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2025年1月3日作出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94-3183979
通讯地址:郸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窗口
邮编:47715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年报废、回收3000台农业机械建设项目 |
郸环审[2024]28号 |
20241212 |
2 |
年加工70000平方钢化玻璃、70000平方中空玻璃制品扩建项目 |
郸环审[2024]29号 |
20241213 |
3 |
年报废、回收2000台农业机械建设项目 |
郸环审[2024]30号 |
20241213 |
4 |
年产2000吨有机矿物质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项目 |
郸环审[2024]31号 |
20241218 |
5 |
河南清道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用敷料建设项目 |
郸环审[2024]32号 |
20241223 |
6 |
郸城县白马镇仵店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18000万块烧结砖项目 |
郸环审[2025]01号 |
20250103 |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UkxRH6m7I1hhnpc44zrIQ
提取码: fy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