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中心医院中西医结合医学治疗中心建设项目、郸城县中心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县中心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
电话:0394-3183979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郸城县中心医院中西医结合医学治疗中心建设项目 |
郸城县中心医院院内(工业大道西侧) |
郸城县中心医院 |
项目设置床位140张,总建筑面积7000m2,新建中西医结合医学助理中心综合楼1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普通病房、药剂用房、检验用房等,购置医疗设备,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消防、污水处理设施等附属设施。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中药煎药异味、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中药煎药异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臭气浓度能够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依托全院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配套的恶臭气体处理措施,恶臭排风机抽吸紫外线杀菌后再由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医疗废水依托全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站设计规模500m3/d,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污水站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1二级排放标准和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污水站风机及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墙体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昼间噪声叠加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送至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50m2),定期交由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栅渣、污水站及化粪池污泥、检验废液等收集后分类置于不同容器中,暂存于5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河南兴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输液瓶(袋)分类收集后送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河南绿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中药异味废活性炭为一般固废定期出售综合利用。 |
无 |
2 |
郸城县中心医院扩建项目 |
郸城县中心医院院内(工业大道东侧) |
郸城县中心医院 |
计划增加248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30000m2,包括建设传染病楼1栋,建筑面积15000m2,建设精神病楼1栋,建筑面积为15000m2。新建信息化平台项目1套,具体包括业务系统一套、医院信息平台1套、评价服务系统平台一套、利旧系统1套,并配套相应的终端设备54台套。计划购置E-CT、车载CT、放料设备、1.49T核磁共振、人工肺ECMO体外膜肺氧合等设备73台套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是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依托全院地下封闭式污水处理站配套的恶臭气体处理措施,经一套负压抽吸+生物除臭+紫外线消毒后经管道引至附近医养中心楼楼顶排放(约25m高)。污水站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医疗废水依托全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站设计规模112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工艺,污水站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1二级排放标准和郸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污水站风机及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墙体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昼间噪声叠加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医疗废物(含传染病楼一般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5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栅渣、污水站及化粪池污泥、检验废液等收集后分类置于不同容器中,暂存于25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未被感染的废输液瓶(袋)分类收集后送至医院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未被感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和医疗用品经紫外线消毒处理后装进黑色垃圾袋随生活垃圾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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