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11-10 11:10:2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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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周口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周口市川汇区汉阳中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三楼306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1121 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周口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编制

2、项目编号:ZKHJ-DL-2025-11-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5万 

最高限价:22.5万 

 

包名称

包最高限价

元)

1

周口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编制

22.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地点:周口市川汇区

5.2、服务内容为预防全市范围内重污染天气的出现,同时进一步完善在减污降碳过程中重污染天气发生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亟需制定周口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5.3、服务期限 10 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5.5、分包情况:本项目共一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 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证明(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或缴纳清单 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 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 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11月11日至 2025 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周口市川汇区汉阳中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三楼306室)领取采购文件

3、方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 年11月21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周口市川汇区汉阳中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21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周口市川汇区汉阳中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汉阳中路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方式:0394-8224363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