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关于对以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商水县 时间: 2024-09-11 10:03:1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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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4-5444052

通讯地址:商水县纬四路市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1

周口鑫汇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0万个包装箱改扩建项目

商环审﹝2024﹞20号

2024年9月10日

2

周口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工程(一期)项目一一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商环审﹝2024﹞21号

2024年9月10日

附件:关于周口鑫汇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0万个包装箱改扩建项目商环[2024]20号.doc  

   

   关于周口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工程(一期)混凝土拌合站商环审[2024]21号.doc




责任编辑:商水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