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水利局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太康县水利局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太康县委、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太发[2015]2号),设立太康县水利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计划基建股、水政水资源股、财务审计股、人事科教股、工程管理股、农村水利股、信访股八个股室。
(二)太康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投资方向和项目安排意见,拟订全县水利投资规模及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行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承担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以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指导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开展重要江河湖泊健康评估。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对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指导全县计划用水工作,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编制、审查申报全县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县管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7、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河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受监督的水利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组织指导大中型水闸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具有控制性的县区内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县管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农田水利、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部门间和县区内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11、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2、负责移民和南水北调基金征收工作。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负责南水北调基金征收工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水政水资源管理。
(四)搞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争创省“红旗渠精神杯”。
(五)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585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857.75万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5857.75万元。按用途划分为:项目支出2726万元,占比46.54%;工资福利支出1975.10万元,占33.72%;对个人家庭补助842.00万元,占14.37%;商品服务支出314.65万元,占5.37%。
2016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59万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5年我局没有车辆购置预算。
附件:1、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16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5、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明细表
6、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太康县畜牧局2015年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太康县委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太文[2010]3号),设立太康县畜牧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股室。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全县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全县涉牧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的制定;组织拟定全县有关畜牧、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等规范性法规草案。
(三)组织拟定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牧草种子、畜牧兽医器械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地方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四)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监管工作。
(五)指导全县畜牧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畜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广畜禽新品种和生产新技术;培育保护和发展畜产品品牌;参与扶持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和提出项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指导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促进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全县大宗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七)负责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置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八)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拟定并组织落实动物防疫、检疫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种畜禽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工作;负责全县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负责全县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九)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医政、执业兽医的培训、考试、考核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生鲜乳产品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负责。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十一)承担畜牧业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开展相关畜牧业统计工作,发布畜牧业经济信息;负责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畜牧业信息服务。
(十二)组织制定全县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组织实施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畜牧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畜牧业环保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指导联系学会、行业协会工作。
(十三)承担太康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年度主要任务
(一)加大健康养殖工作力度,打造标准化示范养殖场。
(二)加大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步伐。以参加生猪保险为依托,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予理赔。有条件、规模大的养殖场内新上无害化处理设施。在全县规划设计建立无害化处理场1个,对病死畜禽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三)大力推进秸秆养畜工作力度。出台鼓励县秸秆养畜意见,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推进肉牛肉羊等草食家畜发展.
(四)规范涉牧项目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涉牧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和目标,重点向健康养殖、生态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倾斜。二是建立各畜种扶持项目名录库,将符合一定规模条件的养殖场户基本情况、软硬件建设等进行登记造册。
(五)加大畜牧综合执法办案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涉牧违法违规案件,包括饲料生产经营、兽药生产经营、逃避检疫等行为。
(六)完成品种改良、定点屠宰、医政药政等业务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太康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经批准2015年度县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5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160.4万元,本年支出1531.6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160.4万元,本年支出1531.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县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核拨你部门事业收入0万元。
五、你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依据。
六、你部门应自县财政局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七、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决算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决算公开情况反馈我局。
八、其它要求各部门预算管理处向归口服务的县级部门提出的其他相关改进工作的要求,相关内容由各部门预算管理股把握]。
太康县畜牧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8.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6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5.57万元,无公务出国出境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7.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表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畜牧局2015年部门决算批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