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淮阳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6-12-31 09:45:2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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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扶贫组〔2016〕14号

 

 

 

 

 

 

 

淮扶贫组〔2016〕14号

 

 

淮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淮阳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农场、原种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淮阳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8日


 

淮阳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使 用 方 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中共淮阳县委、淮阳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路径,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使全县86个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序列,实现全县8.1559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筹资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20类61项、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3类28项进行整合。对我县2016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了统筹整合范围。共筹集资金25174.67万元,具体筹资情况见淮阳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经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批准,将我县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174.67万元安排以下项目:

(一)精准到户、到人项目

1.转移就业

贫困家庭劳动力免费培训:

(1)建设任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133人次,短期技能培训87人,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培训补贴50人次。

(2)补助标准:每户贫困户补助600元、短期技能培训每人补助2000元、中、高等职业教育培训补贴1000元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00万元。其中:扶贫办雨露计划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78万元、扶贫办短期技能培训17万元,中、高等职业教育培训补贴5万元。

(4)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使3220户贫困家庭掌握一技之长,50名贫困家庭学生得到扶贫救助。

2.产业扶持项目

(1)建设任务:扶持产业扶贫基地11个,带动7236户贫困户脱贫增收,农牧局投入曹河乡扶贫基地“供港蔬菜基地”100万元带动贫困户脱贫。

(2)补助标准:每户贫困户入股5000元。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产业扶贫项目3598.53万元,其中扶贫办3292.53万元、农牧局100万元、农综办206万元。              

(4)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贫困户入股分红,带贫企业扩大再生产、提高带贫能力,使6785户贫困户受益。

责任单位:扶贫办 农牧局 农综办

3.社会保障

教育保障脱贫:

(1)建设任务:为全县2377户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解决“一补”、刘振屯乡夏楼中心幼儿园校舍室外场地改造。

    (2)补助标准:每生1000元、校舍外场地改造补助14万元。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51.7万元,其中教体局资金237.7万元。

(4)时间进度:2016年12月底完成。

(5)绩效目标:使2377户贫困户得到教育保障。

责任单位:教体局

1.2保险救助脱贫

    (1)建设任务:为全县6.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保险。

    (2)补助标准:每人均51.8元。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17.47万元。

(4)时间进度:2017年1月开始实施。

(5)绩效目标:使6.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得到保险救助。

责任单位:扶贫办

    (二)强化脱贫保障项目

1.交通

1.1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18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村新修道路378.5公里。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3626万元,其中扶贫办7992万元、发改委102万元、民宗局60万元、财政局5472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道路建设378.5公里,解决贫困村22万人行路难问题。

责任单位:扶贫办、发改委、民宗局、财政局

   2.水利

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建设任务:新建及维修除氟设备工程4套,巩固提升工程解决大连、葛店、四通、鲁台、齐老、临蔡、冯塘等7个乡镇13个贫困村(岱庙、陈洼、邱张、徐集、时庄、毛庄、柳南、常楼、许庙、岳桥、张楼、于刘寨、丁洼)3.2923万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57元,其中水利局资金1357万元、县配套600万元。

(3)时间进度:新建及维修除氟设备工程竣工验收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村在2016年6月30日前通水,竣工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氟指标不大于1.0mg/mL,可解决农村居民饮水问题,每处除氟设备均正常运行,氟指标不大于1.0mg/mL,供水水质达标。

责任单位:水利局

3.土地与环境整理

3.1国土局土地整治工程

(1)建设任务:为葛店乡贫困村实施沟、路、桥、井、林等综合治理工程。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376万元,其中国土局资金2376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能达到田成方、路相连、林成网、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标准,为贫困村脱贫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单位:国土局

3.2农综办土地整治工程

(1)建设任务:在黄集乡王楼村、王店乡袁庄村2个贫困村内高标准土地整治8000亩,新打机井106眼;输变电线路配套38公里;新建桥涵7座;埋设输水管道33公里;硬化道路5.8公里。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0万元,其中农综办资金1000万元。

(4)时间进度:2017年6月30日前完工。

(5)绩效目标:高标准改善两个贫困村基本农田设施,旱能浇、涝能排,极大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使两个贫困村6500人收益,对贫困村脱贫工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农综办

    3.3农村环境整治及文化服务建设工程

    (1)建设任务:县委农办为全县18个乡镇14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购买电动保洁车596辆,配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洁员442人。保障了122个整治村保洁工资正常运转,建立了保洁工作的长效机制,扶贫办为齐老乡柳南行政村新修下水道1477米。农机局为新站王庄村购置健身器材、建水冲式厕所和文化室。县农牧局为鲁台镇、白楼镇贫困村建水冲式厕所、文化广场、购置健身器材,为大连乡郭砦村、为白楼镇劳楼村新建道路。林业局为黄集乡马桩村购置健身器材、建水冲式厕所及道路建设。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757.97万元,其中:县委农办1149万元、扶贫办60万元、农牧局470万元、林业局78.97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加大投入,持续发力,坚持面上整治与贫困村重点整治两手抓、两不误,重点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村保洁运行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使建档立卡贫困村在整村推进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群众文化娱乐生活更加丰富,环境卫生面貌得到彻底改善。

责任单位:农办、住建局、扶贫办、农牧局、林业局。

    4.文化服务

   (1)建设任务:为新站镇王庄村新建文化室一所,购买健身器材一套;新站镇黄菜园村下水道,文化室、文化广场建设,购买健身器材。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90万元,其中农机局12万元、扶贫办78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6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巩固提升,进一步提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责任单位:农机局、扶贫办。

五、部门分工

1.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

2.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会同县扶贫办、财政局、农办、住建局、发改委、农牧局、水利局、国土局、林业局、民宗局、教体局、农机局等有关涉农部门和有关乡镇,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建档立卡贫困村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由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扶持项目、贫困村通村道路建设项目、雨露计划和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由县扶贫办负责;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以上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3.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扶贫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2.项目资金申请经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签字盖章后,经分管项目主管单位的副县长、分管扶贫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字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报县财政局;

3.县财政局收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

4.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施工)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实施,按照要求整理提供报账资料;

5.项目主管单位审核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核通过后,县财政部门予以支付项目资金。

6.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乡镇人民政府汇总的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县财政局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的补助资金信息,将资金拨付到乡财政,由乡财政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7.扶贫建设类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严禁设立扶贫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从扶贫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七、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二)部门监督

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要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件:淮阳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明细表

 

 

                            淮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