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 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和规范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监管的通知》(豫环办〔2024〕12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更新公布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我市组织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涉及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排查。最终确定62家单位列入2025年度周口市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见附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8家(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9家)、经营单位44家,现予以公布。请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危险废物环境安全。
附表:1.2025年度周口市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