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淮阳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9-27 16:16:1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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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202246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淮阳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周口市淮阳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27日

 

周口市淮阳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加快推进我区乡村建设工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积极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区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区域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约束性、指导性、操作性。

2.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坚持城乡融合。打造以城区为龙头、中心乡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发展新格局,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坚持循序渐进,聚焦阶段任务,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顺序,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留乡村特色风貌。

4.坚持建管并重。建立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制定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推进机制,2022年底前培育20个乡村建设示范村;启动特色小镇、特色村庄建设,2025年底前至少培育3个特色小镇、3个特色村;2025年,全区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乡村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有条件的村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全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二、科学编制乡村规划

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原则,积极实施区域城乡一体化规划行动,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统筹推进区域城镇和乡村规划编制,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提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水平,加强村庄风貌引导,更好体现淮阳乡土特色。

统筹各级规划编制,立体推进区乡村规划。加快区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区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优先完成20个乡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重点村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2025年年底前构建完成区域国土空间一体的规划体系,实现乡村地区规划全覆盖。保障乡村用地空间,编制区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划定全区乡村风貌分区和特色风貌带,因地制宜明确各乡镇(街道)乡村风貌塑造方向,尊重村庄自然地形地貌、居住习惯、地域文化、村庄建设脉络和街巷格局,集中打造一批规划样板。提升乡村规划质量,从严把控乡村规划水平和质量,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三、推进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一)实施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优化路网结构,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质量监管和公路养护,推动全区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农村物流服务便捷化,促进“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升级,实施干线公路升级提质工程,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城乡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推动农村道路由“村村通”向“户户通”迈进。“十四五”时期完成260公里农村公路、约84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广覆盖、深通达、高品质的农村交通网络、客货运输网络,争取实现所有行政村最多换乘一次客运公交即可到达区城。(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行动。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建管市场化、饮用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2025年底前完成省级水源地表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工作,规模化工程覆盖受益人口比例达到100%,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三)实施城乡清洁能源建设一体化行动。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提升水平,加快实施“气化乡村”工程,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2022年底前完成268个农村配电台区升级改造,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138.86千米,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3.5小时以内,新增农村天然气用户14000户。2025年底前全区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3小时以内,农村电网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中部地区领先水平,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1.8万千瓦,全区重点乡镇燃气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供电公司)

(四)实施城乡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一体化行动。全面推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巩固网络扶贫成果,提升农村互联网普及水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2022年底前力争5G基站在重点区域建设,逐步实现5G信号覆盖。2025年底前实现乡镇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农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分别达到100%、100%,基本形成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信息通信网络。(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五)实施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快内容生产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2025年底前广播电视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水平在同一区域内实现城乡大体一致,形成终端人口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五级应急广播体系,基本实现无线数字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融媒体中心)

(六)实施城乡物流体系建设一体化行动。健全区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加强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区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创新区域物流运作模式,推进城乡物流信息化、绿色化发展。2022年底前全区行政村快递物流通达率达到90%以上,对区级以上文明村镇行政村快递服务通达率达到100%,培育一批乡村物流龙头企业,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运转高效、多方协同、绿色创新的区域城乡物流体系,行政村快递物流服务通达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七)实施农村房屋品质提升行动。落实《河南省农村住房设计图集编制导则》规定,加强农村房屋建设过程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完成全区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2022年底前,按照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相应细则,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生产经营性房屋、公共用房的安全隐患整治。2025年底前形成完善的全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完成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四、推进县域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实施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行动。加强乡村学校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完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乡村教师待遇。2022年底前为农村学校招聘特岗教师100名,完工或交付使用农村教师周转宿舍420套,确保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2%,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2025年底前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二)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提升区域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高乡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社会化发展。抓好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专项工作,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平台实现与省市级平台的内容对接、互联互通,制定出台《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启动实施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达标工程,每个村(社区)每年围绕传统节日和重大节会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不少于5场。2025年底前实现建成三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所有乡镇形成至少1个特色文化活动品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实现“七个一”达标。(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

(三)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高质量建设区域紧密型医共体,构建高效协同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薄弱乡镇卫生院达标和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控处置能力和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5年底前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90%以上,5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50种以上常见病实现基层首诊,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四)实施社会保障均等化行动。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健全区、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建立完善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最低养育、高龄老年人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水平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步提高,区、乡、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五、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2025年底前全区累计新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4万户、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2025年底前达到45%左右,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2025年底前达到40%左右。

(三)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2025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资源化利用,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

(四)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2025年底前全区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美乡村”建设标准、5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达到“美丽小镇”建设标准、50%以上的农户庭院达到“五美庭院”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建立完善区负总责、乡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区直相关单位,协同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围绕重点任务,成立14个行动专班,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专班组长,具体负责重点任务推进落实。

(二)坚持分类推进。科学把握不同乡镇(街道)变迁发展趋势,开展分类指导,争取走出各具特色的乡村建设路子。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强化规划发展管控,按照基础设施城镇化、居住管理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标准纳入城市统一管理。拓展提升类村庄重在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率先建设“四美乡村”。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传统建筑、民风民俗保护,在保持原生态环境和村庄传统格局基础上,有序推进村庄更新改造,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整治改善类村庄重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重点,补齐公共设施短板。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按照靠城区、靠乡镇、靠园区、靠景区原则进行安置,并妥善处理好搬迁后续问题。

(三)开展示范创建。借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做法,选择一批具备条件、有代表性的乡镇、村庄开展示范创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逐步带动面上推开。发挥乡村振兴示范区示范引领作用,高标准打造一批省级“美丽小镇”和“千万工程”示范村,至少培育3个“特色小镇”、3个“特色村庄”。

(四)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格局。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各项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和预算内投资对“三农”投入力度。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建设。加大一般债专项债发放力度,在国家分配限额内,优先发行支持乡村建设的地方政府债券,依托重点建设项目库做好专项债券筛选储备工作。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农村金融信息化建设,借鉴普惠金融“兰考模式”,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和涉农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保险+期货”作用。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持续扩大乡村建设领域内外资投入。

(五)夯实部门责任。区直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本行业、本领域乡村建设职责,研究谋划配套措施,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履职、齐抓共管的乡村建设工作体系。乡村建设重点任务专班办公室所在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推动建设任务落实落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汇报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时,要将乡村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报告重点内容。

(六)强化督导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效作为乡镇(街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定期对乡镇(街道)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依照省、市标准制定区级考核验收标准,每年组织对乡镇(街道)进行考核验收。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