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于2024年11月12日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太康县 时间: 2024-11-12 16:09:14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于2024年11月12日我单位对河南鑫艺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鑫艺泰纺织2300台智能喷水织布机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4-6899001   通讯地址:太康县行政服务中心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窗口

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鑫艺泰纺织2300台智能喷水织布机建设项目

行政许可决定太开环审〔202405

2024-11-12


责任编辑:太康县开发区项目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