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及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鹿邑县 时间: 2024-06-19 16:05:2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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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619我分局拟对鹿邑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公示期:2024619—20246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7972589   通讯地址:鹿邑县便民服务中心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鹿邑县涡北镇(前李原种厂、县垃圾处理厂南侧)

鹿邑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邦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周口市鹿邑县涡北镇(前李原种厂、县垃圾处理厂南侧)鹿邑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厂区内现有土地,不新征用地,项目已在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402-411628-04-01-463206),属于扩建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土地,新建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建设一条日处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300吨的生产线。依据备案工艺流程:进料斗—滚筒筛—多级磁选—湿式破碎—多级跳汰—涡电流分选—摇床—循环水系统,进行日处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300吨的生产线。

1、废气:本项目上料、筛分工序,磁选、破碎工序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30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要求。严控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炉渣处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采用合理布置、防震垫、消声器、隔音罩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管理和设置。危险废物储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标准管理和设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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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2bry


责任编辑:鹿邑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