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
电话:0394-5306366
通讯地址: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周口聚胶化纤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造纸网单丝项目 |
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园区 |
周口聚胶化纤有限公司 |
河南景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700m2,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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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挤出、延伸热固、上油缠轴工序废气,经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的排气筒,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塑料制品”行业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冷却水浓水,经河南汇通纸网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沙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静电油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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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周口聚胶化纤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造纸网单丝项目最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