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周口市中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2万吨钕铁硼废料酸溶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3-11-10 11:04:3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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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周口市中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2万吨钕铁硼废料酸溶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周口市中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2万吨钕铁硼废料酸溶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31110日-20231116

     电话:0394-3183979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周口市中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2万吨钕铁硼废料酸溶渣综合利用项目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汲冢镇王管行政村王管村村西

周口市中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000万元新建生产厂房3000平方米,主要包括生产车间1300平方米、成品车间1100平方米、原料车间600平方米。年处置2万吨钕铁硼废料酸溶渣生产工艺:筛分-破碎-球磨-螺旋分级-磁选-沉降

河南嘉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原料上料、传送带落料时产生粉尘

项目上料、落料粉尘:上料斗上方设置集气罩,输送带落料点侧面设置侧吸罩上料、落料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一起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限制。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喷雾、洒水用水全部蒸发损耗,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收集后,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细碎颚式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螺旋分级机、永磁机、磁选机、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沉淀池沉渣、废钢球、除尘器收尘危险废物(检修废油、生活垃圾。

项目设置1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项目设置11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全部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zyRLSfL_0zKUeRlaSpfzQ

提取码:cesi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