫商商贸〔2013〕108号),以及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周政办〔2013〕58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序,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进一步遏制违法经营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
二、整治内容
(一)查处未批先建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查处无照非法经营加油站、点的行为;
(三)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的行为;
(四)查处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
(五)查处销售成品油缺斤短两的行为;
(六)查处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
(七)查处假冒商标及标识等行为;
(八)查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及部门分工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保华(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王智炜(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巍炜(县商务局局长)
成 员:祝 勇(县商务局副局长)
白符瑜(县发改委副主任)
刘法清(县监察局副局长)
韩指堂(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世海(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杨 震(县国土局党组成员)
崔印亮(县环保局副局长)
陈治国(县住建局副局长)
赵昌军(县国税局副局长)
郭卫华(县工商局纪检组长)
李华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程习钦(县安监局副局长)
轩振洪(县气象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张巍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祝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牵头组织和联系,负责查处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发改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经济犯罪等;对整治活动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国土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非法占地行为,对非法擅自占用土地、超批准面积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等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环保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
国税部门: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安装税控装置情况,并对偷税、逃税行为进行处理。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无照经营、掺杂售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及标识等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计量、缺斤短两行为,依法处理。
安监部门:负责查处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气象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在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消防部门:负责查处、整治成品油经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
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失职、渎职、包庇袒护、不负责任、延误工作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自
(一)排查整改阶段(
(二)检查验收阶段(
(三)总结巩固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任务重、内容多,各相关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密切配合,将专项整治行为迅速引向深入,确保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在专项行动中的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信息沟通联系机制,建立联络员信息系统。专项行动期间,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结束后,原则上每2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上级要求统一开展行动,切实履行职责。凡工作中发现监管工作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