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5306366
通讯地址: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加工50万只新型隔热条项目 |
沈丘县槐店回族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园区机 械园 1 号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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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迪奥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周口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20.5万元,用地面积15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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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破碎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要求;挤出工序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南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沙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设备噪声,经减震、隔声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1. 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2. 废包装袋、废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除尘器收集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3. 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4.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废暂存期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无 |
河南迪奥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只新型隔热条项目最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