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西华分局关于2025年09月02日拟对西华县瑞鸿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09-02 17:36:1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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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生态环境局西华分局关于20250902拟对西华县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华县瑞鸿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50902日-20250908日。

     电话:0394-2533775

    通讯地址:长平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路东西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华县瑞鸿加油站建设项目

西华县干校路与南华路交叉口西南角

西华县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3250.11m2。年销售油量500吨,其中汽油年销售量为200吨,柴油年销售量为300吨。

周口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卸油、加油、储油设置三油气回收装置;储油油气经回收后,通过4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VOCs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油气排放浓度标准(25g/m3)及油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非甲烷总烃4.0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外来人员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华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西华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西华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后,本项目东厂界、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西厂界、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城投•西悦府、三里庙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储油罐清洗废液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运走,不在站区暂存;含油沙子、隔油沉淀池油泥、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附件:

西华加油站告知承诺申请书.pdf

西华瑞鸿加油站正文.pdf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