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关于对河南晟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聚乙烯复合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进行受理、拟出具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6-04-01 17:56:4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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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41日项城分局对河南晟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聚乙烯复合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拟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公示期202641日-202648日。

电话:0394-4218036  通讯地址:项城市湖滨路与天安大道交叉口西100米路北市民之家一楼无差别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1、综合受理窗口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晟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聚乙烯复合布项目

 

项城市光武办事处罗庄村9号

 

河南晟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景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环保投资为12万元,占地面积约2863m2,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平方米聚乙烯复合布。

1.废气:项目挤出、复合工序在车间内二次封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要求。

2.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周边农民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3.噪声:各类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4.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等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期间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活性炭采用防腐蚀塑料箱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期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河南晟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聚乙烯复合布项目.pdf


责任编辑:付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