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水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传真):0394-8278830
通讯地址: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商水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 |
商水县平安大道与宁洛高速中间,商南高速西侧 |
商水县城市管理局 |
河南乾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飞灰填埋有效库容12.97万m3,设计固化后飞灰处理规模40吨/日。主要包括:管理区和填埋区。其中填埋区包括场地平整、垃圾坝、防渗系统、渗滤液及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防洪系统等,管理区包括综合用房、进场道路、场外给排水、场外供电及通讯等。 |
一、废气:项目填埋作业扬尘通过控制卸车速度和及时对作业面进行日覆盖、中间覆盖,种植绿化隔离带等进行控制,运输扬尘通过控制车辆行驶的速度,配备洒水车,对道路进行洒水进行控制。吊车、洒水车等作业机械通过加强管理,并且定期进行养护等,确保机械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项目渗滤液一并由专用罐车运送至城发环保能源(商水)有限公司运营的周口市商水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电厂,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周边耕地肥田。 三、噪声:采取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固废:HDPE膜等材料废包装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车辆冲洗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用于场区绿化覆土填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来访及相关反馈意见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