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2023〕22号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淮阳区2023年小麦抢收和烘干小麦救灾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区直有关单位:
《周口市淮阳区2023年小麦抢收和烘干小麦救灾资金发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21日
周口市淮阳区2023年小麦抢收和烘干小麦
救灾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系列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受灾农户小麦抢收和湿粮烘干工作,根据《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3〕13号)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乡(镇、街道、场)(以下简称乡镇)应及时组织受灾农户抢收小麦和开展烘干、仓储,最大限度减少小麦霉变,把农民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减少小麦因灾损失,保证夏粮生产安全,切实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二、实施内容
(一)补助对象。
1.2023年“三夏”生产期间抢收小麦受灾农户;
2.2023年“三夏”生产期间淮阳区区域内拥有粮食烘干设备并开展小麦烘干从事农业生产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
(二)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3〕13号)下达我区救灾资金338万元,经研究决定用于受灾农户的麦收补助和拥有粮食烘干设备并开展小麦烘干从事农业生产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补助,减少因灾损失,切实提高收益。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3号)要求,根据受灾农户抢收的种植面积,补助标准按每亩39.7元计算;实施小麦烘干补助的经营主体自愿向所在地乡镇政府申报,由乡镇政府派驻人员进行实时监督,经营主体按照小麦烘干质量要求进行烘干,合格后,对烘干数量进行核实、验收、汇总,签字后报到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全区湿麦烘干补助资金拨付手续,并向区财政部门报送。补贴标准为每公斤0.08元(烘干后)。
三、操作程序
(一)受灾农户抢收小麦的资金补助。根据受灾农户小麦种植面积,由各乡镇把受灾农户小麦种植面积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将汇总表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依据(周财预农〔2023〕13号)文件要求将2680248.88元防灾减灾资金拨付至乡镇,由乡镇负责统一拨付,同时做好归档工作。
(二)拥有粮食烘干设备并开展小麦烘干的经营主体的资金补助。小麦产地烘干补贴坚持规范操作,由粮食烘干企业提出申请,烘干后由农户签字确认,经乡镇汇总、公示核
查后,由乡镇财政部门与粮食烘干企业结算。
1.自主申报。粮食烘干企业向乡镇报备,乡镇审核承担烘干服务的粮食烘干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烘干能力,告知作业规范。
2.农户确认。按作业规范开展小麦烘干作业服务,作业结束后,由农户对烘干服务进行确认,并在《淮阳区2023年小麦产地烘干补贴申请(核定)表》上签字。
3.汇总公示。乡镇负责对补贴对象资格、上报数据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汇总,组织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区级审核。区纪委监委、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乡镇上报的烘干数量进行审核。
5.资金结算。区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结果与各乡镇结算补贴资金,各乡镇与各粮食烘干企业结算补贴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小麦抢收和烘干补助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财政、农业农村、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和项目所在地乡镇长为成员的淮阳区小麦烘干补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公开操作流程。乡镇政府要使辖区内受灾农户和各粮食烘干企业了解抢收小麦和小麦产地烘干补贴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三)强化规范管理。按照项目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痕迹化的基本要求,乡镇政府要做好补贴申请和受理、公示、核实、整理、归档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做好审核、指导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乡镇政府要设立并公开项目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避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发生。
附件:1.2023年周口市淮阳区小麦抢收和小麦烘干补助
工作领导小组
2.2023年周口市淮阳区小麦烘干作业补贴资金
申请表
3.2023年周口市淮阳区小麦烘干补助资金验收表
4.2023年周口市淮阳区小麦烘干作业情况登记表
5.2023年周口市淮阳区2023年小麦受灾抢收情况
统计表
6.2023年周口市淮阳区小麦烘干补助资金发放
清单
附件 1
2023年周口市淮阳区小麦抢收和小麦烘干补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振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俊廷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服务中心主任
张 丹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崔 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康 宏 区审计局局长
朱红兵 区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主任
彭真之 区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褚立峰 城关镇党委书记
王 林 四通镇党委书记
魏团伟 新站镇政府镇长
陶 鹏 朱集乡政府乡长
杨清宇 豆门乡政府乡长
郑 铮 鲁台镇政府镇长
胡蕴慧 冯塘乡政府乡长
李刘艳 刘振屯镇政府镇长
李 强 王店街道办事处主任
邱广伟 大连乡政府乡长
张 罡 葛店乡政府乡长
陈 言 黄集乡政府乡长
郭嵩峰 临蔡镇政府镇长
马 丽 安岭镇政府镇长
孙 萍 白楼镇政府镇长
郭 强 齐老乡政府乡长
郝成习 曹河乡政府乡长
牛盈盈 郑集乡政府乡长
王振刚 柳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霍 锐 原种场党委书记
殷秀领 区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崔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23年周口市淮阳区小麦烘干作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个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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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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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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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时间 |
社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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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烘干机总数(台) |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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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烘干能力(吨) |
烘干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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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个人)承诺: 申报的所有数据材料均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负责人(签名或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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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审核意见
审核责任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办事处)审核意见
审核责任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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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审核责任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局审核意见 审核责任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3年周口市淮阳区小麦烘干补助资金验收表
补助对象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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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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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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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机安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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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烘干作业情况 |
小麦烘干 时间 |
烘干数量 (吨) |
烘干质量 |
乡镇验收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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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补助金额 |
申报小麦烘干数量总计 吨,烘干补助标准80元/吨。 申请补助资金共计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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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
乡镇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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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同意取消小麦烘干补助。
补助对象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2023年周口市淮阳区小麦烘干补助资金发放清单
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2023年周口市淮阳区小麦烘干作业情况登记表 烘干主体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对象名称(售粮农户)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售粮数量(吨)麦子水分含量(%)售粮日期确认签字附件5
2023年周口市淮阳区小麦受灾抢收情况统计表 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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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场办) |
行政村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受灾抢收面积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一卡通账号 |
备注 |
合计 |
项目所乡(镇)验收组签字: