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17日拟对河南鹿晖辐照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电子辐照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和拟审批决定的公示(辐射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河南鹿晖辐照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电子辐照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
电话:0394-8278830
传真:0394-8278830
通讯地址: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周口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鹿晖辐照科技有限公司工业电子辐照加速器应用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太清宫镇G311南侧河南鹿晖辐照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内东南角 |
河南鹿晖辐照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华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太清宫镇G311南侧河南鹿晖辐照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内东南角,新建辐照加速器机房一座,拟购1台10MeV工业用电子辐照加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主要用于辐照加工,其范围为:建材及化工产品改性;医疗用品、药品、食品、包装材料辐照灭菌、消毒;农副产品保藏、保鲜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
(一)主要环境影响:在加速器开机工作状态下,X射线为项目主要的污染因素,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X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气、固废。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同时设置钥匙控制、门机联锁、束下装置联锁、信号警示装置、巡检按钮、防人误入装置、急停装置、剂量联锁、通风联锁、烟雾报警、监控装置等安全联锁装置,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场所配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等。 (三)辐射防护效果: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