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
电话:0394-5444052
通讯地址:商水县纬四路市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商水县人民医院新建应急专科病房楼项目 |
周口市商水县康庄大道路东与扶苏路交叉路南 |
商水县人民医院 |
河南绿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2384.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建设一栋三层病房楼,建筑面积4300.06平方米,设置床位80张,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病房废水、职工日常办公生活及病床陪护人员(包含食堂)废水、化验废水、空调冷凝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依托新院区在建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商水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化验室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依托新院区在建工程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烟道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本项目不新增地上及地下停车位,全部依托新院区在建工程停车位,不再定量分析汽车尾气产生量,加强地下车库空气流通后,产生的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化验室含菌废气采用紫外线+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排风烟道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产生量较小,经大气稀释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对各产噪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垫减振、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包装、化验室废试剂盒、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依托新院区在建工程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医疗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化验室废试剂盒经消毒后由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依托新院区在建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病房楼各楼层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当地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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